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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招标文件10.18 定稿
2019-03-07 | 阅:  转:  |  分享 
  
2017年度泸定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项目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二○一七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0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2017年度泸定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项目邀请招标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存在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资金落实情况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

(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限制投标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暂按总投资1152万元作为计算基数,下浮率不得超过5% 3.2.2 投标人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唯一。 3.3.1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保证金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

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份,提供U盘或光盘)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5 装订要求 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在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1.2 封套上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5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甘办发〔2017〕3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3]13号)

“第九条在四川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确定。

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经管委办批准,也可以从国家级专家库或其他省级以上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

“(三)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经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确认,招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务院有关部委或外省(区、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批的项目对抽取评标专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拟派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应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经济、技术要求,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或招标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甘办发〔2017〕36号)

“(七)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责。招标人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不得将工程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规避招标,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干预评标或违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委派1名在编在岗并熟悉本项目经济、技术要求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十五)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所需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7.4.1 履约担保 9 需要补充内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邀请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质量标准 工期 签名 备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投标人拒不澄清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澄清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包括废标)。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附件:□无。

□有。具体名称、多少页(应逐页签字)

(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证(省外企业适用)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符合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综合实力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017年度泸定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项目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承包人项目:。

.质量符合标准。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条变更合同时,我承担本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年月日







分通用合同条款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

\\

4.2.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4.2.3履约担保的退还

履约担保应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4.2.4通知义务

不管履约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相应地,不管专用合同条款2.8(1)目约定的支付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承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也应通知发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但是,本项约定的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上寻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的同意。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以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合同为准。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合同、设计和规范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设计和规范执行。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4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7天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算2保险金额:按要求缴纳,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担。

18.保险凭证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购买后七日。

18.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均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量清单



2017年度泸定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项目建设配置基本标准表 序号 名称 建设标准(采购规格) 数量 备注 1 压缩式垃圾车 (1)罐体容积≥12m3;(2)外型尺寸:8800×2500×3250(±100mm);(3)总质量≥16000kg;(4)额定载质量≥6300kg;(5)轴距≥5000mm;(6)驾驶室准乘人数:3人;(7)最大爬坡度≥28°;(8)厢体举升角度48±2°;(9)最小转弯直径≤18.6m;(10)转向形式\机构:方向盘\液压助力方向;(11)带压缩功能;(12)底盘类型:载货汽车二类;(13)底盘型号:东风平头、福田、解放;(13)发动机型号:玉柴、康明斯、潍柴;(14)燃料种类和排放标准:柴油/GB3847-2005,GB17691-2005国IV。(15)9吨后桥,12立方压缩式垃圾箱,箱体材料厚度≥5mm,带后翻转(后簸箕斗翻转或者垃圾桶后翻转),可以搭配120升方形塑料桶,240升方形塑料桶,240升方形铁桶,240升圆铁桶使用。 10辆 参照东风天锦压缩式垃圾车标准 2 自卸式机动三轮车 (1)外型尺寸:3850×1380×1500(±100mm);(2)总质量≥1400kg;(3)额定载质量≥490kg;(4)动力形式:柴油;(5)货箱栏板尺寸:2220×1200×550(±100mm);(6)卸货方式:液压翻斗。 124辆 3 生态环保垃圾房 主要材料:水印氟碳木纹铝型材且满足环保材料防腐、防潮、防火标准;技术性能指标(1)表面铅笔硬度:≥3H;(2)附着力:不低于1级;(3)涂膜厚度:≥30um;(4)耐冲击性:经冲击后无开裂或脱落现象;(5)耐盐雾性:表面无锈蚀点,无裂纹、气泡、无点蚀现象。(6)分类投放口两个,(7)有通风门窗,(8)规格尺寸:3m2m2.8m,(9)外观简介大方,具有川西民居的特色,采用人字坡屋檐,(10)满足一般货运火三轮使用要求。 248个 外观样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 大型垃圾桶 环保塑料垃圾桶,尺寸:1020597740mm,重量:20斤,产品材质:全新料聚丙烯,一次性注模而成;坚固耐用!桶体及桶轮有效承载重量≥250kg,无人为损坏,正常使用时间可达3-5年以上,带护手及轮子。外观颜色:蓝色、绿色,外观LOGO有明确垃圾分类标识、环保宣传标语,满足压缩式垃圾车挂桶标准及要求。 620个(240L规格且满足挂车加厚型) 产品外观及尺寸可根据具体确定 5 家用有盖垃圾桶 家用有盖垃圾桶。材质:环保及PP材料;容量:16L;尺寸规格:37cm25cm21cm(参考尺寸),双桶配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外观简介、美观,有明显的环保标语及相关宣传标语 根据户数确定,每户两个 产品外观及尺寸可具体确定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邀请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技术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达到。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按照贵公司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订且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贵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投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同时也理解,贵公司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随同本投标文件,我方已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如果我方在本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提交履约担保;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贵公司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且另外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工期 天数:日历天





(三)投标报价书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一

2017年度泸定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项目 元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开标前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本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件:

(1)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2)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格式自拟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

2、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外企业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仅省外企业适用)。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若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无亏损。

须附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三)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七、其他资料

(一)、与投标评审有关的其它资料。

(二)、........















注:(1)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几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但不得与以上几项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2)招标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人不得夹带宣传性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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