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内部财务管理,控制费用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原则
1、严格遵国家财政纪律及现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
2、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各种费用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如有超预算支出,须事先按照审批程序批准;超权限、无预算、不符合预算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印鉴实行分开管理;无医院领导批准,不得更换银行留存印鉴。
4、财务人员在日常财务中发现问题,需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财务人员要求
1、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坚持工作原则,确保资金财产安全。
2、财务人员必须做到“无批准预算不报,没有领导批准不报,没有验收人签字不报,前次借支未收回不发”;严格控制领用空白转帐支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授权批准,并办理支票领用登记手续。
3、财务人员认为不妥的款项可以拒付、拒报,并应直接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现金收付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结算,收付款项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医院规定,收付款凭证必须符合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制单、经办、主管人员签名盖章,经复核审查后,方可办理现金支付业务。
2、各项收付款单据均须附原始凭证及批准文件,现金收支必须符合现金开支范围,在规定限额之内支付现金。
五、现金收支范围
1、现金支付范围
(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差旅费、午餐费。
(3)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用款。
(4)主管领导批准的其他支付业务。
2、可以收取现金的范围
(1)个人的各项交款,如交还多余差旅费、以及归还备用金等。
(2)对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的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3)低于转帐起点的小额收款。(转帐起点为100元)。
六、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按日计算现金收入、支出数和结余额。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准挪用公款。
七、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各种票据与业务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八、库存现金必须小于或等于银行核准的限额,如超过限额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不得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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