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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转让协议
2019-03-25 | 阅:  转:  |  分享 
  
摊位转让协议甲方:康影身份证号:乙方:杨文贤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摊位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甲方于2019年2月28日前
将位于花园菜市的摊位(面积为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摊位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摊位交给乙方
后,乙方同意履行该转让合同。乙方在2019年2月28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上述费
用已包括(原有押金,2019年的租金及转让费)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转让后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经营摊位,但相
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摊位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该协
助乙方办理该摊位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甲方同意转让摊位,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收回摊位,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赔偿。本协议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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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侯瑞2566808...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