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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实用的商场、超市安全管理指南
2019-04-21 | 阅:  转:  |  分享 
  
商场、超市安全管理指南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



制度名称

一、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制度

(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消防安全责任状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巡查、日查、月查和抽查制度

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5、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五)安全值班制度

(六)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八)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

(九)设备定期检测保养制度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检查制度

(十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十三)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十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焊作业等)动火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制度

(十九)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二十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二十三)职工体检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一般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制

(七)营业员的安全责任制

三、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安全网络



















一、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制度

安全办公会的形式。

安全办公会的时间。

安全办公会参加人员。

会议纪要。

会议包含以下内容:(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

针及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指示;(2)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并指派专人实施;(3)布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4)针对商场、超市不同的时期的经营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安全制度和办法;(5)对危险部位进行确认,研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安排实施。

(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消防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对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岗位防火

安全责任制,经营和行政管理内容中包括消防工作,组织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消防规划编制;

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

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设备的更换维护计划。

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消防安全责任状

责任状的依据和方针;

责任对象;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死亡、重伤、职业病、火灾等控制指标);

奖惩方法;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8、签订的日期。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对消防进行一次总结。

2、巡查、日查、月查和抽查制度。检查的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存在、完整;4、防火门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其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的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动用明火、增加电气设施要逐级审批,由安全负责人签字,采取防护措施、安全部门监督实施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每年应该由有符合国家规定检测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定期进行消防教育活动,讲授灭火知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常识。重点工种应持证上岗。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奖惩。

(五)安全值班制度

安全值班制度内容包括:

值班时间;

值班地点;

3、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包括: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脱岗漏岗。

熟悉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初期火灾时有序、准确迅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岗,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紧急事件的处置程序包括:发现安全设备故障时,应及

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发现火灾时,迅速按预案处理并报警;

值班请假制度;

6、值班记录完整。

(六)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2、事故的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3)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3、事故处理过程中报告的内容:(1)伤亡情况和伤亡人员姓名;(2)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3)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4)有关部门方面的反映和要求;(5)其他需要请示和报告的大事项。

4、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报告。按规定时间完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包括:

目的与根据;

确定安全生产指标;

安全生产指标同奖惩挂钩;

具体考核的内容;

评比办法;

奖惩资金的渠道;

考核奖惩规定包括:对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给予通报

表彰或物质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所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给予不同的处理,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八)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包括:

总则;

经费的来源;

经费的开支范围;

经费预算管理;

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7、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九)设备定期检测保养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

测;

日常检测保养;

专人负责保养,书面记录完整;

4、分层管理,包保负责制。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包括:

1、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管理制度;

2、严格按规定到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购买证件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

3、位应免费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4、明确规定不能用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的劳动防护用

品;

5、明确规定在使用过程中督导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决定及安全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各级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制度;

(4)各级安全达标管理情况;

(5)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6)制度要涵盖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7)明确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解决。

2、防火巡查:

有无违反规定吸烟、使用明火行为;

(2)营业厅、仓库内有无擅自拉设临时线路,有无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大功率设备和高温灯具;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前室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损坏,排烟外窗是否封闭、遮挡;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摆放物品;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位;

(6)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营业期间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巡查,消除遗留火种,清离留宿人员,切断无关电源,落下防火卷帘。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当场制止,不能当场制止的,应当立即报告。

3、夜查:

(1)控制室值班情况;

(2)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志的完好情况;

(3)营业厅、仓库的安全情况,有无人员留宿;

(4)作业、装修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

(5)其他有可能引发火灾的异常情况。

夜间值班人员应当至少每四个小时检查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进行处置。

4、月查:

(1)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的完好情况;

(3)消防通道、防火间距、防火栓和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器材配置和有效情况;

(5)局部装修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种违章情况;

(6)员工和经营者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8)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9)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柜台、摊位、物品是否按照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堆放;

(10)其他需要检查的方面。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十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应包括:

1、生产区域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按照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标志;

2、营业厅、疏散通道、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应设置事故照明,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小于30分钟;

3、重点区域安全标志的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安全标志明显;

4、禁火区禁火标志的设立。营业厅和仓库在醒目的位置设置禁火的标志;

5、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制度。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6、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米。在疏散通道的地面上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十三)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应包含以下事项:

(1)规定危险源登记建档。内容具体,符合重大危险源登记

工作要求;

(2)规定特种设备资料齐全,定期检测、维护;

(3)规定监控资料齐全,措施得当;

(4)建立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的规定;

申报、登记、评价、监控管理符合国家规定。

2、应急救援与措施

(1)针对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

确定重要部位,制定综合的应急救援预案,主要程序包括:预案概况(目录、分配表、变更记录、名词、定义);

预案基本要素(简介、目的、政策法规依据、安全状况、可能的事故情况、应急指导思想、组织与职责、评估、检查与维护);

预防程序(消防措施、关键设备的检验、安全评审);准备程序(人员培训、物资供应与应急设备、记录保存);基本应急程序(检测与报警、指挥与控制、通讯联系、应急关闭程序、现场疏散、医疗救护);恢复程序(起因调查、损失评价、事故现场恢复、营业恢复、索赔程序)。

内容要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有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管理要点和程序。(a成立预案编制小组;b收集资料并评价;c辩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d评价能力与资源;e建立应急救援组织;f选择合适类型的应急计划并编制,与应急救援体系互动,人员符合要求且经过应急知识培训。)

(3)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年度演习计划并进行演习。(a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b应急培训计划,包括主管部门的培训、企业员工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周围居民的培训几方面;c培训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报警、疏散、火灾应急培训、不同水平者应急培训四个方面;d训练和演习内容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自选科目训练四个方面。)应制定演练计划的人员、地点、时间、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演习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记录。

(4)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

(5)商场、超市应制定完善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

3、隐患整改制度包括:

(1)各部门对隐患应及时消除。对所发现的隐患登记,限期

整改,同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

(2)火灾隐患未消除时,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责任人汇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3)对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4)隐患的登记记录的规定;

(5)隐患整改验收记录的规定。

(十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以下事项:

确定专人管理;

2、有专门的储放柜;

3、严格规范分类,按规定分档;

4、借阅要有记录;

5、制定安全保密和防盗措施,防止材料丢失。

(十五)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对新建、改建项目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参加,初步设计审查有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

(十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运输制度。

(1)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

案齐全,定期检验;

(2)车辆整洁完好,配备符合消防安全的消防器材;

(3)符合运输装载的特殊安全要求。包括驾驶员、押运员的要求,停放的要求,标志的要求,静电接地的要求和阻火装置要求;

(4)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2、保管制度包括: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分类、分项、分垛储存。出入库进行检验登记。存取应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设施的维护工作。

3、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防火防爆警卫制度。

5、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达到规定的指标。有计划的进行轮训,有实际操作技能。按照灭火和预案进行演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十七)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焊作业等)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要包括:

规定现场防火要求及申请审批手续;

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准许后,方可动火;

应严格规定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前,不准动

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区域(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内的危险物品或做适当的安全隔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特种岗位、特种操作要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动力线

管理制度、电工两票三制等操作制度;

5、应包括完善的监护措施;

6、应要求所使用设备必须经过检测并确认合格;

7、应制定完善可靠的操作规程。

(十八)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制度

1、安全生产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明确双方的责任;

明确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

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必须符合“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不能侵犯双方的利益;

(4)制定的协议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

(5)在增减项目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2、承包、承租安全管理

(1) 发包、出租项目、场所、设备时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安全资质,有文本记录;

(2) 各部门、各岗位和出租柜台、店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协议时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各部门、各岗位和出租柜台、店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协议或合同内容与安全生产法不相抵触。

(十九)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

安全知识的培训、遵章守纪的培训;

作规程技能的培训;

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和控制办法;

4、对现场合同工、临时工加强现场作业检查的办法。

(二十)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检查整改制度必须包括的内容:

整改通知单;

改完毕的期限;

整改的具体责任人;

整改的保证资金;

不能按期整改的项目,必须制定整改立项计划;

不能立即整改项目的临时性防护措施;

7、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及验收人的亲笔签名。

(二十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

(1)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并规定未经三级教育和考试不合格的

人员不准上岗;

(2)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教育,要有针对性;

(3)一般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4)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

(5)日常教育培训;

(6)教育培训档案记录的原始材料;

(7)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台帐制度;

(8)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的台帐制度;

(9)每年要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商场、超市应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的内

容包括: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3、安全教育活动。安全学习有计划安排,坚持每周一次,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事故通报及时传达,班组负责人参加班组学习并签字。

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

(1)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安监人员、班组长。全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记录存档。记录本和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5)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人员安全培训。 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档案齐全。

特种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档案齐全;

(2)严重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培训。经过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十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

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考核的方法,明确奖惩办法;

2、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出实现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的具

体工作内容和有效措施;

3、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出月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具体实施措施;

制定切实可行奖惩措施;

5、具体的量化的考核条件。

(二十三)职工体检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职工体检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2、治疗情况记录;

3、不合格的处理情况记录;

4、健康状况分析;

5、职业危害作业分布图;

6、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台帐和报表;

7、分析评价报告;

8、档案要至少保存三年。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应包含以下内容: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包含下列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五同时”,经常布置、检查、督促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2、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对各个方面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

3、参加安全例会,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行为;

4、参加事故的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依规按章处理责任人;

5、配合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协助抓好落实;

6、会同其他人员审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一般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各自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指示;

4、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经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制止并向领导报告。严禁违章指挥,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报告领导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扩大。

(四)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包含以下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做好防火、灭火等安全生产工作;

2、掌握企业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检查火险、灭火设施的管理;

3、负责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负责消防检查;

5、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工作,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并报告上级,落实

好事故防范措施;

4、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维护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六)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制

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织基层的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止违章作业,

并及时报告;

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

汇报。

(七)营业员的安全责任制。

营业员的安全责任包括: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

3、正确分析判断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现场清洁;

6、上岗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

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三、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安全网络

(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单位要以正式文件发布,内容包括:机构编制,人员名单,职责和具体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权限、工作制度等内容。对企业中的重大安全健康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有活动记录,相对独立的履行安全管理职能,要建立相对独立的考核权,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消防管理部门(地下室、半地下室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以及其他建筑面积或占地面积达于1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应当确定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并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考虑文化层次、年龄和知识结构以及思想素质、业务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消防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

(三)各职能部门、各班组均有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部分、现场安全

一、 布局及防火分隔。

(一)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宽度。柜台、货架应布置合理,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主疏散通道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不小于1.5米,购物车辆要控制在每100平方米10辆以下,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超市应在收银台两侧设置不小于1.5米的无障碍通道,且保证两个无障碍通道不大于2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柜台的设置不应遮挡、圈占消火栓、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

(二)设置防火分区 。

(三)对于电梯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穿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分隔。

(四)小型中转仓库、服装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修理部、维修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

(五)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商场内。

(六)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七)场所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的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证耐火极限不低于60分钟;通风管道等保温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的装修材料应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二、消防设施

(一)火灾报警系统应能准确报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操作,熟练掌握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

(二)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场及高层建筑内的商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和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在民用建筑内的商场,应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泵应能在消火栓箱处和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能够按系统功能要求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和自动启动;自动喷淋系统应有稳压(增压)设施,系统末端应设放水阀和压力表;自动喷淋系统水的湿式报警阀及水力警铃要保持正常的报警功能;消火栓系统要满足充实水柱的要求。货物顶端与喷头溅水盘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5米,溅水盘周围0.5米内不能堆放杂物。

(三)防排烟设施完善,保障能够正常运转,采用自动排烟时,开窗、开门面积应符合要求,以满足排烟的需要;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应保持楼梯间压力40—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30--25Pa。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口平时处于关闭状态,排烟口应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当任一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自行启动;在排烟支管上、排烟风机入口应设有当温度超过280°C时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四)消防控制室24小时设专人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记录。消防控制室人员应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两人。

消防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上岗证。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五)消防重点部位确定和管理。营业区、库房等部位应配置ABC类灭火器材。商场营业区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不大于20米。

消防器材、防火门、防火帘设置符合要求,室内消防栓正前方应当留有宽度不小于1米的操作场地;防火帘0.1米的范围内不得设障碍物;探测器、喷头附近不得设置影响其功能的障碍物。

楼梯、走道、疏散外门等的疏散宽度,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楼梯、疏散用门等通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常闭式防火门应能保持关闭状态;常开防火门处不应有阻碍防火门关闭的障碍物,在火灾时自动关闭。防火卷帘门应能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防火卷帘下部不能摆设柜台、堆放货物影响卷帘门的降落。设在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应具有在降落时有短时间停滞以及能从两侧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用卷帘门代替疏散门。

入场门、太平门按规定设置,前方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障碍物(不应有门槛,宽度不低于1.4米,推式外开门)。

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道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场所的明显部位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牌。

三、电气设备

(一)电气设施、设备完好。

1、电气产品的安装或线路管路的敷设符合电器安全技术规范;

2、应急照明、事故广播处于正常状态;

3、事故照明灯设在墙上或顶棚上;

4、电气设备线路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不允许堆放易

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不允许在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5、配电箱完整,有漏电保护装置;

6、插座和插头按规定接线。

(二)电气设备的管理

不允许私接乱拉电气线路,临时用电要经过有关部门审

批;

电气设施、设备要有定期检查记录,保障营业照明用电、

动力、消防用电相互独立设置;

3、消防线路要为专用线且有明显标志;

4、电工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5、警、通讯线路畅通良好;

6、电气装置要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移动

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必须采用橡套电缆;

7、外壳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质或采用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8、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不应直接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架上。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不应设置在闷顶内;

9、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做好记录。

四、仓库

(一)仓库经消防部门验收;

全仓库各项管理制度并悬挂于醒目位置;

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

商品分类储存,通风良好;

(五)库房消防设施配置合理有效。物品不得挤占和影响

消防设施的使用;

(六)商品存放符合要求,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米。(垛距1米,墙距0.5米,梁距0.3米,通道2米);

(七)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外,保证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八)配电线路要穿金属管或阻燃的硬塑料管;

(九)不设置移动式照明灯,照明灯不应设置在商品上方,

应距堆垛0.5米;

(十)安全出口符合仓库建筑规定且门向外开。

五、明火作业

(一)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备有消防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电焊机一、二次线出线端应有屏护罩;

(四)一次线不超过2-3米;二次线不超过三个接头且绝缘良好;

(五)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周围不应有可燃物,要配备消防器材。营业厅营业期间严禁电焊等明火作业;

(六)气瓶标志明显正确、外观无缺陷;在检验周期内使用,配件完好;

(七)作业时瓶与瓶之间、与明火之间距离符合规定(瓶与瓶之间至少5米、与明火之间10米);

(八)气瓶储存与保管符合要求。

六、电梯

电梯要有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运转、保养、维修记录;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要有日常检查记录。 。

七、易燃、易爆物品及设备

全装置和容器要检测合格;

油箱与操作间分开,中间有实墙;

(三)经营指甲油、摩丝、丁烷气等易燃危险商品时,应

设置独立的专用的库房,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要防止日光直射,与其他高温电热器具隔开,保持良好的通风,妥善进行保管;

(四)钟表、照相机修理等作业使用的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现场禁止明火;

(五)对日用少量易燃液体,要放置密闭容器内,随用随开,未用完的送回专用库房,现场不得堆放。

八、配电室

势不应低洼且符合“五防”要求;

电室门应向外开或双向开加弹簧锁;

各种安全用具完好可靠且定期检测;

安全标识牌醒目,按规定悬挂;

变、配电检查通道符合要求;

电气运行操作规程、维护检修、交接班制度完备;

(七)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图、线路平面分布图等

安全技术资料;

(八)电工持证上岗;

(九)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加标志,码放整齐;

(十)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十一)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分开,不得放床。

九、食品加工、餐饮部位

(一)商场、超市内食品加工、餐饮部位应设立独立的防火分区。烤箱上方及周围、燃气灶具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二)加强对燃气管道、调压装置、灶具、阀门的维护和保养;

(三)使用燃气的部位、调压装置室等部位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四)灶具部位应配置灭火毯;

(五)设置在地下的食品加工、餐饮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高层建筑采用管道燃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十、安全防护

(一) 防护用品

1、 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2、 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件;

3、 特殊作业防护服应符合劳动保护要求,职工应正确使用;

4、 工作服应符合劳动保护要求,职工应正确使用;

5、 防护鞋应是有产品合格证单位的产品,并符合劳动保护规定,督导职工正确使用。

(二)防护设施

1、 平台栏杆。平台防护栏杆牢固、不应有脱焊、变形、腐蚀、断裂纹等。平台和走台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独立避雷针接地线与电力线、建筑物出入口、道路边缘大于3米,防雷接地装置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标志及遮栏。安全标志齐全。电气设备的遮栏齐全,符合要求。

十一、设备安全

(一)电气设备

1、电气安全用具。

(1)绝缘操作杆、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等应有试验合格标签和试验记录,未超期使用;绝缘表面无裂纹、破损;无机械损伤:现场放置的工具中不应有报废品;验电器的自检功能正常。

(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存放位置与编号是否对应,编号是否醒目;变压室模拟图板标示、工作票(操作票)、装设地点三处是否一致;是否经过热稳定校验。

(3) 运行人员是否掌握并正确使用安全用具。电气安全用具经过省级及以上鉴定的生产厂家购置;安全监督部门对购置的产品审查和把关;定期检查和试验责任制落实到位。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好坏工具要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记。

2、 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无裂纹或破损;电源线使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线缆或护套软线;一类工具:单相的采用三芯电缆,三相的采用四芯电缆;保护接地(零)线连接正确(使用绿、黄双色或黑色线芯);机械防护装置良好,绝缘电阻符合要求(I类大于2MΩ,Ⅱ类大于7MΩ,Ⅲ类大于1MΩ),有定期检测记录,未超期使用。有关人员掌握手持电动工具正确的使用方法。c本单位按GB3787-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管理手持电动工具 。

3、 现场临时电源敷设:有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必须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大于6m、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应大于0.3米;严禁在有爆炸、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线。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4、 配电室配电盘接地;消防及安全设施合格;配电盘前应垫橡皮绝缘垫 。

5、移动式电动工具(如:抽水泵、砂轮锯等)应单独设开关,并装有漏电保护器;单项电源线必须用三芯软橡胶,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电缆;外壳、手柄无裂纹、无破损;保护接地、接零正确;电器保护、机械防护装置完好;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有定期检查记录,未超期使用。

6、所有电气工作人员掌握触电急救及心肺复苏法。

7、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应选专用的连接器,并应放置在隔热底座上。

(二)特种设备

1、 高压气瓶定期检验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自备气瓶的检验应经专业部门的检验(以检验标志为准);无严重腐蚀或损伤;空瓶剩余压力1至2千克;有明显、正确的漆色和标志,且非改变漆色的其他气体气瓶;安全装置齐全;氧气瓶、氢气瓶、乙炔气瓶不能同时运输和存放;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应佩带防护帽,防震胶圈齐全;配备开启气瓶的专用工具。

2 、锅炉登记证薄、许可证、年检证齐全;安全阀灵敏、可靠,定期校验;水位计清晰、显示正确;压力表灵敏准确、定期校验;给水设备可靠供水;炉墙无漏烟漏风;有水质处理设施和化验仪器(水垢在1.5毫米以下);停炉采取适当的保养方式。

3、 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技术资料齐全;安全附件齐全,安全阀可靠,定期校验;零部件无严重腐蚀;结构设计合理,焊接工艺符合安全要求;常压容器气源压力不超过限值,排气管管径设计合理,直通大气,无阀门;以蒸汽为热源的热水锅炉(箱)、茶水炉参照执行。

空压机贮气罐定期检验合格,有记录,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压力表灵敏可靠,定期检验;自动装置动作可靠;防护装置牢固、完好;电动机外壳保护接地(零)良好;运行无剧烈运动。



附则:本规范所指商场、超市包括营业场所以及配套的仓储、办公、餐饮等辅助部分。本规范中的现场消防管理内容以消防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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