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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招投标人必备知识点
2019-05-23 | 阅:  转:  |  分享 
  
招投标人必备知识点招标采购是一个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市场竞争性经济活动,受大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约束。招标采购过程中遇到招标无效、重
新评标、重新招标和有关异议争议等,均需要适用相关法律规范予以认定和处理。因此,了解掌握大量相关法律知识,是专业的招投标人必备能力之
一。但要想全部熟记所有的法律知识点,非一日之功,先掌握招投标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才是明智之选。牢记以下知识点,让你瞬间提升专业技能
:招标1.招标人符合什么条件可自行招标?答: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1)具有项目
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
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2.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多长?招标人能否就此收取费用?答: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
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3.招标人如何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修改?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如何处理?答:对资格预
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最多为多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多长,
投标人是否能暂时将保证金挪作他用?答: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其中,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6.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要采取哪些措施?答: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哪些行为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答:(1)就同一招标项
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
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
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
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1.自然人能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
投标人?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
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因此,自然人不能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2.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能否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的投标?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
无效。但是,可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能否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答: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4.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是否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与一般投标
人有何不同?答: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6.联
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主体是谁?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
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因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也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
联合体是否可以增减、更换成员?答:资格预审后、投标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8.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有哪些?
?答:(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
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
他联合行动。9.虽不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但法律明确将其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有哪些?答:(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有哪些?答:(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
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
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
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1.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有哪些?答:(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开标1.招标人
可以在投标截止后过段时间再开标,或变更开标时间或地点吗?答: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在招标文
件中确定开标时间,可以确保所有投标人事先知道准确的开标时间,按时参加开标活动,使开标过程公开透明。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
的地点。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开标地点,可以使所有投标人事先完成参加开标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到达开标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如果招标人由于
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开标时间和地点,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是否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
开标?答: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或授权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开标的程序是什么?答: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投
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如何处理?答: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评标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是否可以公开?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
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评标委员会如何评审投标文件?答: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后,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审一般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等三个步骤进行。3.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不一致或明显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如何处理?答: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合格,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
否决其投标。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和建议有异议或拒绝签字的,该如何处理?答:对评标结论和建议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
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和建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对此
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5.出现哪些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答:(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
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
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中标1.中标公告发出后发现第一名为无效投标时,招标人应如何
处理?答:由投标人依据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招投标法重新进行招标。2.中标通知书的发送对象是谁、效力如何?答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于何时
公示中标候选人?答: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何时订立书面合同?
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
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5.中标人和其他投标
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如何处理?答: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6.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限额是多少?答: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投诉与处理1.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该怎么办?答: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
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2.投诉人进行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哪些情形的
投诉将不予受理?答: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超过投诉时效的;已经
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责任1.招标人招标
阶段哪些违法情形,将受到10万以下的罚款?答:(1)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2)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
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3)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
投标;(4)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处分。2.招标人超规定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时退还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应承担何种责任?答:由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招标人在评标后哪些违法行为,将受到中标项目金额1
0‰以下的罚款?答:(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2)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5)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
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答: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
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
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八、电子招投标相关内容随着电子招投标的迅速发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规范也是招投标人应该
熟悉的内容,但由于该类法律约束对象更多的是电子招投标平台,因此不在此做详细描述。但以下几点仍需注意: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形成的数据
电文在满足《电子签名法》关于数据电文原件真实及可靠签名等前提下,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电子招标投标程
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程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某个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应以数据电文为准。目前,在众多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中,企业城电子招投标平台迅速崛起,不断从各法律方面完善自身,成为了其中的佼佼者:企业城电子招投标平台是由重庆盖亚科技自主开发及运营的一款互联网产品,以建设电子招投标平台为切入点,集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供应链金融等前沿科技于一体,打造电子招投标基础体系,并积极探索业务应用,实现与供应链金融、电子招采OA系统、地产ERP的深度融合。平台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律,运作平稳规范,流程推进有序,自上线运营以来积累了海量优质注册企业客户,顺利实施了多个招投标项目,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声誉,是各企业值得信赖的招投标平台。注:上述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本文作者不承担不当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而产生纠纷的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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