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状态 制度名称 采购付款稽核制度 编号PUR-8.2.1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页码2/2 4核查营业外的进货、购料等所发生的账款是否另列。 5 调阅原始文件、合同、凭证等,核证其余额是否正确。 6 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应予追查其原因。 7相互核对本科目的对方科目,如银行存款、原物料、固定资产等,核查是否勾稽。 8 核查是否与供应商的应收账款核对,并视性质发出询证函,以确定责任方。 9采购风险应急过程必须要反应迅速,以便及时补救、变被动为主动,使风险损失降至最低。 第4章出纳作业稽核 第8条出纳作业稽核内容 1 核查出纳付款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核查国际采购时,出纳人员是否根据发票、合同、报关单填写汇款申请单及付款凭单,经总经理 核准并用印后,到银行办理汇款。 3核查出纳完成付款后,是否将付款凭证及各供应商应付账款明细表附于凭单后编制记账凭证,转 交会计人员冲销应付账款。 4核查供应商是否于领取票据后盖章签收并开立发票。 第9条出纳作业稽核重点 核查出纳是否根据会计部门填制的手续完整的支出(现金转账)传票签发支票,并通知收款人前 1 来领取,或汇入其指定账户。 2核查支票送盖印鉴时,出纳是否于支出(现金转账)传票上注明银行户号及支票号码。 3核查出纳填发的支票是否划线并在发票人签章处加盖“禁止背书转让”戳记。 4核查是否有以现金方式支付者,核对付款及控制程序是否良好,核实对方收款与本公司支付数是 否相符 核查付款时,出纳是否核对领款人身份及印鉴,并在传票及支票存根上盖章;若采用汇款方式, 5 是否请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账户设立(变更)通知书”。 核查已付款的凭证上是否注明支票号码或开票日期,付款登记簿上是否有领款人签章,以避免重 6 复付款或冒领的情况发生。 第5章附则 第10条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采购部。 第11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议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订标记修订日期修订执行人审批签字 修 订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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