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磋系统规则1邀请切磋:左键单击选中想要切磋的玩家,右键单击头像弹出UI如下,点击切磋键,请求切磋并等待对方回应。2回复切磋:当收到其 他玩家的切磋邀请时,弹出对话框。玩家有10秒的时间决定是否切磋。点击“是”关闭对话框5秒后双方进入切磋状态,点击“否”关闭对话框双 方不进入切磋。10秒内不点击任何选项默认为否,即拒绝切磋。3如果对方同意切磋,申请的一方屏幕中央会出现提示文字:对方同意切磋。同时 双方屏幕出现倒计时5秒的提示,5秒后双方将进入切磋状态4玩家在发出一个切磋请求后,在对方未给出答复前对其他任何人再次发出切磋请求, 此时系统提示“您已经发出过切磋申请,请等待”,直到对方同意或者拒绝才可以在次使用切磋邀请。5如果玩家在切磋状态下点击其他玩家邀请切 磋,系统提示“您正在切磋中,请等待”。如果不是切磋状态的玩家点击正在切磋的玩家邀请切磋,那么系统提示”对方正在切磋。请等待“6玩家 在切磋前的状态会带入切磋中,玩家在切磋时候产生的增益状态在切磋结束后保留,负面状态解除7向摆摊中的玩家发送切磋请求:当点击“切磋” 时,屏幕中央弹出提示“操作失败,对方无法接受请求”8摆摊状态下的玩家向其他玩家发送切磋请求,系统提示:您目前不能发送请求9当接受其 他玩家的切磋请求后,双方将有5秒的倒计时准备时间。10建立切磋关系的双方将会产生一个决斗范围,初步定为20米,是以两人中心为圆心的 一个圆形区域,中心树立一个标志物,离开决斗范围超过5秒(包括5秒)的玩家算输。11切磋双方互相不进行攻击1分钟以上(包括1分钟), 则终止切磋。12玩家攻击切磋对手或被他攻击时,装备的耐久不变。13战斗双方有人HP<1则切磋结束。判定HP<1的这一方切磋失败,对 方切磋胜利。如果出现战斗双方同时HP<1的情况,系统随机判定一方失败。(1)如果玩家最后是被切磋对象将HP打至1以下,则系统默认为 1,此时他不会死亡。(2)如果在切磋中一方玩家是被怪物杀死,那么他按照PVE的死亡惩罚处理(详见战斗系统中的PVE死亡惩罚)(3) 如果是被其他玩家开PK打死,那么按照PK的死亡惩罚处理(详见PK系统的死亡惩罚)。14胜利一方没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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