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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 奸劫弑臣》 第三十五章 圣治
2019-07-17 | 阅:  转:  |  分享 
  
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第三十五章圣治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上一章中韩非子为我们举了二个世人皆知的历史故事,第一个是商鞅变法于秦
最后被车裂,第二个是吴起变法于楚最后被乱箭射死。他们死因看似是君主听信谗言后的结果,其实质是既得利益集团旧贵族势力的强大,商鞅与吴
起被害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的,在依法治国的思想还不是社会主流思想时,人性还处在“自由”状态,还没有受到律法的限制与约束,所以人性恶的
一面的就得到了充分与自由的发展,最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意思是有罪本不想受到惩罚,无功却都想显贵。这也是国
家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韩非子的法家依法治国论,就是要应用国家律法,将人性恶的一面遏制住,把善的一面激发出来。法家将律法作为奖罚的
依据,这样臣民就有了上进的方向与动力,国家自然就会强大起来。其它的诸子学说最终都会让人落入“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的境地,
只有法家提倡有罪当诛,有功当奖。韩非子用商鞅与吴起的故事告诉大家他们的死就是因为没有依法治国。因为,结果证明他们是正确的。这更坚定
了韩非子依法治国的思想,因为他始终相信“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意思是而圣人治理国家,赏赐不给没有功劳
的人,刑罚必须施加给犯罪的人。如果天下依此为治国方略,商鞅与吴起是不会死的,因为他们都有功于国。在法家的治国方略中,中央集权制是核
心,君主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财富与资源的所有者,臣民的一切都来君主的封赏。但这样的赏赐绝不是凭君主的喜好与习性,随性而为,而是严格
按照国家律法的规则而为。就像秦军奖赏士兵,是按战后系在士兵腰带上的人头而论的,有多少赏多少,结果秦军越战越勇,最后统一了天下。这就
是制度的力量,公平公正,把国家所有人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至。如果秦始皇论亲疏来奖罚,论贵贱来奖罚,秦国是不可能统一天下的。人非草木,孰
能无情。说明自然是无情,这是自然法则最大的特质,法家学说来源于道家,讲究道法自然,所以国家律法的最大特质也是“无情”,无情也就是无
为。一切让国家律法做主,不带有任何人情,不参杂任何人为因素。不讲人情的做事原则,自然就会得罪人。韩非子讲完法家的做事原则后,继续讲
了坚持原则的后果“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意思是既然如此,那么法术之士的为人,本就会遭到君主近侍
奸臣的陷害,不是英明的君主是不会采纳他的主张的。“非明主弗能听也”这是核心,在中央集权制的行政体系中,按照组织原则,没有上级的批准
下级是不准擅自行动的,所以君主的贤明非常重要。就像韩非子说的,只有明智的君主才会采纳法家依法治国的主张。《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
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在公司管理中,老板应该坚持“赏不加于无功
,诛必行于有罪”的原则。从创造的层面讲财富是全体员工创造的,但从财富的所有权层面看公司财富是属于老板的,所以老板拥有公司财富的分配
权,正因为如此,老板一定要按公司制度规定的奖罚办法进行奖罚。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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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林主人v5u...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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