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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半年内不规律缴纳公积金影响正常贷款?
2019-07-18 | 阅:  转:  |  分享 
  
太原:半年内不规律缴纳公积金影响正常贷款?





太原市万柏林区某项目营销人士张女士告诉我们:“最近连续有好几个购房者发生这样的情况。其中一个购房者缴存了十几年公积金,账户里有十几万元,但最终贷款时却被拒绝审批。”对此,了解到,这位购房者的公积金经常半年缴存一次,一次的金额又足够逐月缴纳半年的金额。但这种不规律的缴存方式,恰恰影响了最终公积金购房的贷款审批。

从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是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了解到,如果仅有一两次没有逐月、足额缴存公积金,并不会影响最终贷款的审批,但是长期缴存不规律则会有所影响。其次,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还有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此外,在缴存额度方面,根据规定: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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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公积金小科...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