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老公为拿拆迁款与妻离婚,房产划归妻子后复婚却遭拒,聪明反误?
2019-08-14 | 阅:  转:  |  分享 
  
老公为拿拆迁款与妻离婚,房产划归妻子后复婚却遭拒,聪明反误?为了买二套房享受头套房政策,不少人会扯上一张离婚证。为了用足拆迁中的政策,假离婚
现象也同样层出不穷。最近几年因为拆迁问题导致假离婚现象逐渐多了起来,通过离婚,一户可以分为两户,拿到补偿房后再复婚,通过离婚,可以
多分拆迁款,拿到拆迁款后再复婚。法律上其实是没有假离婚的概念,一旦双方正式自愿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即为真离婚。假离婚有着不小的风险
,首先就是财产风险,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财产,假离婚后再复婚则存在婚前财产的争议。其次就是弄假成真,假戏真做。信金国律师以往咨询
的客户中,就有为了多分拆迁款假离婚,最后导致人财两空的例子。35岁的李雷与妻子韩梅梅结婚10余年,育有一子。2013年李雷因为工作
中受伤下岗不再工作,靠拿着公司的赔偿款生活,家里全凭妻子在外打工的收入支撑。夫妻俩磕碰不断。一遇妻子抱怨,李雷就说:“硚口还有从父
母那里继承的3套房子,你只管滚,没你我也一样活得舒服。”每次一听这话,妻子就不再做声。2014年5月,夫妻俩所住五里街的房子面临拆
迁。李雷打听到,被拆迁房主如成年未婚或离异单身的,可额外得到一笔不菲的补偿款。他就与妻子商量:先离婚,待签完补偿协议再结婚。7月,
拆迁开始,夫妻俩办了离婚手续。但一看补偿方案,才知不是所有的离异人员都可得到这笔数万元的额外补偿,必须是人均住房面积少于6平方米的
才可享受这一待遇。李雷又生一计,马上复婚,将财产全部分割到妻子名下,再离婚。韩梅梅非常配合,一切就按李雷的意思办。据相关资料显示,
两人8月27日办理复婚,次日再次离婚。离婚协议注明:硚口3处房子属于韩梅梅,五里的这套房子将来置换还建房后产权依然归韩梅梅所有,补
偿款则作为儿子未来的生活和结婚费用,儿子与韩梅梅一起生活。离异的李雷顺利地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领到补偿款的存折,交到
前妻韩梅梅手中。2014年10月,韩梅梅称房子马上要拆了,先与儿子搬到硚口住,让李雷留守,李雷照办。11月,房屋拆迁完毕,当李雷找
到硚口要与前妻复婚时,韩梅梅却死活不同意,并称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所有一切归她与儿子,李雷该上哪就上哪。李雷顿时傻眼了,连骂韩梅
梅不守信用。韩梅梅却说,离婚协议写得非常清楚,是你不守信用。反复闹了几次,韩梅梅再也不见李雷。心急火燎地李雷赶紧找法律方面的朋友寻
求帮助,经朋友介绍,要到了信金国律师的电话,连忙打给了信律师咨询。李雷十分痛心,表示自己知道错了,但是现在自己一分钱都没有,净身出
户,自己现在也没有工作,不知道该怎么办。信金国律师安抚李雷不要着急,就李雷目前的情况作出了详细的分析。李雷与韩梅梅虚构事实骗取额外
拆迁补偿的行为是不当的,但现在关键还不是这个问题,而是李雷所处的困境如何解决。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协议显失公平的”,
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李雷与韩梅梅离婚一事就属此类。现在,已无法找到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夫妻双方当时是怎
么商量的,仅凭一方口说是不能推翻离婚协议的,况且这其中也涉及韩梅梅是否愿意再次复婚的问题。根据现有的这份离婚协议看,明显具有“不公
平之处”。从协议内容看,财产完全归属于韩梅梅,作为家庭财产共有人的李雷什么都得不到,显然是不公平的,更何况他只有一点微薄的收入。根
据这一点,李雷可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有的离婚协议,重新对先前的家庭财产作出合理分割。李雷听完信金国律
师的解答,如负释重,表示马上就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对之前家庭财产作出分割。法律上从来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我国的婚姻制度实行的是登
记主义,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谓的“假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
的。这种状况下,如果未能复婚,净身出户一方将很难推翻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不合理”协议,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而且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因“假离婚”而弄假成真,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的案例并不鲜见。心存侥幸,可能带来的就是后悔莫及。
献花(0)
+1
(本文系北京离婚律...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