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029期法律快问快答-户口系
2019-08-22 | 阅:  转:  |  分享 
  
Q1:离婚后无房户口怎么办?A1: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
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
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Q2:离婚后户口分户怎么办?A2: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
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
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Q3:离婚后孩子户口怎
么办?A3: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
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Q4:离婚
迁户口流程是怎么样的?A4:离婚迁户口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离婚迁户口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离婚迁户口第三
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离婚迁户口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离婚迁户口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离婚迁户口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离婚迁户口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离婚迁户口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Q5: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A5:1、申请
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
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手续了。Q6:孙子投靠爷爷户口要什么条件?A6:孙子投靠爷爷户口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没与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但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如果小孩父母和小孩的爷爷奶奶已经分户,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将户口落到爷爷奶奶的户口簿上:1、父母死
亡,户口已经注销;2、虽然父母俱在,但因特殊情况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的,如犯罪坐牢,患有精神病,或经相关部门核实,孩子人身受到父母威
胁,已经不适合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3、因上学等原因实际与爷爷奶奶居住在一起。注意,如果爷爷奶奶的户口在上海等大城市,而父母的户口
在外地,则还应该符合当地户口迁移的有关条件。Q7:一家人户口本分开条件?A7: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是:公民因婚姻、居住
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二、需审核证明材料包括:1、申请人书面报告。2、原《户口簿》。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
位证明,或房产证明。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三、办理步骤是: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
、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Q8:户口本户主可以是女的吗?A8:在我国,女性可以成为户口本中的户主
。我国关于户籍的规定没有对户主性别进行限制,按照规定属于独立户口的或家庭同意以女方为户主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户籍科办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
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Q
9:小孩上户口晚了罚款吗?A9:小孩上户口晚了不会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
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但《中华人民共和
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没有规定未这样做的处罚。因此小孩上户口晚了并不会罚款。对于超过一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的婴幼儿,公安
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司
法鉴定机构亲子关系证明、医院分娩档案等材料,在审核调查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批复后予以办理。Q10:没有户口怎么办?A10:没有户口
可以申请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
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
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
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
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
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献花(0)
+1
(本文系北京离婚律...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