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3223—2011 续表 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 4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 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3
5.2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 实测的火电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必须执行GB/T16157的规定, 按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各类热能转化设施的基准氧含量按表4的规定执行。 表4基准氧含量 序号热能转化设施类型基准氧含量(O)/% 2 1燃煤锅炉6 2燃油锅炉及燃气锅炉3 3燃气轮机组15
21??(O) 2 ′ ρρ=×(1) ′ 21??(O) 2 3 式中:ρ——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 3 ′ ρ——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 ?(O)——实测的氧含量,%; 2 ?(O)——基准氧含量,%。 2 6实施与监督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在任何情况下,火力发电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结果,作为 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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