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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doc
2019-09-03 | 阅:  转:  |  分享 
  
滦河希望小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依据《传染病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报告组织及责任报告人:

组长:艾昌俊

组员:李仲民

网络直报员:冯占军

二、报告时限及程序:在接到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后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写出进程报告及时报告事态的进展。

三、报告内容:

1、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进展和防控情况。

3、结案报告:确定事件的性质,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对事件进行i-iv级评定。

四、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失责有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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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v把握生命v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