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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参阅版)
2019-09-09 | 阅:  转:  |  分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

评标方法和标准及有关说明………………………………………21

合同文件格式及条款………………………………………………34

投标文件格式………………………………………………………37

工程量清单…………………………………………………………58

招标方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58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录







一、标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须知………………………………………………………………7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

(五)开标…………………………………………………………………14

(六)评标…………………………………………………………………15

(七)合同的授予…………………………………………………………17

(八)附则…………………………………………………………………18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层、结构;m2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土建、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 7 2.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年月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或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对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进行审查 11 13.1 工程报价方式 按现行的规范与文件对本工程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三部分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交 14 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15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1份副本 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点:

时间:20??年?月?日9时0分 18 25.1 开标 开始时间:20??年?月?日9时0分

地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9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第二章订标方案、评分标准 20 38.1 履约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由中标人向交纳) 实质性要求 加黑字体为实质性要求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根据需要护展。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并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否则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为废标,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加评标。

4.2.1投标人提交的4.3条款中的证件必须是合格有效的(超过年审时限而没有年审的须说明原因并提供发证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4.2.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即:在评标时,首先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地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并与投标人提交的证件原件进行核对是否一致。不能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须说明原因并提供发证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将被定为不合格。

4.4不接受由两个以上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也可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而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具体详见第二章其它说明。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及有关说明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文件格式(合同文本GF-1999-0201)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招标控制价及编制依据

第七章图纸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招标控制价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编制。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企业成本的,可以放弃投标,但须向招标方或招标监管机构书面提出放弃投标说明。

7.5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用汇总表、单位工程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及相关说明。

7.6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须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核实后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将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7.7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方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予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11.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2.2企业上年度财务状况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11.2.3企业近三年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11.2.4项目经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1.2.54.3条款中的证书原件

11.3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投标函;

11.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3.3投标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11.3.4投标承诺书;

11.3.5工程量清单报价: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1)封面

(2)总说明;

(3)工程总价;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2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11.4.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能随意修改、删减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由于四舍五入或软件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小数点后数字出现的细微差异忽略不计),并且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该标书将被认定为废标。如果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为0或漏填(空白),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已在其它项目中包含,投标人漏填单价或合价(或已填写0)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经评标委员会质询后,如果投标人不同意按以上方式处理的,该投标将被认定为废标。

13.5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的投标报价数额,投标函中的报价须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工程项目总价一致,除非是明显的笔误;投标函中的报价更不能为空,否则该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废标)。如果是明显的笔误,要对投标人进行质疑、修正,并要按细微偏差进行扣分处理(每处扣1分)。

13.6如果存在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乘积与合价不符、计价表中合价的累加与合计数不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中的其它该对应相符的数据不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数据不全不清等情况,该投标将被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投标为废标;

13.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经算术修正后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一种形式:

16.2.1投标保证金

(1)汇款底单;(2)现金。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要求。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有关签字和报价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的非空白页(只有页码而无其它任何内容的页面按空白页处理)均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保证投标文件的每一有内容的页面必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形式同《招标文件》(平装,不能活页装订),纸张大小为A4,要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各种证件复印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可不用标注页码或使用资料本身的页码),要有封皮和封底。投标文件装订形式也可以是高于《招标文件》装订形式的精装。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盒)中,并在密封袋(盒)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

19.3在密封袋上应注明以下标识:

(1)、工程名称;

(2)、投标人的名称;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投标文件装订和密封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将被定为废标,标识不合格的将按细微偏差进行扣分处理(每处扣1分)。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将拒收。

20.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此条仅适用于资格预审)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将被认为默认开标结果,不允许再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程序:

25.3.1宣布开标纪律

1、场内严禁吸烟;

2、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开标过程中应将手机调整到静音状态;

3、参加开标会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便进出会场、不得随便发表议论或大声喧哗;

4、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要服从安排,接受监督;

5、与会者须遵守“交易中心”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6、投标单位不得干扰开标过程,存有异议的要在唱标结束后提出。

25.3.2确认投标人代表身份,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授权代表的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

25.3.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接受投标文件的的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

25.3.4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及相关人员;

25.3.5投标人代表和公证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3.6确定系数A,公布系数A和标底;

25.3.7按提交投标文件的倒顺序唱标,有主持人严格按投标文件投标函对报价、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和投标保证金进行唱标;

25.3.8并由投标人、招标人、监督公证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5.3.9投标人等待质询答辩,开标会议结束。

25.4评标程序

25.4.1由招标方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网中随机抽取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

25.4.2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并把资格审查结果向投标人公布;

25.4.3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25.4.4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标进行详细评审;

25.4.5依据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评分标准,由工作人员对评委的评标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数计算,并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打分;

25.4.6按定标方案确定中标候选人;

25.4.7签定评标结论书,由主持人宣布各投标人报价及中标候选人;

25.4.8由公证处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致公证词;宣布公示期(3天);开标会议结束。



26.投标文件开标时的有效性审查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6.1.2投标文件技术标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密封、标识的;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后审

29.1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本须知第4条的要求在初步评审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1开标后,招标人将经过开标、唱标的投标文件提交评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4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31.4.1投标文件技术标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的;

31.4.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1.4.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1.4.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1.4.5本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标书情况。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机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为重大偏差的,应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补正。

33.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在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并得到落实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又发生以上行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3.4评标方法和标准

33.4.1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33.4.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3.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36.1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6.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6.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公布给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8.履约担保

38.1工程开标后,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38.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附则

39.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拒收)

39.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9.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9.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识的。

39.2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0.无效投标文件(废标)

40.1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40.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40.1.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40.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40.2.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0.2.2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40.2.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40.2.4投标文件中没有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的印章、签字的;

40.2.5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0.2.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40.2.7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者以行贿、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40.3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0.4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40.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40.6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规定费用标准;安全施工费按省的规定全额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应作废标处理。

40.7开标后,投标人终止或者部分终止投标文件效力的,视为废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投标人不得计入投标人数。



41.可被否决的投标(废标)

41.1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

41.1.1投标报价或者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41.1.2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41.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与书面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41.1.4降低本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

41.1.5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41.1.6施工方案与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41.1.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成本价的。

41.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时,投标人应当如实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者在澄清、说明时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1.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的,可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1.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或者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

4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41.5.1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个,没有达到预期竞争性的;

41.5.2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2.重新招标

42.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工程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2.2当投标报价或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2.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届满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2.4被认定为招标无效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第二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及有关说明







一评标方法和标准

二有关说明

三预算编制交底



































一、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本办法已贯彻招标人对本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三条下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对本办法具有约束力。本办法应理解为招标人根据下列文件、针对本工程具体实际而制定的操作性文件,无论本办法中是否引用或涉及,凡下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均适用于本工程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方法。适合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招标项目。

(二)评标委员会

第五条本工程的评标工作主要由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办法(包括设定的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及提供的适用公式、表格等)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除非本办法第三条中提及的规范性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任何在本办法中未明文规定的评价因素及标准或方法均不适用于本工程的评标。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照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4名评标委员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的评标专家,另1名委员为招标方的代表。

评标委员会中,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不得超过2人。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委推选产生,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但其评标权限及评分比重与其他委员相同。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的每位专家进行独立评标,不能干预其他专家的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八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并填写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表(表1)。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整个过程,由招标办、监察局、检察院等监督部门和公证机构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公证,监督及公证机关的监督公证人员在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表上签字。

第十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法人授权委托、法人授权委托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评标委员会将书面指出存在人把文件的细微偏差。对在评审时发现的不同的细微偏差每处做扣1分处理,相同的多处细微偏差只进行一次扣1分处理。

3、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存在的细微偏差。并将在资格审查和初步审查中发现的重大偏差以及在详细评审中发现的细微偏差记录在《投标文件偏差评审记录表》(表3)。

二、商务技术评审

1、商务技术评审是指对投标文件中下述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1)、企业及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及业绩

(2)、企业及项目经理市场行为

(3)、施工组织设计

2、商务技术评审记录表(表4),表格中规定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及对应的分值标准、得分和备注;业绩和技术标的分值为20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3、商务技术评审程序

(1)、每位评委按本办法使用表4进行独立评审。

(2)、将每位评委的评审结果汇总并填写《审查评分汇总表》(附表)。



(六)投标报价评分

第十八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评分。所谓投标报价评分,是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量化评分。商务标的分值为80分,本项工作有工作人员完成。

第十九条本办法规定:凡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又通过初步评审的,其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第二十条确定选择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范围

1、确定标底价:标底价由招标方编制,标底价是招标方认为该工程的最理想价格。标底价须低于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方所允许的最高价格。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标底价×A+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1-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少于4个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系数A为招标方标底价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所占的比重,系数A为招标方和监督单位(监察局、检察院和招标办)独立确定的系数然后进行算术平均的数值。各方须在投标文件启封前确定系数A,各评委所确定的系数A必须满足0.3≤A≤0.5才有效。

3、确定选择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范围

以评标基准价的90%-105%为选择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范围。此范围以外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为0分,其投标人也不能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对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按以下方法进行排序打分。

4、投标报价打分

在选择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范围内, 1、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是否通过年检; 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在有效期内。 资质证书 1、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通过年检;

3、资质承包范围是否合格(注册资金≧招标控制价(估算价)/5) 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或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有效 法人授权委托 6、投标有效期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及本方法第14条 7、投标保证金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及本方法第14条 8、合同重要条款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其他 审查结论 是否合格 注:1、本表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填写,合格的填:是;不合格的填:否。

2、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须书面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3、每个投标人有一项不合格者,则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4、本表内容不限于所列项目,可根据招标文件添加所要评审的内容。

评委签字:



招标方及监督公证单位签字:



表3

投标文件偏差评审记录表

投标人 投标文件偏差 认定理由 判定结论 扣分 注:判定结论为重大偏差或细微偏差

评委签字:



招标方及监督公证单位签字:



表4

商务和技术评分表

评委签字:

序号 审查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企业业绩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获国家级优良工程奖的,分;获省级优良工程奖的,分;获级优良工程奖的,分取最高级别得分此项最多分企业上三年度承建的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得分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得分获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分取最高级别得分此项最多分近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得分,最多得分;企业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分,最多得分;施工施工合理得分;工期安排合理得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得分;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劳动力组织均衡得分;工序衔接合理得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分;平面布置合理得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得分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 安全施工 1 有保证现场安全施工的得力措施,得分。 文明施工 1 有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的得力措施,得分。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企业上年度财务状况表



1、企业资产负债表

2、企业利润表

3、企业损益表



以上表格均提供复印件二份(A4纸张),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此处位置。







































(三)企业近三年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此表可根据项目个数进行增加



(四)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此表可根据项目个数进行增加



(五)证书复印件

以下为必须提供的证书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

2、建筑企业资质证(经年检且复印件要齐全)

3、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书和技术负责人(可以是施工员或质检员兼任)的职称证书



以下为自由提供的证书发复印件(以下材料的有无将影响到评分)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项目经理(建造师)工程奖励证书及证明材料

5、行政加分文件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复印件和原件必须一致。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此处位置。















二、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投标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限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致招标人:

本投标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不修改投标文件,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会以不正当的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的履约担保。否则,我方承担包括没收投标保证金在内的一切违约责任。

特此保证!

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收据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格式按年月日起实施的由省建设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的表格样式



目录



1、封面

2、总说明

3、工程总价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注意:以上表格要齐全,带的为必须提供的表格,每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该投标文件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三、技术部分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三)施工组织设计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注: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 注: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职称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 注: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

照号码 资质等级

证书号码 拟分包的

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 预计造价(万元) 已经做过的

类似工程 注: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三)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11.4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产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表格可以竖向扩展)。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1

2.2劳动力计划表表2

2.3临时用地表表3

2.4安全设施明细表表4

2.5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6施工总平面图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1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 注: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2)劳动力计划表表2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3)临时用地表表3

用途 面积(m2) 位置 需用时间 …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4)安全设施明细表表4

安全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 注:本表应根据实际需要纵向扩展。





(5)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6)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按招标方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依据年月日起实施的由省建设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编制







第六章招标方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

附后



























开标记录



招标工程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投标总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工期目标

(日历天) 质量目标 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为各投标人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保持良好,无异议;×: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持有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程序及唱标结果签字确认:









招标方、监督、公证单位签字:





















附表1



评委(系数A)确定表



签字:

项目名称: 系数名称 确定值 备注 系数A(有效范围0.3≤A≤0.5) 系数A为招标方标底价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所占的权重













附表2

系数、评标基准价及选择中标后选人报价范围计算表

系数A的确定 监督单位 给定的系数值A 系数平均值A 投标方各单位报价及平均值计算 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修正后的报价 是否为有效报价 1 2 3 4 5 6 7 8 一 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少于4个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二 招标方标底价 三 评标基准价 二A+一(1-A) 四 选择中标后选人的报价范围 三(90%~105%)



附表3

审查评分汇总表

评审项目

(评委) 投标人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商务技术得分 商务技术得分 商务技术得分 商务技术得分 商务技术得分 平均得分 细微偏差扣分 报价得分 总分 注:2、本表商务和技术标得分由工作人员根据评委《商务技术标评分表》中的审查评分结论填写。

3、报价得分计算:在选择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范围内,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质询对象(投标人) 质疑表编号

(对本投标人) 质询内容

(包括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问题以及需要补充的资料和证明材料等)



















评标委员会

签发时间:年月日时分 回复内容(包括所补充的证明材料目录)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时分 评标委员会审核意见

评标委员(签名):

年月日 备注



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根据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本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工作。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建设局招标办对本工程进行了全程的现场监督,公证处对本工程进行了现场公证。经全体评委认真评审,对投标人的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投标人 资格评审 初步评审 得分 确定中标

候选人情况

评委签字:









招标人及监督公证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



















83





4





83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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