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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职责.docx
2020-01-13 | 阅:  转:  |  分享 
  
门卫职责1.门卫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守好学校的第一道防线。2.按规定时间开、锁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
、科技楼等,负责校外人员出入登记工作与传达工作。3.校外的机动车辆,不经允许不准入内,允许入校的车辆要求减速慢行,不准鸣笛。4.携
带学校公物出校门者,没有保卫科的批准手续,不准出校。5.学生在校期间,不经批准,不准校外人员进校找学生。上级教育部门或公检法部门找
学生,需要与保卫科取得联系后方可入校。如自行闯入或无理取闹,要及时通知保卫科或拔打110报警。6.接班后,认真检查值班室内物品和交
接班记录,如果发现问题要立即向保卫科汇报。下班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将保卫科安排的任务及时传达给接班人员。7.认真检查学生走读证
、请假条,登记迟到、早退学生。认真检查出校车辆,发现可疑车辆时交保卫科处理。8.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故,要追究值班人员
责任。如果为了学校财产、师生安全有立功表现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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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黄河资料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