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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暨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实务解读(三)汇算清缴导致税会差异的账务处理
2020-01-30 | 阅:  转:  |  分享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暨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实务解读(三)汇算清缴导致税会差异的账务处理通过前两篇文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暨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的
实务解读(一)递延所得税计税原理》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暨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实务解读(二)递延所得税的区分与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的
内容铺垫,我们对递延所得税相关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今天我带领大家分别从审计和税务的实操层面对汇算清缴导致的税会差异如何进行准确的账
务处理及验证进行详细解码。文章搜索:爱问财税这篇文章中我将带领大家从企业角度、审计角度和税务角度站在三个不同立场对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账务处理进行实务操作讲解,希望能给站在实务操作一线的大家带来实质性的帮助。【注意:为保证大家得到真正的技术知识和实务可操作性,以下
的案例是我采用实际一线工作中的案例进行解码,希望大家能够认真体会并融会贯通】首先我们将前面文章中得出的结论及用到的计算公式拿过来:
递延所得税相关结论:(1)应交所得税科目体现的是永久性和暂时性纳税调整后的会计利润总额对应的所得税;(2)所得税费用与未做暂时性差
异纳税调整前的会计利润总额所计提所得税一致;(3)递延所得税反应的是暂时性纳税调整部分的会计利润总额对应的所得税。用计算公式表示
如下:(1)应交所得税=(会计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税率25%(2)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税率2
5%(3)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税率25%推出得到的汇总验证公式: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举例如下】A企业是一家房地
产开发企业,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2019年该企业预收普通住房房款8.5亿元,系按照9%增值税率征收的房地产新项目
销售(不涉及5%的老项目)。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款1653.21万元,预缴增值税款2339.4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合计280.73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1.70万元;2019年尚未交付住房,企业未确认收入,也未结转成本。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
在地适用预计毛利率为10%。企业当期发生职工薪酬800万元,职工福利费5万,工会经费2万,职工教育经费1万。计入销售费用2500万
,其中广告宣传费2000万,业务招待费5000元;计入管理费用2000万,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10万元。除房地产销
售业务税金及附加外,企业当期发生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300万元。企业当期利润总额为-3010万元。企业利润简表如下:【税务知识延伸】
预缴增值税=预收账款/(1+税率)3%=85000/1.093%=2339.45万元【预缴增值税率3%】预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85000/1.093%(7%+3%+2%)=280.73万元预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85000/1.093
%0.5%=11.70万元预缴土地增值税=(预收款-预缴增值税税款)2%=(85000-2339.45)2%=(85000-
85000/1.093%)2%=(85000/1.091.09-85000/1.093%)2%=85000/1.09(
1.09-3%)2%=85000/1.091.062%=1653.21万元【预缴土增税率普通住房2%,其他物业3%】【企业会
计处理】1、预缴税款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2339.45贷:银行存款2339.45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63.76-应交
教育费附加70.18-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46.79-应交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1.70贷:银行存款292.43借:应交税费-应
交土地增值税1653.21贷:银行存款1653.212、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税金由于年末未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此部分销售房地产对应的税
金及附加未作结转处理。3、计提企业所得税因为当期利润总额<0,所以所得税费用=0【汇算清缴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
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
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
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注意:关于预计毛利
率,第八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
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三
)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站在税审角度,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时,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需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到预收款乘以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
得额;同时将当期结转到主营业务收入中对应的预计毛利额扣除掉,将二者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具体计算过程体现在
纳税申报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可参考下列表格】计算过程: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
85000/1.09=77981.65万元2、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85000/1.0910%=7798.17万元【纳税调增
】3、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292.43+1653.21=1945.64万元【纳税调减】所以,预收房款按税法核定利
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798.17-1945.64=5852.53万元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5852.5325%=1463.13万
元【税法限额扣除计算表】综上,我们得出未弥补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3010+7798.17-19
45.64+4.2=2846.73万元由于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40万,所以考虑亏损递延弥补(5年内):所以,企业当期
应纳税所得额=2846.73-40=2806.73万元,应当缴纳当期所得税=2806.7325%=701.68万元【年度审计调整
处理】1、根据汇算清缴实际缴纳所得税税款借:所得税费用701.68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01.682、弥补前期亏损所得
税款【冲回之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4025%】贷:所得税费用-103、预计计税毛利递延税【当期
发生暂时性差异往后递延】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463.13【5852.5325%】贷:所得税费用1463.13将上述1-3
分录汇总来看,我们得到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453.13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01.68所得税费用751.45利用
前面学过的公式对这个数据进行验证下:(1)应交所得税=(会计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税率25%=(-3010+4.2
+5852.53-40)25%=701.68万元(2)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税率25%=(-3010+4.2)25%=-751.45万元(3)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税率25%=5852.5325%-4025%=1453.13万元数据验证OK,调整分录没有问题。文章搜索:爱问财税以上就是今天的文章内容了,牛刀小试,你们弄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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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Arvin爱问mw...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