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2610
2020-02-10 | 阅:  转:  |  分享 
  
哈尔滨银行“丁香花理财”产品说明书
(5)因乙方解散、破产、撤销、被取消业务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导致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6)乙方或运用理财资金的第三方主体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行为导致理财产品被动提
前终止;
(7)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产品继续正常运作;
(8)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2.如发生本理财产品的标的资产无法及时、足额变现,哈尔滨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延迟支付或者分次支付,
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或营业网点发布支付方案的公告。如投资者拒
绝接受理财产品延期,可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申请赎回。
八、巨额赎回
单个产品运作周期内,哈尔滨银行按照时间顺序累计申购、赎回的金额。当期申赎净额(当期赎回金额-当期申购金额)
达到前一个运作周期理财产品存量余额的50%时,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哈尔滨银行将于1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银行
网站(www.hrbb.com.cn)等渠道进行公告。当触发巨额赎回时,哈尔滨银行有权拒绝申购撤单交易。
哈尔滨银行对截至巨额赎回前的赎回申请予以确认,对巨额赎回发生后的赎回申请有权实行延期确认,并将在实际赎
回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兑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运行周期(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哈尔滨银行可暂停接受申购和赎回。
九、信息披露
1、哈尔滨银行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hrbb.com.cn/)等渠道发布本产品相关信息。
2、发行公告:哈尔滨银行将在产品发行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布本产品发行公告及产品销售文件;
3、成立公告:哈尔滨银行将在产品成立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布本产品成立公告;
4、兑付公告:哈尔滨银行将在产品到期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布本产品到期公告;
5、产品要素调整公告:本产品成立后,哈尔滨银行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或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改变产品类型
的情况下,对本说明书中已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产品开放日以及业绩
比较基准等事项进行调整。该调整事项将于生效前2个产品工作日通过哈尔滨银行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或通过与投资者约定
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
6、重大事项公告:如遇发生影响本产品投资运作的重大事件,将在事件发生后的2个产品工作日内通过哈尔滨银行
官方网站予以及时公布,或通过与投资者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及时通知。
7、哈尔滨银行有权通过官方网站不定期的发布临时公告,公布与理财产品相关的信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因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哈尔滨银行有权
单方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销售协议、客户权益须知等产品相关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释、说明,并提前
2个产品工作日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于哈尔滨银行确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施行。
8、哈尔滨银行向投资者发送的信息与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时查看。如果投资者因未及时查看哈尔滨银行公布、发送的
相关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信息,因
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同意对于哈尔滨银行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将及时浏览和阅读,并视为投资者已获取该信息。哈尔滨银行或
将通过产品协议书中的联系方式告知投资者产品重要事项。若联系方式变更,本产品投资者将主动告知银行。如投资者未
将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告知哈尔滨银行,则哈尔滨银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其他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和频率请详见《哈
尔滨银行“丁香花理财”客户权益须知》。
十、投资者声明
投资决策完全是由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投资者已经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销售
协议、风险揭示书及投资者权益须知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个人客户(签字):银行(签章):
机构客户(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理财经理(签章):
(签章):理财经理档案号:
日期:日期:
第5页,共5页
献花(0)
+1
(本文系宝哥是我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