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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CAD2010教案
2020-02-17 | 阅:  转:  |  分享 
  
删除图形选择对象移动、复制、镜像、偏移对象阵列、旋转、修剪、延伸对象创建倒角、圆角打断、合并对象缩放、拉伸对象修改
长度利用夹点编辑图形利用特性选项板编辑图形本章要点:第3章编辑二维图形利用二维图形编辑以及后面章节介绍的其
他相关功能,能够用AutoCAD高效、准确地绘制图形。可以通过AutoCAD2010的修改菜单和修改工具栏(如下面的图所示)执行
AutoCAD的编辑命令。3.1删除图形命令:ERASE。菜单:“修改”|“删除”。工具栏:“修改”|(删
除)。执行ERASE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要删除的对象。选择时直接拾取对象即可)选择对
象:↙(也可以继续选择要删除的对象)3.2选择对象执行某一编辑命令以进行编辑操作时,AutoCAD一般会
首先提示“选择对象:”,即要求用户选择要进行编辑操作的对象,同时把十字光标改为小方框(称之为拾取框)。为提高绘图效率,AutoCA
D提供了多种选择对象的方法。1.添加模式与扣除模式当AutoCAD给出提示“选择对象:”时,用户选择对象后Auto
CAD一般还会继续给出提示“选择对象:”,即允许用户继续选择要操作的对象,而且选择后这些对象均以虚线形式显示,表示它们被选中。将这
种选择模式称为添加模式。有时当选择一些对象后,发现某些对象被选错了,需要从选择集中去除,这时就应采用扣除模式。扣除模式是
指将选中的对象移出选择集,在画面上体现为:原来以虚线形式显示的被选中对象又恢复成正常显示,即退出了选择集。从添加模式切换
到扣除模式的方法是:在“选择对象:”提示下用R响应,即输入R后按Enter键,AutoCAD的提示会变为:删除对象:
此提示表示进入了扣除模式,用户可进行相应的选择操作。如果在“删除对象:”提示下用A响应,即输入A后按Enter键,AutoC
AD的提示又变为:选择对象:即又进入添加模式。2.选择对象的方法(1)直接拾取(2)选择全部对
象:用ALL响应(3)默认矩形窗口(4)矩形窗口(5)交叉矩形窗口(6)不规则窗口(7)不规则交叉窗口
(8)前一个(9)最后一个(10)栏选方法(11)取消操作3.3移动对象将选定的对象从一个
位置移动到另一位置。命令:MOVE。菜单:“修改”|“移动”。工具栏:“修改”|(移动)。执行MOVE命令,AutoCA
D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要移动的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移动对象)指定基点或[位移(D)]<位移>
:(1)指定基点根据位移基点移动对象。(2)位移(D)根据位移量移动对象。3.4复制对象将选定的对象
复制到其他位置。命令:COPY。菜单:“绘图”|“复制”。工具栏:“绘图”|(复制)。执行COPY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复制的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指定基点或[位移(D)/模式(O)]<位移>:(1
)指定基点根据基点复制对象。(2)位移(D)根据位移量复制对象。(3)模式确定复制的模式。命令:MIRR
OR。菜单:“修改”|“镜像”。工具栏:“修改”|(镜像)执行MIRROR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对象
:(选择要镜像的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
定镜像线的第二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确定镜像后是否删除源对象)3
.5镜像对象将选定的对象相对于镜像线进行镜像复制。如下图所示。已有图形镜
像结果3.6偏移对象偏移操作用于平行复制,通过该命令可创建同心圆、平行线或等距曲线,如下图所示。已有图形偏移结
果命令:MIRROR。菜单:“修改”“偏移”。工具栏:“修改”|(偏移)执行MIRROR命令,AutoCAD
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要镜像的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
的第二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确定镜像后是否删除源对象)3.7阵列对象
AutoCAD2010提供了矩形阵列、环形阵列等多种阵列方式。3.7.1矩形阵列命令:ARRAYRECT。菜单:“修
改”|“阵列”|“矩形阵列”。工具栏:“修改”|(矩形阵列)矩形阵列对象是指将选定的对象以矩形方式进行多重复制,如下图
所示。(a)已有图形(b)矩形阵列结果矩形阵列对象示例执行ARRAYRECT
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要阵列的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阵列对象)为项目数指定对角点或[基点(
B)/角度(A)/计数(C)]<计数>:其中,“角度(A)”选项用于指定矩形阵列时的倾斜角度,即使所选择对象沿指定的方向进行矩
形阵列。“计数(C)”选项用于指定阵列的行数和列数。3.7.2环形阵列环形阵列是指将选定的对象围绕圆心实现多重复制,如下图
所示。(a)已有图形(b)环形阵列结果环形阵列对象示例执行ARRAYPOLAR命令,AutoCA
D提示:选择对象:(选择阵列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阵列对象)指定阵列的中心点或[基点(B)/旋转轴(A)]:
提示中,“指定阵列的中心点”选项用于确定环形阵列时的阵列中心点。在“指定阵列的中心点或[基点(B)/旋转轴(A)]:”提示下确定
了阵列中心点后,AutoCAD提示:输入项目数或[项目间角度(A)/表达式(E)]:(“输入项目数”选项用于设置阵列后所显示的
对象数目;“项目间角度(A)”选项用于设置环形阵列后相邻两对象之间的夹角;“表达式(E)”选项用于通过表达式进行设置)指定填充角
度(+=逆时针、-=顺时针)或[表达式(EX)]<360>:(设置环形阵列的填充角度,或通过表达式进行设置)按Enter
键接受或[关联(AS)/基点(B)/项目(I)/项目间角度(A)/填充角度(F)/行(ROW)/层(L)/旋转项目(ROT)/退
出(X)]<退出>:↙3.8旋转对象旋转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绕指定的点(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命令:ROTATE。菜
单:“修改”|“旋转”。工具栏:“修改”|(旋转)。执行ROTATE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要旋转
的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指定基点:(指定旋转基点)指定旋转角度,或[复制(C)/参照(R)]<0>:
(1)指定旋转角度:根据指定的角度旋转。(2)复制:创建出旋转对象后仍在原位置保留原对象。(3)参照:以参照方式旋转
对象。3.9修剪对象指用由作为剪切边的对象来修剪指定的对象。命令:TRIM。菜单:“修改”|“修剪”。工具栏:“
修改”|(修剪)。执行TRIM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剪切边...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选择作为剪切边
的对象;直接按Enter键则选择全部对象)选择对象↙(可以继续选择对象)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
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1)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
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选择对象进行修剪或将选择的对象延伸到剪切边对象,该提示为默认项。(2)栏选以栏选方式确定被修剪对
象。(3)窗交使与矩形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作为被修剪对象。(4)投影(P)确定修剪时的操作空间。(5)边(E)
确定剪切边的隐含延伸模式。(6)删除(R)删除指定的对象。(7)放弃(U)取消上一次的操作。3.10延伸
对象延伸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延伸到另一对象(称之为边界边)上。命令:EXTEND。菜单:“修改”|“延伸”。工具栏:“修改”
|(延伸)。执行EXTEND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边界的边...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选择
作为边界边的对象,也可以按Enter键选择全部对象)选择对象:↙(可以继续选择对象)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
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1)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选择对象进行延伸或修剪。(2)栏选以栏选方式确定被延伸对象。(3)窗交将与矩形选择窗
口边界相交的对象进行延伸。(4)投影确定执行延伸操作的空间。(5)边(E)确定延伸模式。(6)放弃(U)取消上
一次的操作。3.11创建倒角创建倒角是指在两条直线之间绘制出倒角。命令:CHAMFER。菜单:“修改”|“倒角
”。工具栏:“修改”|(倒角)。执行CHAMFER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
)/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1)选择第一条直线选择进行倒角的第一条直
线。(2)多段线(P)对整条多段线创建倒角。(3)距离(D)设置倒角距离。(4)角度(A)根据倒角长度
和角度来设置倒角尺寸。(5)修剪(T)设置倒角的修剪模式,即倒角时是否对倒角边进行修剪。(6)方式(E)确定将以何种
方式进行倒角(即距离方式或角度方式,分别与“距离(D)”和“角度(A)”选项的设置对应)。(7)多个(M)依次对多条边倒角
。(8)放弃(U)放弃前一次操作。3.12创建圆角创建圆角是指在两个对象(直线或曲线)之间绘制出圆角。命令:F
ILLET。菜单:“修改”|“圆角”。工具栏:“修改”|(圆角)。执行FILLET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第一
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1)选择第一个对象要求选择用于创建圆角的第
一个对象。(2)多段线(P)对二维多段线创建圆角。(3)半径(R)设置圆角半径。(4)修剪(T)
设置创建圆角时的修剪模式,即创建圆角后是否对两个对象进行修剪。(5)多个(M)执行该选项后,当用户对两个对象创建出圆角后
,可以继续对其他对象创建圆角,不必重新执行FILLET命令。(6)放弃(U)放弃已进行的设置或操作。3.13打断
对象打断对象是指将对象在某点处打断(即一分为二),或在两点之间打断对象,即删除位于两点之间的那部分对象。命令:BREAK。菜
单:“修改”|“打断”。工具栏:“修改”|(打断于点),“修改”|(打断)。执行BREAK命令,AutoC
AD提示:选择对象:(选择操作对象)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1)指定第二个打断点确定第二断
点,即以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为第一断点,再确定第二断点来打断对象(2)第一点(F)重新确定第一断点。3.14合并对象
合并对象是指将多个对象合并成一个对象。命令:JOIN。菜单:“修改”|“合并”。工具栏:“修改”|(合并)。
执行JOIN命令,AutoCAD提示:选择源对象:此时可以选择一条直线、圆弧、椭圆弧或多段线、样条曲线作为合并源对象,然
后根据提示选择合并对象进行合并即可。3.15缩放对象缩放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相对于指定点(基点)按指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
。命令:SCALE。菜单:“修改”|“缩放”。工具栏:“修改”|(比例)。执行SCAL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缩放的对象)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指定基点:(指定基点)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
R)]:(1)指定比例因子确定缩放比例因子。(2)复制(C)以复制的形式进行缩放,即创建出缩小或放大的对象后仍在原
位置保留源对象。(3)参照(R)将对象以参照方式缩放。3.16拉伸对象利用拉伸功能,可以拉伸(或压缩)对象,使
其长度发生变化。命令:STRETCH。菜单:“修改”|“拉伸”。工具栏:“修改”|(拉伸)。执行STRET
CH命令,AutoCAD提示: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选择对象:提示中的第一行说明此时只能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方式(即不规则交叉窗口方式)选择对象。如果在“选择对象:”提示后输入C并按Enter键,AutoCAD提
示:指定第一个角点:(指定选择窗口的一角点)指定对角点:(指定选择窗口的另一角点)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位移(D)]<位移>:(指定拉伸基点或位移)指定第二个点或<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指定拉伸第二点或
直接按Enter键)在“选择对象:”提示下以交叉窗口方式或不规则交叉窗口方式选择对象时,对于由LINE(直线)、ARC(圆弧)等命令绘制的直线或圆弧,若整个图形位于选择窗口内,执行的结果是对它们进行移动。若图形的一端在选择窗口内,另一端在选择窗口外,即对象与选择窗口的边界相交,则有以下拉伸规则:(1)直线段(LINE):位于窗口外的端点不动、而位于窗口内的端点移动,直线由此改变。(2)圆弧(ARC):与直线的改变规则类似,但在圆弧改变的过程中,圆弧的弦高保持不变,同时由此来调整圆心的位置等。(3)多段线(PLINE):与直线或圆弧相似,但多段线两端的宽度、切线方向以及曲线拟合信息均不改变。(4)其他对象:如果对象的定义点位于选择窗口内,对象发生移动,否则不移动。其中,圆的定义点为圆心、块的定义点为插入点、文字和属性定义的定义点为文字串的左下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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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本元大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