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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营销考核及奖惩执行方案
2020-02-26 | 阅:  转:  |  分享 
  
XXXX工作人员微营销考核及奖惩执行方案

第一条:总则

目的:为了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发展战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微营销工作得到贯彻执行,指导所有员工朝着公司共同的目标方向行动、鼓励以目标为导向的行为方式,设置更清晰的、公正的、可见的、一致的微营销考核标准来制定此先进激励的执行方案;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包含代理营销公司驻场工作人员);



原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三讲”、“三不讲”做到奖罚分明。“三讲”即讲公开、讲客观、讲开放沟通;“三不讲”即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



考核人: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图,成立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微营销考核小组,每位员工由其直接或间接上级对其进行初级考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实施、推进和督查,销售总经理和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魏超负责监督微营销考核的实施和成效评价,见下表:



被考核者 考核者 考核复核 行政部、财务部、工程部、采购部、策划部、招商部、拓展部、销售部、物业部和代理驻场等部门负责人 销售总经理 微营销考核小组 行政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行政部主任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财务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财务部负责人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工程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工程部负责人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采购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采购部负责人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策划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策划部总监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招商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招商部总监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拓展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拓展部总监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销售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销售部经理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物业部各岗位工作人员 物业部负责人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代理驻场团队各岗位工作人员 代理公司负责人 新媒体工作小组组长

考核时间安排:考核周期为按月考核、不定时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月末进行汇总统计,微营销考核占当月工作业绩考核总权重的10分(绩效考核百分之十),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兑现;

考核内容:按照公司微营销的要求,公司的全体员工对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内容进行分享、评论和邀约身边的朋友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及微信内容进行转发等,遵守微营销考核制度、各部门员工规范执行和完成效果。



第二条、微营销执行内容

XXXX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开通个人微信,对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所推送的微信文章,每天必须选择一条进行转发,分享到微信的朋友圈。



工作人员每天转发的公司微信文章的同时,通过搭配文字内容吸引朋友圈好友点赞;

邀请非XXXX工作人员的朋友关注XXXX官方微信公众号,让其转发至少一条XXXX微信文章;

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中增加一条:每月必须引导前来看盘的客户关注XXXX的微信公众账号,引导客户分享XXXX的微信文章到朋友圈;

销售人员必须要询问客户是否有微信,如果有,必须关注,争取互粉。并将客户微信和手机号一起,提交给公司备份;

每天个人有良好的创意和点子,并发表一篇微信将XXXX项目信息融入并附带XXXX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到朋友圈;

要求XXXX项目所有的宣传物料上,必须印有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等信息。



第三条、微营销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励评选标准

公司开展评选XXXX微营销之星比赛,每个月评出10名微营销之星,分别给予冠军、亚军、季军和优秀员工的奖励。



1.奖项设置:

序号 奖项名称 名额 奖金 荣誉证书 1 冠军奖 1 1000 XXXX微营销之星冠军奖 2 亚军奖 2 600 XXXX微营销之星亚军奖 3 季军奖 3 300 XXXX微营销之星季军奖 4 优秀奖 4 100 XXXX微营销之星优秀奖

2.评选规则:

参选资格: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关注XXXX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参选。

评选时间:每月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上个月的评选。

评选标准:按照微信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积分,积分月底评选结束后清零,次月月初重新计算;以积分量化评选,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按照奖项设置规则分别评出冠军奖、亚军奖、季军奖和优秀奖人数并予以颁奖。



3.积分规则:

每天个人转发一篇官方微信文章,可获得5分,重复性转发不计;

每天转发的XXXX官方微信文章获得点赞的,每个赞可获得1分;

邀请非XXXX工作人员的用户关注XXXX官方微信公众号,且邀约的用户个人微信号的联系人必须要满足50人以上并截图(在微信“通讯录”选项可查看有多少联系人),可获得5分;

邀请非XXXX工作人员的朋友关注XXXX官方微信公众号且让其转发至少一条官方微信文章,且邀约的用户个人微信号的联系人必须要满足100人以上并截图,可获得10分;

每天个人有良好的创意和点子,并发表一篇微信将XXXX项目信息融入并附带XXXX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的,可获得10分(需要新媒体工作小组进行评定)。



5.评选要求

由个人进行微信截图作为积分计算凭据,每人每天在23:59前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评选接收邮箱XXXXX@qq.com或添加微信:XXXXXX发送,截图不符合要求,或重复发送的不予参评。



6.截图要求

全屏高清截图,必须要看清微信名称和内容;

邀请朋友加入关注的须有朋友关注的全屏截图以及转发截图;

不得重复性内容转发,重复性内容不予计分。



7.评奖形式:

微营销之星奖金+微营销之星证书。

8.奖项发放:

每月评选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财务进行现金发放并由公司领导对其颁发荣誉证书。



惩处评分标准



1.每天必须要分享转发一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的文章到朋友圈,每月评选积分低于150分,视为当月工作业绩考核微营销工作不合格(微营销工作占总权重的10分);

2.不服从领导指挥,未按要求完成微营销工作的,违者视为当月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

3.不得宣传和转发不利于公司的任何信息,违者视为当月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条、其他说明

本执行方案为试行方案,自2014年6月16日起实施,未尽事宜请参照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XXXX新媒体工作小组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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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辣爸当家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