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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周语·穆仲论鲁侯孝》
2020-03-03 | 阅:  转:  |  分享 
  
《国语·周语·穆仲论鲁侯孝》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鲁,立孝公〔一〕,诸侯从是而不睦〔二〕。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三〕,樊穆仲曰:「鲁侯孝〔
四〕。」王曰:「何以知之?」对曰:「肃恭明神而敬事耇老〔五〕;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六〕而咨于故实〔七〕;不干所问,不犯所咨。」王
曰:「然则能训治其民矣。」乃命鲁孝公于夷宫〔八〕。〔一〕孝公,懿公之弟称也。〔二〕从是而不相亲睦于王也。〔三〕贾侍中云:「国子,诸
侯之嗣子。」或云:「国子,诸侯之子,欲使训导诸侯之子。」唐尚书云:「国子,谓诸侯能治国、子养百姓者。」昭谓:国子,同姓诸姬也。凡王
子弟,谓之国子。导训诸侯,谓为州伯者也。〔四〕穆仲,仲山父之谥,犹鲁叔孙穆子谓之穆叔。〔五〕耇,冻梨也。〔六〕遗训,先王之教也
。〔七〕咨,谋也。故实,故事之是者。〔八〕命为侯伯也。夷宫者,宣王祖父夷王之庙。古者,爵命必于祖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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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意外之外9dv...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