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环境方面的一些概念和资料汇编
作者:66WEN收集整理来源:www.66wen.com更新时间:2007年05月16日
29、环境标准
30、环境目标
31、环境背景值(环境本底值)
32、水土保持
环境
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主要是地球表面与人类发生相互作用的自然要素及其总体。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开发利用的对象。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客观物质体系,它具有整体性、区域性、变动性等最基本的特性。
环境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
水体(waterbody)
水体是地表水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以相对稳定的陆地为边界的天然水域和人工水域。包括有一定流速的江河、溪流、沟渠;相对静止的湖泊、水塘、沼泽、水库;受潮汐影响的三角洲与海洋;地下水和极冰。将水体当作完整的生态系统或综合自然体来看待,其中包括水相和固相物质,水中的悬浮物质、溶解物质、底泥和水生生物。
水体按照类型划分,可分为:海洋水体和陆地水体。海洋水体包括海和洋;陆地水体包括地表水体(如河流、湖泊、沼泽等)和地下水体。
地表水
暴露于地球表面的天然水体及人工积水。包括淡水,如河流水、湖泊水、水库水等;咸水,如海水等。
地下水
埋贮在地球表面以下的水体。包括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等。
水体污染(waterbodypollution)
当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等水体后,其含量超过了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使水体水质和水体底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现象,被称作为水体污染。
水质(waterquality)
水质主要指水相的质量,通过水体的物理(色度、悬浮物等)、化学(有机和无机物含量)和生物(细菌、微生物、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的特征及组成状况,反映了水体环境自然演化过程和人类活动影响的程度。
底质
底质又称沉积物,系指江、河、湖、海底部的表层沉积物质,是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底质污染
底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工厂、矿山、城镇等排放的废水、废渣及大气污染物的沉降和蓄积而形成的。底质中的污染物质可在一定外界条件下,如水温、酸度、水流状况等条件下重新进入水体,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底质中的污染物质也可被水体中的水生生物吸收,通过食物链作用对人体产生间接危害。
通过底质监测,有助于了解污染物质存在的状况及其对水体的可能产生的危害;通过分层测定底质中污染物含量和污染物垂直分布状况,从而了解底质及水体的污染历史。
水体自净能力
水体自净能力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定义指受污染的水体经物理、化学与生物作用,使污染的浓度降低,并恢复到污染前的水平;狭义定义是指水体中的氧化物分解有机污染物而使水体得以净化的过程。
影响水体自净过程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因素有:收纳水体的地理、水文条件、微生物的种类与数量、水温、复氧能力以及水体和污染物的组成、污染物浓度等。
水体自净过程的特征
废水和污染物进入水体后,即开始自净过程,自净机制包括物理自净、化学和物理化学自净、生物和生化自净。该过程由弱到强,直到趋于恒定。自净过程的主要特征:1)污染物浓度逐渐下降;2)一些有毒污染物可经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转变为低毒或无毒物质;3)重金属污染物以溶解态被吸附或转变为不容性化合物,沉淀后进入底泥;4)部分复杂有机物被微生物利用和分解,变成二氧化碳和水;5)不稳定污染物转变成稳定的化合物;6)自净过程初期,水中溶解氧含量急剧下降,到达最低点后又缓慢上升,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7)随着自净过程及有毒物质浓度或数量的下降,生物种类和个体数量逐渐随之回升,最终趋于正常的生物分布。
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是指水体在规定的环境目标下允许容纳的污染物量。容量大小与水体特征、水质目标及污染物特性有关。水体中蕴藏着宝贵的水环境容量资源,可以通过水体所具有的存储、输移降解污染物的能力而使自身有所净化。P2^j^.!E:`Sd0%0fy|:AK€ tBNM}r_)+=财务管理论文8H''36a|wCi''l(p"d0Q42_v/
污径比
即一定水体内认为排放的污水流量与河流径流量的比值。一般,河流的污径比越小,稀释能力越强,稀释容量越大,水质不易被污染;反之则水质易受污染。我国南方的大江大河径流量大,污径比小,如长江和珠江的污径比在1%左右,总体上水质尚好;北方的一些河流污径比大,如辽河、海河、滦河等均在10%左右;一些城市河流的污径比很大,污染严重。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水域功能的重要程度、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在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它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划是实现水环境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使水环境保护工作兼收环境、技术、经济效益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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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是:高功能水域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域低标准保护,专业用水区依专业用水标准保护,补给地下水水源地的水域依保证地下水使用功能标准保护。总的划分原则是: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地表水环境质量宏观控制,统筹安排专业用水区,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约束,突出陆上污染源合理布局,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
水体富营养化
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生物所需要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大量进入湖泊、河口、海湾等缓流水体,引起藻类及其它浮游生物迅速繁殖,水体溶解氧含量下降,水质恶化,鱼类及其它生物产生变异现象,称为水体富营养化。
天然水体中氮和磷的含量在一定程度上是浮游生物数量的控制因素。生活污水、化肥和食品等工业废水以及农田排水都含有大量的氮、磷及其它无机盐类。天然水体接纳这些废水后,水中营养物质增多,促使自养型生物旺盛生长,某些藻类的个体数量迅速增加,而藻类的种类逐渐减少。水体中的藻类本来以硅藻和绿藻为主,蓝藻的大量出现是富营养化的征兆,随着富营养化的发展,最后变为蓝藻为主。
水生态系统的环境特征
水的密度大于空气,许多小型生物如浮游生物可以悬浮在水中,并且决定了水生生物在结构上的许多特点。水的比热较大,导热率低,水温的升降变化比较缓慢,温度相对稳定。水的另一重要物理特性是4℃时密度最大,因此水面结冰而底层的水温始终保持在冰点以上,水生生物可在冰层下生活。水体中的氧气含量较陆地环境少,光照条件也比陆地差。因此,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和光照常常成为水生生物生活和分布的限制因子。
水生态系统的营养结构特点
水生态系统的生产者,除一部分水声高等植物外,主要是体型微小而数量很大的富有植物。这类生产者的特征是代谢率高、繁殖速度快,种群更新周期短,能量的大部分用于新个体的繁殖,因此生物量低。在淡水水体中,消费者一般是体型微小、生物学分类较低的变温动物,新陈代谢过程中所需热量比较常温动物少,热能代谢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分解者在系统中的作用较差,物质循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浮游生物通过自溶来完成的,尤其在迅速生长期和繁殖期间,自溶在物质循环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水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水生态系统初级生产者对光能的利用率比陆地生态系统低。根据有关研究,实际用于总生产力的有效太阳能仅为太阳总有效能量的1.22%,除去生产者自身呼吸消耗的0.7%以外,初级生产者净生产力的有效太阳能只有0.52%。然而,初级生产转为次级生产的效率,水生态系统并不比陆地生态系统低,淡水生态系统中的这种转化效率一般在10%以上。所以,分解者的作用远不如陆生生态系统重要。水域中只有10%~40%的初级生产量是由分解者分解的,而陆生生态系统、尤其是森林生态系统中,初级生产的90%左右是由分解者分解的。
水生态系统中的动植物尸体及其排泄物主要有三个去向:1)通过自溶归还环境并被重新利用;2)由分解者分解并被重新利用;3)下沉,部分被水生物所利用,部分随水体运动重新返回上层被再利用。
污染物在水体中的运动特性
污染物进入水体后,随着水的对流迁移运动、污染物的扩散运动和污染物质的衰减转化运动,使污染物在水体中得到稀释和扩散,从而降低了污染物在水体中的浓度。
对流迁移运动
对流迁移运动是指污染物在水流作用下产生的迁移作用,这种作用只改变水流中污染物的位置,并不能降低污染物的浓度。
扩散运动
污染物在水体中的扩散运动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子扩散、湍流扩散和弥散。分子扩散是由分子的随机运动引起的质点扩散现象,是各向同性的。湍流扩散是水体湍流场中质点的各种状态的瞬时值相对于其平均值的随机脉动而导致的扩散现象,湍流扩散系数是各向异性的。弥散运动是由于横断面上实际的流速不均匀引起的,由空间各点湍流流速的时均值与流速时均值的系统差别所产生的扩散现象。在用断面平均流速描述实际运动时,必须考虑一个附加的、由流速不均匀引起的弥散作用。
三种扩散运动的扩散系数在河流中的取值数量级分别为:分子扩散系数为10-5~10-4m2/s;湍流扩散系数为10-2~100m2/s;弥散系数为101~104m2/s。
衰减转化运动
进入水体中的污染物可分为两大类:保守物质和非保守物质。
保守物质进入水体后,随着水流运动不断变换空间位置,还由于扩散作用不断向周围扩散而降低其初始浓度,但不会改变其总量。重金属、很多高分子有机化合物都属于保守物质,它们对水环境有害,或暂时无害但能在水体中积累,从长远看是有害的。对于保守物质,水体对它们没有净化能力。
非保守物质进入水体后,除了随着水流运动变换空间位置,并不断扩散而降低浓度外,还因污染物自身的衰减而加速浓度的下降。非保守物质的衰减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其自身的运动变化规律决定的;另一种是在水环境因素的作用下,由于化学的或生物的反应而不断衰减。例如:可生化降解的有机物在水体中微生物作用下的氧化分解过程。
环境影响评价
定义1: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定义2:是指在一项工程动工兴建之前,对它的选址、设计以及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又称环境影响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卷》
定义3: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及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确保拟开发项目在环境方面是合理的、适当的,并且确保任何环境损害在项目建设前期得到重视,同时在项目涉及中予以落实。—《世界银行工作指南第四号附件A》
定义4: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拟议中的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为活动(包括制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开发和单个建设项目等)进行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并进行各种替代方案的比较(包括不行动方案),提出各种减缓措施,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活动。—国家环保总局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环境影响分类1.按影响的来源分可分为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直接影响于人类活动在时间上同时,在空间上同地。间接影响在时间上推迟,在空间上较远,但是在可合理预见的范围内。累积影响是指一项活动的过去、现在及可以预见的将来的影响具有累积性质,或多项活动对同一地区可能叠加的影响,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在时间上过于频繁或在空间上过于密集,以至于各项目的影响得不到及时消除时,都会产生累积影响。2.按影响效果分,环境影响可分为游离影响和不利影响。这是一种从受影响对象的损益角度进行划分的方法。有利影响是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和功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影响。反之,对人群健康有害、或对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状况有消极阻碍或破坏作用的影响,则为不利影响。需注意的是,不利与有利是相对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且不同的个人、团体、组织等由于价值观念、利益需要等的不同,对同一环境的评价会不尽相同。环境影响的有利和不利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也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经常需要认真考虑、调研和权衡的问题。3.按影响性质划分,环境影响可分为可恢复影响和不可恢复影响。可恢复影响是指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某特性改变或价值丧失后可能恢复,反之,就是不可恢复影响。一般认为,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恢复的;超出了环境承载力范围,则为不可恢复的影响。4.另外,环境影响还可分为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地方、区域影响和国家和全球影响,建设阶段影响和运行阶段影响等。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环境影响评价分类,一般分为环境质量评价(主要是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环境影响后评估。这是一个不断评价和不断完善决策的过程。环境质量评价:是依据国家和地方制订的环境质量标准,用调查、监测和分析的方法,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定量判断,并说明其与人体健康、生态系统的相关关系。环境质量评价根据不同的时间域,可分为环境质量回顾评价(过去的环境质量)、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在空间域上,可分为局地环境质量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全球环境质量评价等。涉及建设项目的环境质量评价主要是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估:可认为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是在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落实程度和实施效果,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判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对一些评价时尚未认识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以达到改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管理水平,并采取补救措施,达到消除不利影响的作用。环境质量是表示环境本质属性的一个抽象概念。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认为环境质量表示环境状态惯性的大小,即环境状态从一种变化到另一种的难易程度的表示;另一种则认为环境质量是环境状态品质优劣的表示。环境标准是国家根据人群健康、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结构、状态的要求,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所规定的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是评价环境状况和其它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定依据。环境标准的种类,按照适用范围和地区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等;按其性质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这些环境标准组成了环境标准体系。环境目标环境目标是为了改善、管理、保护环境而设定的、拟在一定期限内力求达到的环境质量水平与环境结构状态。环境目标是社会发展总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必须与社会发展总目标中的其它目标相适应、相匹配,此外,它也是制定环境战略、环境规划的前提和出发点。环境背景值(环境本底值)是指不受污染的情况下,环境各组成要素:空气、水、土壤、岩石、植物、农作物、食品等的化学成分。它反映了这些环境要素在自然界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其自身原有的化学成分特征。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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