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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检查制度
2020-04-08 | 阅:  转:  |  分享 
  
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复工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学校考勤部门做好全校教职工因病缺勤的病因追踪,做好记录,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师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回岗上课,及时通知家长及家属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并对班级、教师办公场所进行消毒。

三、在校师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校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或班主任与职工家属、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对班级进行彻底的消毒,不留死角,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工、复课证明,职工、学生持此复工、复课证明到学校,由相关人员复检后,方可回岗、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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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聖水河畔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