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科研工作奖励制度
为强化我校全体教师的教科研意识,造就一支教育教学水平高、教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校整体教科研水平,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及层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课题奖项:
1、课题立项基金
国家级课题立项奖:150元
省级课题立项奖:100元
市级课题立项奖:60元
区级课题立项奖:50元
(备注:要具有各级科研部门批准的课题申请书)
2、课题研究奖:
国家级课题研究奖:200元
省级课题研究奖:100元
市级课题研究奖:60元
区级课题研究奖:50元
(备注:要具有研究过程中的各类材料,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
3、课题成果奖:
国家级课题成果奖: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课题成果奖: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课题成果奖: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区级课题成果奖: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50元。
(备注:由国家、省、市、区、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评奖的结果。)
二、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基本功、教学竞赛等获奖:
①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20元、100元;
②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③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40元;
④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元,20元,10元;
三、教师个人教科研论文获奖(获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版教育刊物):
①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②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40元;
③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
四、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征文比赛、科技发明等获奖:
①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00元,80元,60元;
②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50元,40元,20元;
③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40元,30元,20元;
④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20元,15元,10元;
(注:以上奖项必须是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的活动)
五、指导学生在各种报刊上发表文章
①国家级,奖励指导教师60元/篇;
②省级,奖励指导教师30元/篇;
③市级,奖励指导教师20元/篇;
④区级,奖励指导教10元/篇。
七、未尽事宜,以行政会决定为准。
八、本方案从教代会通过日起执行。
中学
2015年9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