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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期赋第6课(1).doc
2020-04-18 | 阅:  转:  |  分享 
  
第六课:?古代骈对法则详解

辞赋诸体之中,骈赋与律赋的存量最大,所以如何作好骈句,也是辞赋创作的重点之一。骈句的对仗与律诗乃至对联的对仗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古今在骈对的规则与学习方法上,是有区别的,为了全面掌握骈对要素,所以我们要先了解古代的骈对起源与规则。骈句源于古偶句,先秦诸子文章中已可见其发端。只是没有形成统一的韵书之前,其偶句的相对只是局限于字意的对偶,而与声调概念关系不大。并且一些其他的规则亦是相对宽泛的。比如同位字允许重复的情况,不仅仅是限于虚词。古偶句的手法是由排比句演化来的,只是排比不拘多少句,可以三句,可以5句一排比。而偶句只是两句为一组。古偶句的例子非常多,《论语》的“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大学》的?“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等。当《切韵》成熟之后,真正的骈句开始出现,他启于古偶,又受四声影响,并借鉴了八病说的一些原理,所以不仅仅是在字意上讲对偶,亦还有声调上的要求,同时在重字的规则上亦更加细化——通常是虚词重复可不论,而其他词皆要求对偶。这里还要先弄明白,古代到底有没有如现代通行的,指导对仗的专业理论?这个情况大致是这样的:较早的对偶启蒙书籍有成书于唐代的《蒙求》之类,但是它虽然是4言骈句成篇,但他的立足点在他的内容上,即以普及典故知识为主,而没有对仗原理上的分析与指导。另外有唐代元兢的《诗髓脑?属对篇》、上官仪总结六朝而得的“六对、八对”之说,但这些论述多偏重于骈对形式,而非如元明之时出现的《缥缃对类》那样,将每一个字按“虚、实、死、活”属性划分。唐代论骈对的理论,主要是论述骈对有多少形式,如正名对、隔句对、当句对等等,虽计有属对二十几种,但大都是形式上的区分。而在元代或明代出现的《缥缃对类》,就有针对性的地探讨了对仗上的一些原理与原则。我们现在常用来比较对仗是不是合律的一些因素,在《缥缃对类》中多有所涉及。那现在的问题是,在有普遍意义上的骈对开始,即从六朝到明代,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都没有出现过专门针对骈对细节上的理论指导与归纳书籍,这是什么原因呢?并且这段时间中,虽然没有这样的理论书籍,可在这么多的六朝到明代的作品中,包括诗词赋等等体裁,偏又出了这么多的精品篇章。许多骈对应用可算是出神入化,尤其是唐宋两朝,这原因是什么?旧塾对这个问题有一些只零片语的论述,如我家师父的私塾教钞有《论虚实》,我们来看看:“唐宋做对,阔意高古。名篇累牍,横压下朝。何之?洎自今之庠塾,亦生气屡绝,纵横寡而腾挪渐。所教皆虚实之中,惟死活而已矣。此旨归之误人乎?非也。乃学之所轻于学也。古法之教,明以径而自去,斯自求于学也。今塾之教,引入室而辨道,若山中之寻出也。此被教之学,焉得不迷。若先以入器,而安可辨器也哉!先人以不器之法教之,盖可由外至乎于内,通窥鼎器,得上下通变之道。故池渊之别,皆教之所误耳。”其实这《论虚实》,它说了一个道理,我认为这个道理是非常有研究价值的。按它说的,唐宋教育制度与今天(指清代)教育制度是不同的,唐宋教育只是引导为主,而具体知识的掌握,要靠自己去多读书,多领会,而到清代时,已经变了,变为多实教而轻其自读。比如唐宋教塾在教授骈对时,可能只是给你一些例句,说明什么是隔句对,什么是当句自对,至于其他细节,就要求学子多读多想多练而已。到明清就不同了,除了要告知骈对的种类,还要手把手的告诉学子这个字是实字还是虚字,实字应该对实字,虚字应该对虚字。那么比较而言,明清的骈对教育方法,就多少有些死板机械了。仔细想来,确有道理。唐宋没有具体指导怎么对仗理论一类的书,人们靠广泛阅读,自然而然地掌握对仗知识,也包括其他的如语法上的知识,这样做出来的对仗是自然而然地,就如果我们说话一样,一般即无错误,又可表达清楚。而到了清代,通常启蒙教育都要学习《缥缃对类》之类的对仗理论书,先有了理论,再去根据这个理论去指导实际创作。这属于“先以入器,而安可辨器”了。这就像我们以前说过的古今的学习步骤不同是一个道理。我们现在是必须学习语法理论,并用这些理论去分析作品。古人是通读百家,自然而然地掌握了语法,这样应用上就要自然许多。所以古代基本没有专门研究语法的理论,就如同我们现在人人都会说话了,还有必要专门去教人说话吗?想想小孩子是怎么学说话的,就明白了。通常教小孩子说话,我们只是教他单词,比如这字读什么,那个字读什么之类,然后孩子在他与人的交流中,自然就会说整句乃至整段的话。这个与人交流的过程,就相当于读书的过程。多与人交流,孩子说话就越快;多读书,我们掌握的知识也越快,使用上也越自然,这两个道理是一样的。?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古代的《缥缃对类》是怎样总结古代对仗理论的:首先他把字分了属类。分为实字类,虚字类,死字类,活字类。先分实字、虚字两个大类,然后在虚字里面再分死字活字两个小类,另外再有助字类。以上只是初步的分类,在这些基础上,还有更细致的分类。实字里面又分半实字,另还有半虚半实字类。再有就是分门,这主要是针对于实字,从“天文门、地理门、时令门”等等,分有30个门。具体的骈对式例,从两字句到20余字句,又分有20门,从天文、地理、时令、人事、人物、文史到巧对门。成语的“分门别类”就是这里来的。它要求的对仗原则就是——实对实,虚对虚。虚字相对时,再细为“死对死,活对活”。助字对助字。按《缥缃对类》“习对发蒙格式”的原文说法——“平字用仄字对,仄字用平字对,平仄不失。又以虚实死活字教之。盖字之有形体者谓实,字之无形体者谓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虚字对虚字,实字对实字,半虚半实者亦然。最是死字不可对以活字,活字不可对以死字。此而不审,则文理谬矣。又有借用同音字,谓如澄清之清与青字近音,洪大之洪与红字近音,采色门借清洪字对黑白等字;又如增益之益与一字同音,参请之参与三字同音,复载之载与再字同音,数目门借益参载字对十百千万等字;又如爵禄之爵与雀字同音,公侯之侯与猴字同音,禽兽门借雀猴字对鸟兽虫鱼;谓之借对。例又有引用周易卦名,毛诗篇名,虽不苦拘虚实,然不若亲切者为好。若夫以实字作虚字使,以死字作活字用,是作家有此活法。初学者未易语此。今以虚实死活字分门析类,辑为对属,以便初学简阅云。这些字类,基本是单字的属性关系。而文言中单字成词的现象较普遍,在实际应用中,单字成词多用于文言散文。这就是几个字的文言文,白话翻译常需十数字来解释的原因之一。而在诗词联赋的骈句应用上,特别是一句的中心含义上,多是字与字组合而成词组,看重的是词组与词组,句与句的骈对关系。这也是诗词赋的骈句较文言文的散文句更容易理解的原因之一。比如让一个初中生读文言文,他可能会感到吃力,但如果让他读对联或者诗词,就不会这么费解。大致来说:所谓实字,按对类的说法是——盖字之有形体者谓实。比如天,地,风,雨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等于我们现在说的名词。?另有半实字——似无而有者为半实。比如:威、情、文、意、理,力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等于我们现在说的抽象名词。所谓虚字,按对类的说法是——字之无形体者谓虚。虚字中再有死活之分。虚字类涵盖了现代所说的动词,形容词与大部分的副词。虚字活类——谓其使然而然者。相当于现代的动词。比如:来、吹、飞、洗、开等等。虚字死类——谓其自然而然者。相当于现代的形容词。比如:高、大、细、厚、妙,美等等。另外助字类的副,连、介等等以及数字,表方位,数量的,都在虚字这一大类。再就是另有些特殊的,包括联绵字、叠字、同〔近〕义连用字和反义连用字,它们虚实不拘、死活兼有,这样的属于虚实门,古人称之为“双字对”(其他的都是单字相对的关系)。凡虚实门的不论虚实死活均可互对,比如:一、九苞应灵瑞,五色成文章——“灵瑞”两字是同义连用,按字类是虚字类中的死字,即形容词类。而“文章”也是同义连用,按字类是实字,即名词类。但是在连用为词组时,是不考虑字类相对的。?“灵瑞”与“文章”都是属于并列结构。“同义连用”的意思是——比如灵与瑞的含义相同或相近而连用。二、花光来去传香袖,霞影高低傍玉山——“来去”属于反义连用的词组,属于活字即动词类。“高低”也是属于反义连用的词组,属于死字即形容词类。“反义连用”的意思就是——比如来与去的意思是相对立的,但是并列在一起使用。三、竹影婆娑留画意;桨声欸乃壮诗情。——在现代语法里婆娑是连绵形容词,欸乃是连绵拟声词,这样的对仗也是可以不管什么虚实死活的。四、还有就是“坐坐”,“匆匆”之类的叠字连用也是不论虚实死活的。以及“逍遥”“逶迤”之类的连绵词,皆可在“虚实门”中互对。五、另还有“但畜龟龙之瑞,犹传战伐之功?”、“气吞豪杰,威震遐”、“甘辛败六藏,冰炭交七情”等等,皆如以上。古人作品中此类的例子非常非常多,于兹不再多举。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凡是并列结构的词组,骈对时基本上是不管字类分别的,也就是不管现在说的词性问题。这就是说,按古人的对仗观点,首先排除了并列结构对仗的所谓字类问题,即在并列结构排除了词性问题。其原理是“双字对”是两字自对关系,比如“来去”,“来”就自对于“去”自对后,与下句的同位字相对时,即可不再考虑字类问题。此原理在对联中被扩展为上联使用自对手法之后,整个下联可不在与上联相对,仅需同样自对便可。除并列结构之外,那剩下的,在古代来说也就是偏正结构了(一些旧塾谓主次或宾主)。而这才是最难掌握的。因为字类说,只是立足于单字的属性问题。同属性相对,是它的原则。但我们不可能做两字对联或者两字骈文。字与字组合为词组,词组再组合为句子,这样才能够形成文章。而这样一组合,就牵连到许多字类的活用问题了。而古人因为缺乏语法理论,所以在这个活用问题上,主要靠的是语感“妙用于心”。我们现在有语法知识,比如知道谓语一般是动词了,即虚类活字。由是气吞豪杰,威震幽遐。但是古人没有这些概念,他就靠大量的阅读来掌握,靠自己的天赋的高低去运用。正是这样的情况,造就了唐宋一大批的盖世才子,因为他们是灵活在先。而有了字类指导之后,从明代到清,对仗上字类的死板程度越来越严重。但是好在文章的整体灵活度上,句式的灵性还存在。到近代,借鉴西文语法而出的中文语法固定之后,通常人们必须先学语法知识,学习主谓宾定状补的使用方法,然后再去做文章,再加上词性说取代字类法,并且词性说运用在对仗上,虽然是经过比较得到的结论,但是在字类活用上缺乏深度研究,导致词性说成了主导对仗的规律之一。即名词必须对名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现代虚词的概念与字类的虚字概念大不同)。完全忽视了字类说只是古人为方便引导蒙童而出的,以单字为对,仅仅区分字类的基础教材。《对类》明确指出——“若夫以实字作虚字使,以死字作活字用,是作家有此活法,初学未易语此”这里说的“作家”是指成年读书人或者熟手。并且,词性说在推广时,亦对古代并列结构的词组,对仗时不讲字类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现代联律虽然也允并列结构的词组(包括连绵词)在对仗时可以词性从宽,但是将这类的对仗定性在“词性从宽”的范畴。这让人容易理解为不及“工对”好。这规则用在征集或比赛上,谁愿意去宽对呢?这导致现在无论是什么结构的词组,都有人要去按严格的词性相对仗。这就形成了“跟随”必须去对仗“奔跑”之类的动词。这样的后果直接形成了词组的对仗宽度变小,也就影响到整个句子的内涵深度不够。如果做骈文骈赋,通篇就会变得死气沉沉。诗词联赋骈文,皆是一个道理,于是每况愈下。只能望古贤而太息罢了。词性说,合适在白话文的语境中,做现代白话文语法的指导介质。即针对于主谓宾定状补而言(比如主语一般是名词,谓语一般是动词,等等诸如此类。或者以词性反推语法结构)。词性说不宜在古文语境中针对对仗上做全部的参衡依据。最起码,不能单以词性说为其唯一考核标准。词性说对于字词的分类是没有什么错,对于现代语法的完备也是必须的。但是将词性说强势推广到诗词联赋的对仗中去,则是有待商榷的事情。这也直接导致了古典文学界数十年不停的纷争。比如你说我的对仗不合词性,我可以举列许多古代句子来证明是可以不合词性的。这样的纷争,似乎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实际上古人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就骈句而言,用“之”这个虚词做结构助词时,常常见字类活用。也就是说,骈句中的“之”字之后,单缀一个字时,通常不论“死活”,也就是不管现在说的词性如何。我们来分析下唐人的骈句例子:1、致尔汉皋之滨,虽有淮蚌之产——“滨”在古代是属于实字,即现在所言的名词;“产”在古代是虚类活字,现在所言的动词。无论按字类法则还是现在的词性法则,都不能骈对。但是,这里的“之”字,实际将此处“滨”与“产”都变为一种实有所指了——白话说来就是“汉皋这个水滨”、“?淮蚌这里的产出物”,于是这样的语境,就完全可以骈对了。2、初听《采蘋》之章,共调白羽;次逞穿杨之妙,忽纵青丝。————“章”在古代是实字,现在所说的名词。“妙”是古代所说的死字,现在说的形容词。但用在这里的“之”字后面,意境上就变为“《采蘋》这篇文章”、“穿杨”这般奇妙”(“穿杨”这篇赋是指射箭的百步穿杨)——于是就完全可以不顾“死活”与词性骈对了。3、政必顺民,荡荡洽大同之化;礼皆从俗,熙熙无不获之人.————“之化”骈对“之人”都是一个道理。4、前临积水之阻,后有追兵之急————都是一个道理。5、整棹西归,自受执圭之赏;论功北面,宁亡切玉之珍。6、信乃人间之累,非同域外之游所以我们这里记住这点:“之”后面单缀一字的,除了方位词之外,通常可以不管“死活”与词性。需要注意的是“之上”“之下”,“之间”,“之中”等等与具体方位相关的,还是需要严谨些好。这里有个唐人的例句:“固知轩后,徒游赤水之湄;何必穆王,远宴瑶台之上”——这里的“之上”对“之湄”。但“湄”字本是岸边、水边的意思,所以这里可以成对。还有一种是结构相同,但意思上是用引申含义相对的,比如“宁游旧井之间,肯逐樵人之后”——?“旧井”对“樵人”。他们的结构在古代来说都是偏正结构,但“旧”是死字(形容词),“樵”是实字(名词),看似不能骈对,但这里的“樵人”实际是指清苦之人,或山间隐士。如此一来,便可成对了。另外古人的具体骈对操作,是按“横”与“竖”来完成对仗过程的。因为古代是“竖”排版式。“竖”表示的是一个节奏内的字与字的结构关系(并列或偏正),“横”是表示相对应的节奏中,字与字的骈对关系。先有起句再有对句,对句必须与起句在节奏结构上保持一致。所以无论怎么说,“竖”的关系,也就是结构关系,都大于“横”的关系,即字词的对仗关系。而在“横”的对仗关系上,其节奏内词组的意义对仗关系又大于平仄相对关系。所以古人对仗先看这个节奏的结构是什么。而结构上,古代比现代的要简单,大抵分为“并列”与“偏正”两种。古人在这方面始终缺乏统一叫法,各家教塾有各家的名称。有将“偏正结构”谓之宾主的,有时也称主次,并列结构的叫“同并结构”。这个“宾主”不是现在说的宾语或主语的意思。无论怎么叫,它都是“非同并”词组的涵义。名称不是重点,我们这里不讨论。而现在词组,结构分的很细致。有“主谓”结构,“动宾”“并列”“动补”“介宾”等等等等。这就将问题搞得很复杂。大量的现代语境的语法知识,与古代汉语的对仗原理,想彻底融合,是相当困惑人的一件事情。对于古人来讲就非常容易了,大体上分出两个结构,凡并列结构的,对仗亦不受字类虚实死活的限制,随文发挥即可,遇见偏正结构的,自然以同样的结构去做对仗便可,至于一句本是由多个节奏(词组)组成的,那整句的语法功夫,则来自于自己的知识积累与天赋高低了。古代不是没有语法,只是没有成系统去研究他,没有给他划出什么主谓宾的名目而已。现代有了语法,虽然可以通过先学习语法知识而获得如何做句子的知识。但是这样获得的知识,总是有太多的牵制性与先入为主的主观意识。其实还可以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长期阅读文章,读破万卷,而不去学习任何的语法知识,那他会写文章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一定会写,并且更加通明。无论白话文语境还是文言文皆是这个道理。只是你要做文言文的文章,必须要多读文言文。要不然你就算读遍白话文的文章,也难以做出好的文言文来。古人在做对仗时,常字类活用。而这个问题就如同古人能够自然而然地掌握语法知识一样,他也是靠的大量阅读所积累到的知识为前提,靠语感与天赋选择字与字的组合。而这部分的古代教育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这恐怕与古代私塾众多,教法不一还是有关系的。有些旧塾在这部分持“不器而教”的主张。这从上面讲的《论虚实》就可以看出来。即取“所学相近则自进”的方法。并对那时的一些以《对类》为教学大纲教塾发出了“所教皆虚实之中,惟死活而已矣”的指责。它强调这部分的教学只能以引导为主,让学生多读多思考,然后自行掌握。教师不过是在旁发现有问题时做出纠正而已。即所谓的“欲散学散,欲骈学骈,通学则破”,就是要想做好散文散句,就要多去学散句。要想做好骈句,就多去读骈文骈赋之类。这个“学”是以自读自学为主,教学为辅。“通学则破”应是指“学多了自然能够破解”的意思。这应该主要是指语法与对仗方面的基本功。这样学习的方法其关键是,要大量刻苦地读书学习。并要有针对性地去分析学习,不是读过就了事的。?综合来看,最合适现代人的办法即不是死板地遵从古法,亦不是盲从于现代的词性说。而应有系统地学贯古今,然后两者兼顾。因为仅仅死抱现代的词性相同论的话,在实际运用中,极容易出现“合掌做对,骈枝横生”的问题。这在当前的对联界与辞赋界已可常见此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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