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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省外返回人员管控要求
2020-04-22 | 阅:  转:  |  分享 
  
省外返回人员管控要求一、境外返回人员凡是通过机场口岸、海港口岸和陆路口岸的境外返锦人员,均在相应的口岸城市完成集中隔离14天和医学检测工作
。在口岸城市完成14天集中隔离和两次核算检测、一次血清检测的返回人员,必须持有集中隔离点所在市疾控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和检测证明,并
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纳入正常网格化管理。二、集中隔离人员1、湖北来我区人员有一次核酸检测报告的,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第五天进行第
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全部阴性,集中隔离7天后可离开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14天,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2、湖北来我区
人员无核酸检测证明的,集中隔离,第三天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第五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全部阴性,集中隔离7天后可离开集
中隔离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14天,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1、黑龙江省来我区人员,由街道负责排查和上报,居家
隔离医学观察14天,纳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2、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区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纳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3、低风险地
区来我区人员,无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纳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四、自由通行人员1、湖北来我区人员,有两次核酸
检测、一次血清抗体检测证明和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的,不需要隔离,自由通行。2、除湖北省、黑龙江省以外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我区人员,有健
康绿码或健康证明的,不需要隔离,自由通行。锦州市太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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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碧竹168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