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合同编号:
住房租赁合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不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出租人的授权委托书。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表示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的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住房租赁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租赁住房位于市区、县(市)(应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
(二)房屋实物状况: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户型:室厅卫厨(见附件一);房屋的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见附件二)。
(三)房屋权属状况: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是【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编号:(见附件三);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已】【未】设定抵押。甲方承诺,所出租的房屋来源合法,没有产权纠纷、出租纠纷及其他经济纠纷等。
第二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
(一)该房屋租赁通过下列】方式成交:双方自行成交。
双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
1.银行转账
出租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2.支付宝
3.微信
4.其他:。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搬离。
(二)押金: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应当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向【甲方】【】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乙方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其他由甲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燃气费(6)卫生费(7)上网费(8)车位费(9)供暖费(10)物业管理费(11)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内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九条第(四)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三)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乙方的租金、押金的,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乙方,或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甲方应自与乙方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本合同变更、终止或居住人员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及时向备案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变更、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执一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一份(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等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见附件七),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一出租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出租房屋验收表
出租房屋验收表
本表适用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承租验收和退租验收时使用,双方根据房屋实际状况填写,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项目(勾选) □承租验收□退租验收 名称 表底数 卡情况 各项费用 厨房冷水 现底数已截至 ,现余数 卫生间冷水 现底数已截至 □已交;□未交,现余数 现底数已截至 □已交;□未交,现余数 现底数已截至 □已交;□未交,现余数 现底数已截至 □已交;□未交,现余数 /燃气 已截至 □已交;□未交,现余数 价格 已截至时间 备注 卫生费 元/月 月日 公用电费 元/月 月日 上网费 元/月 月日 分类 名称 品牌/质地 型号 物品状况 家用电器 电视机 备注: 数字机顶盒 备注: 空调 备注: 冰箱 备注: 微波炉 备注: 燃气灶 备注: 抽油烟机 备注: 洗衣机 备注: 热水器 备注: 家具 床 备注: 床头柜 备注: 梳妆台 备注: 书桌 备注: 衣柜 备注: 电脑桌 备注: 沙发 备注: 茶几 备注: 餐桌 备注: 餐椅 备注: 鞋柜 备注: 其它设施及装修 坐便 备注: 地漏 备注: 水龙头 备注: 防盗门 备注: 客厅地板 □地砖□木地板□水泥地 备注: 卧室地板 □地砖□木地板□水泥地 备注: 厨卫 □瓷砖□未贴砖□马赛克 备注: 窗户 □木窗□铝合金□塑钢 备注: 阳台 □未封□铝合金□塑钢 备注: 物品 保修单 保修单张,保修电器包括: 遥控器 □电视个,□空调个,□机顶盒个,备注: 门禁卡 □无□有:○未交付○已交付张,备注: 钥匙 防盗门把,房屋把,其他把,备注: 智能锁 大门个,房屋个,备注: 水卡 ○未交付○已交付张 电卡 ○未交付○已交付张 燃气卡 ○未交付○已交付张 路由器 □无□有个 光猫 □无□有个 其它 名称 数量 品牌/质地 物品状况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报修电话 电器报修电话:物业电话:自来水报修电话:燃气报修电话:电业部门报修电话:网络报修电话: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交验日:年月日
附件三出租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附件四出租房屋实际租住人信息表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五出租房屋交还确认书
租赁双方已对出租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返还□无纠纷/□附以下说明: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退房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房屋租赁其他相关费用计收标准
项目 单位
单价
(元) 起计
时间 起计
底数 项目 单位 单价
(元) 起计
时间 起计
底数 水费 上网费 电费 车位费 电话费 租赁税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费 卫生费
附件七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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