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送展作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确保作品的安全。对于 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作品损毁,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 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 权利,作品收藏费由收藏者支付,收藏费的数额由收藏者与 作者协商确定。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者,著作权属于作 者。 3、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 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凡参加此次展览的作品,展览结束后一律退还作者。 5、由小康路上——陕西省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向入选 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6、本次展览的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陕西省美术家 协会的条件之一。 7、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须视为认同并遵守 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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