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投资的债券品种受市场价 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 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 风险。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客户将面临收益损失的风险。
八、信息披露
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或相关营 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
成立报告。
本产品到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 到期报 告。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以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 营业网点发布相关 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 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 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 按公告约定赎回本产品,所获收益按照客户实际持有天数及客户购买时该天数对应的业绩基准计算 ,客户本金和 收益(如有)将在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 但不限于市场 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 ,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 种或多种方式提前7天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 手机短信等。
九、特别提示
本产品业绩基准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 得的最 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业绩基准。客户在投资前,请 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税收监管政策的规定 ,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工商银行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将
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费,并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后续国家法律法规如对相关税收政策 进行调整,工商银行有权根据税收政策相应调 整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的承担方式。
工商银行应就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客户事先许可,不得向 第三 方披露,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的除外。客户在此同意并授权,工商银行可根据监管要求 ,为理财产品登记等需要,向登记部门或 监管机构提供客户相关信息。
十、咨询(投诉)电话:95588
客户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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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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