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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异常处理作业流程(附表单)
2020-06-09 | 阅:  转:  |  分享 
  
说明:

1、本文件负责人为PMC主管,主要职责是维护流程/制度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问题点收集、处理;

2、运行过程中若与公司原有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文件编制/更改一览表 版本 编制/更改内容 日期 编制/更改人 A/0 文件运行 评审栏 会签 执行副总 稽核组 PMC部 生产中心 人事行政部 品质工程部 业务部 财务部 计划 采购 仓储组 注塑部 装配部 五金部 内贸 外贸 OEM 钎焊车间 抛光车间 编制 审批

1.0目的

规范车间生产异常处理,及时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状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发生的异常

3.2.1物料供应异常:因采购、外协或前工序物料供应不及时或仓库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停产、减产等生产异常。

3.2.2工程技术异常:因技术问题或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不配套、不完善、不正确而造成的停产、减产、品质不良等生产异常。

3.2.3品质异常:因来料、制程品质不良而造成的停产、减产等生产异常。

3.2.4工装夹模具和设备异常:因工装夹模具和设备异常造成的停产、减产、品质不良等生产异常。

3.2.5计划异常:因生产计划或物料计划不周密、不科学、不严谨、不及时或因计划监控失调而造成的停产、减产等生产异常。

3.2.6工作安排异常:因部门工作安排不合理或工作监督不到位而造成的停产、减产等生产异常。

3.2.7部门相互协助异常:因部门之间工作协助不足或相互推诿而造成各项工作不能顺利进行,造成生产停产、减产等生产异常。

3.2.8其他对生产正常运作造成影响的异常事项等。

3.3责任承担

3.3.1因物料采购或外协不及时而造成的生产异常由采购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3.2因前道工序生产不及时而造成的生产异常由前工序承担相应的责任。

3.3.3因仓库管理不善造成物料不能正常供应所造成的生产异常由仓库承担相应的责任。

3.3.4因技术问题或工程技术资料不配套、不完善、不正确而造成的生产异常由品质工程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3.5因来料品质不良或来料检验失误而造成的生产异常,经责任划分后,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3.6因工装夹模具和设备异常而造成的生产异常,由设计监管部门和维护使用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3.3.7因生产计划和物料计划不周密、不科学、不严谨、不及时或因计划监控失调而造成的生产异常由PMC部承担相应的责任。

3.3.8因部门工作安排及工作监督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异常由工作安排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3.9因部门工作协助不力而造成的生产异常由协助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3.10因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的行为造成生产异常的,按责任大小由各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3.3.11所有生产异常由PMC部进行责任认定并问责。

4.0职责

4.1PMC部

4.1.1负责组织、协调、跟进影响生产正常运行的生产异常的处理、责任认定及问责。

4.1.2负责对生产异常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处理。

4.2生产部负责生产异常报协:异常:异常

5.3.2物料供应异常:由PMC部负责主导对异常事项进行处理;

5.3.3工程技术和设备模具异常: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主导对异常事项进行处理;

5.3.4其它异常由PMC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4生产异常影响到生产计划不能顺利完成时,生产部门应在异常发生后1个工作小时内(夜班则在第二天早上9:00前)

5.6生产异常处理方案的执行与效果跟踪

5.6.1异常发生后,受影响部门或监督部门应跟踪异常处理进度,对处理异常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监督,并对异常处理效果进行评估。

5.6.2PMC部对异常处理进行协调和跟进,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解决。

5.6.3相关执行部门执行异常处理方案并及时反馈方案执行的效果。

5.7生产异常统计与分析

5.7.1生产部对影响生产的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在《生产日报表》上。

5.7.2PMC部每周、每月对生产异常次数进行统计分析,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改善。

5.7.3PMC部在每周的生产例会上对上周生产异常情况进行通报;每月第一次的生产例会对上月生产异常情况进行通报。

5.8生产恢复正常后,相关责任部门应对异常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并制定长期有效的预防措施,以杜绝同样异常再次发生。

6.0处罚规定

6.1生产异常发生后,受影响部门未及时汇报或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6.2相关责任部门在接到异常通知后未按时到场解决的,处罚责任人50元/次。

6.3责任部门未按要求对生产异常进行原因分析,未按约定时间解决生产异常的,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20-50元/次。

6.4责任部门未按要求出具纠正预防措施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6.5相关部门未按要求执行生产异常处理方案的,处罚责任人20元/次;

6.6生产车间未按要求统计生产异常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6.7PMC部未对生产异常次数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6.8协助部门未履行相关职责的,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20-50元/次。

6.9其他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一律处罚责任人10元/次。

6.10PMC部对未按本制度执行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

6.11PMC部未对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的,由PMC部承担相应责任。

7.0相关表单

7.1《生产异常联络单》

7.2《生产异常统计表》

生产异常联络单

日期:年月日

汇报人 部门 车间 责任部门 口物料供应异常口品质异常口工艺异常口工程资料异常口设备模具异常口其它: 异常情形描述(由汇报部门填写) 填写人:日期:年月日时分 责任单位:口工程技术部口品质部口采购部口仓库口PMC部口人事行政部口其它:

(以下由责任部门填写) 一、异常原因分析: 二、处理措施或方案: 填制人:日期: 填制人:日期: 纠正预防措施:







责任部门:受影响部门(车间):;日期:月日时分 改善与预防措施效果确认说明:口有效(无须追踪)口有效(须追踪确认)口无效

追踪结果记录说明:







受影响部门(车间):日期: 处理:1.本文件交由负责跟进。

2.本异常预计年月日前完成改善。 生产异常统计表 部门/线别: 序号 日期 异常事项 影响工时 受影响订单/机型 责任部门 备注





















文件编号 生产异常处理作业流程 文件版本 A/0 生效日期 页码 第6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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