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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航班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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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通知公告





东航股通知〔2015〕1488签发人:田留文





关于做好2016年航班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有关定义

1.计划离港时间-STD:指航班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离港时间(即FOIS系统中的“计飞”);

2.预计离港时间-ETD:指公司根据航班保障及运行情况推测的关舱门时间(即FOIS系统中的“预飞”)。

二、保障时间节点要求

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及公司《旅客行李运输手册》中相关规定,应在以下节点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始登机

1.251座(含)以上:B777、B767、A330系列,应在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5分钟;

2.250座(含)以下:A319、A320、A321、B737系列,应在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

(二)关闭舱门

1.客舱门关闭时间应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

2.货舱门关闭时间应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

三、预计离港时间发布要求

运行控制中心负责综合天气、航路及公司各运行保障单位信息,判断并发布、调整公司航班的预计离港时间,对于空管部门严格执行CDM系统运行的地区,调整预计离港时间原则如下:

1.当COBT与公司原预计离港时间相比,预计延误时间小于40分钟(含40分钟),不调整航班预计离港时间,各运行保障单位应按照原预计离港时间正常进行航班保障工作。

2.当COBT与公司原预计离港时间相比,预计延误时间大于40分钟且小于120分钟(含120分钟),应将航班预计离港时间调整至不晚于COBT时间前30分钟,各运行保障单位应按照调整后的预计离港时间进行航班保障工作。

3.当COBT与公司原预计离港时间相比,预计延误时间大于120分钟,运控中心应向地面服务部门发布“上客等通知”指令,通知地面服务部门暂停上客,并与空管部门确认COBT时间后调整航班预计离港时间,各运行保障单位应按照调整后的预计离港时间进行航班保障工作。

四、各部门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1.机组人员可通过COBT时间通知短信或通过地面服务频道询问地面服务部门来了解航班的COBT时间,但目前COBT时间仅供参考,机组人员仍应按照航班最新的预计离港时间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配合地面服务部门确保旅客按时登机,不能因COBT时间短时延后而推迟旅客登机时间;同时根据地面保障工作完成进度尽早向空管部门申请放行。

2.机组人员如无法在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前完成准备工作时,应立即通知地面服务部门,并说明航班无法按时完成准备的具体原因和航班预计完成准备工作的时间,由地面服务部门转告运控中心运行协调席位。

3.如机组获得最新的放行时间,且该时间与预计离港时间相比有所提前,或与预计离港时间相比晚40分钟(含)以上时,应及时通知运控中心;如旅客已经开始登机,则应继续按原预计离港时间执行准备工作并完成登机程序。

4.地面服务部门负责及时查看预计离港时间变更情况,对于已修改预计离港时间的航班,应按照最新的预计离港时间安排上客并按时完成地面服务保障工作。

5.地面服务部门当收到运控中心发布“上客等通知”指令后,负责及时通知机组暂缓上客,待运控中心通知新的预计离港时间后,按要求组织航班上客工作并通知机组人员。

6.如无法按航班预计离港时间完成航班保障任务时,地面服务部门应立即通知运控中心运行协调席位,并说明航班无法按时完成保障的具体原因和航班的预计关门时间。

7.地面服务部门负责通过地面服务频道回答机组人员关于COBT时间的问询要求。

8.工程机务部门负责根据系统中的航班预计离港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安排拖车就位,并做好相应准备。

9.运控中心负责向空管部门协调要客航班和公司重点保障航班的COBT时间,尽量争取更有利的航班放行时间;对于航路限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负责及时向空管部门了解情况,对于预计延误时间超过120分钟的航班,尽量争取更有利的航班放行时间。

五、特殊运行情况下的处理原则

目前国内尚未建立统一的CDM平台,运行机制尚不完善,还存在因天气、军事活动等因素而导致系统性预判能力下降的情况,造成COBT发布时间的大幅跳变,请各部门理解并作好航班保障的配合工作:

1.当按空管之前发布的COBT时间已调整航班预计离港时间后,CDM系统再次发布新的COBT时间较之前大幅提前时,运控中心通知地面服务部门并确认实际可完成地面保障工作时间后,协调空管部门,视情再次修改预计离港时间,同时请各部门协同配合,尽量保障航班尽早起飞。

2.当按空管之前发布的COBT时间已调整航班预计离港时间后,CDM系统再次发布新的COBT时间较之前大幅推迟时(推迟60分钟及以上),对已上好客的航班,运控中心将尽力协调放行,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需经评估新的COBT时间的精准度后通知地面服务部门,并需共同协商确定后续旅客的保障方案,同时视情况修改预计离港时间。

3.运控中心经过与空管部门协调,为公司重点保障航班争得较为有利COBT时间后,各运行保障单位应及时确认是否能够按照该时间完成航班保障任务,如经确认但最终未能按时完成保障,并造成航班因浪费COBT时间受到空管部门大幅延后航班COBT时间惩罚的,相关单位应对此承担责任。

4.在大面积航班延误时,原先发布的COBT时间将全部作废,由运控中心与空管部门共同商定航班排序及新的放行时间,并经确认后通知机组及地面服务部门开展航班保障工作。

请公司各单位严格按照预计离港时间进行航班保障准备,如遇突发情况应先按预计离港时间准备,及时向运控中心报告相关情况,运控中心视情综合评估后更新预计离港时间。如因未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服务品质均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依据航班正常考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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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股份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经办单位:运行控制中心

经办人:王梓权电话:021-2233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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