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门禁管理制度(附表单)
2020-06-13 | 阅:  转:  |  分享 
  
说明:

1.此文件为正式运行文件,该文件负责人为人事行政,其主要职责是维护该办法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问题点收集、处理;

2.运行过程中若同公司旧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文件编制/更改一览表 版本 编制/更改内容 日期 编制/更改人 A/0 文件运行 评审栏 会签 稽核办 营销部 生产计划部 技术工程部 管理部 精品门车间 普通门车间 流水线车间 设备模具组 品管组 技术组 人事行政组 采购组 仓储组 财务组

1.0目的:

为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管理,维护本公司厂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等出入厂管理。

3.0定义(无)

4.0职责:

4.1人事行政: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实施。

4.2保安:负责按本制度规定对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管理。

5.0作业规定

5.1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5.1.1员工进出厂区大门,必须按规定穿着工衣、佩戴厂牌,严禁赤足、穿拖鞋、短裤及背心等入厂,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入厂。

5.1.2员工提前下班时,由部门主任(组长)填写《员工放行单》,员工凭《员工放行单》下班出厂,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5.1.3员工上班时间请假离厂时,依《请休假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员工凭《请假单》出厂,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5.1.4员工出差,除部长级以上领导,其余所有人员须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核交保安确认后方可出厂,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5.1.5离职人员凭《员工放行单》出厂,并自觉将行李打开接受值班保安检查,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5.1.6员工出入厂如携有物品,应主动接受保安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厂。

5.1.7上班期间员工因私事需要会客,仅限在保安室内或厂区外会见,禁止带入厂区。

5.1.8放假期间,未经批准,严禁任何人进入厂区(在厂住宿员工除外,但不得进入车间)。加班员工凭《员工加班申请单》进入厂区和车间,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5.2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5.2.1外来参观人员

5.2.1.1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重要贵宾来厂参观,由人事行政部门通知保安,保安做好迎接准备工作(整理环境卫生、清除大门口闲杂人员及道路两端车辆,体现最高值勤标准、礼节及精神面貌)。

5.2.1.2贵宾到达大门时,大门应提前及时打开,敬礼放行,指引车辆停放位置,并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门。

5.2.1.3贵宾参观生产车间须呈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的路线引导参观。

5.2.1.4参观时间应安排在白班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和晚上不安排参观。

5.2.1.5参观结束,保安应保持最高礼节放行出厂。

5.2.2外来公务人员

5.2.2.1外单位厂商、客户前来接洽业务时,保安应详细了解来访人员姓名、单位、事由及被访人姓名,确认是否有约。

5.2.2.2如有预约,保安应及时电话联络被访人员,确认接待与否。如不予接待,保安不得擅自放行入厂。

5.2.2.3若被访人同意接待,保安做好入厂登记手续,并请来访人员填写《来访登记表》,发放《访客证》,通知被访人员等候接待。

5.2.2.4若被访人外出,保安应请来访人留下联络方式,由保安转交被访人。

5.2.2.5来访人员在保安室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凭保安发放的《访客证》佩戴入厂。来访人员离厂时应交回《访客证》,保安方可放行出厂。

5.2.2.6来访人员未经准许禁止进入生产现场、仓库等地参观,任何员工都有权力和义务进行拒绝和制止。来访人员未经准许进入生产现场、仓库等地,由人事行政部门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2.2.7经准许进入生产车间、仓库等地的来访人员,不准携带任何危险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且经本公司部长级或以上级别人员陪同方可。

5.2.2.8因公司施工需要,外来施工人员须进厂施工的,由公司工程负责人统一为外来施工人员办理入厂登记手续,经保安核对后方可放行入厂。

5.2.2.9对前来应聘面试人员,保安应先通知人事行政部门,征得人事行政部门许可后,方可带领应聘面试人员进入厂区,应聘面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现场。

5.2.2.10严禁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区。

5.3厂证管理:

5.3.1厂牌是公司员工身份的“识别证”,任何进入厂区内的员工都必须佩戴厂牌。

5.3.2员工下班出厂时,厂牌应随身带好,入厂时须自觉佩挂于胸前,方可入厂。

5.3.3凡在厂区内行走、活动,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管理人员、办公文职人员须佩戴于胸前,生产车间人员在工作时因工作需要不适宜佩戴厂牌时可另行放置。

5.3.4凡进入厂区不按规定佩戴厂牌的员工,由保安进行纠正并登记,并交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5.3.5遗失或损坏厂牌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补办,并缴纳制作工本费10元。

5.3.6使用他人厂牌或伪造涂改厂牌,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伪造人、涂改人均依人事行政管理相关规定予以罚款10元。

5.4车辆出入管理

5.4.1进出厂区的任何车辆,保安均有权进行检查(含集装箱、后备箱、驾驶室及摩托车尾箱及座箱)。

5.4.2外单位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先到保安室说明事由,并填写《来访登记表》,经保安确认后方可放行入厂,并由保安指定位置停放。

5.4.3外单位车辆出厂,必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车辆/物品放行单》,保安方可放行出厂。

5.4.4出租车严禁入厂,特殊情况应经人事行政部门同意,保安方可放行入厂,并做好记录。

5.4.5政府机关等重要贵宾车辆入厂,保安听从人事行政部门指示,一律免填《来访登记表》,直接放行入厂并安排停车场停放。

5.4.6本公司车辆出厂,司机必须向保安出具经相关部门签发的《车辆/物品放行单》或《车辆使用申请单》,保安方可放行出厂。

5.4.7部长级及以上人员乘车出厂,保安直接放行。

5.4.8因患病、工伤等急需送医院救治的病人、随行人员及车辆,保安直接放行。

5.4.9进入厂区的自行车、摩托车、助力车,经过门岗时必须下车推行至指定地方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助力车离开厂区时必须推行至厂区外方可行驶,严禁在厂区内行驶。

5.5物品出入厂管理

5.5.1所有物品出厂,必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车辆/物品放行单》,保安方可放行出厂。保安需仔细核对出厂实物与《车辆/物品放行单》上是否相符,并在《车辆/物品放行单》上签字确认。

5.5.2所有物品进厂,保安必须进行检查,非本公司所购危险品禁止入厂。

5.5.3生活垃圾及不可变卖的工业垃圾出厂无需《车辆/物品放行单》,但需公司指定专人处理,出门时保安应仔细检查是否有其它物品混带出厂。

6.0管理办法

6.1保安未按上述规定对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进行管理的,处以值班保安向员工福利基金乐捐10元/次,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6.2保安应对收回的各种放行凭证妥善保管,并于次日上午10点前分类整理后交人事行政部门存档,遗失或损坏按10元/张进行处罚。

6.3本厂员工和车辆出入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处以责任人向员工福利基金乐捐5元/次,或依其它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就重不就轻),若因此而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和伤害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7.0相关表单

7.1《来访登记表》

7.2《车辆/物品放行单》

7.3《车辆使用申请单》

7.4《员工加班申请单》来访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车牌号 单位 来访事由 进厂时间 出厂时间 被访部门和人员 值班保安 备注 车辆/物品放行单 序号 携带物品 单位 件数 备注 1 2 3 4 车牌号 司机 放行部门:签名:日期: 值班保安 出厂时间

车辆使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用车事由 用车时间 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乘车人 到达地点 车牌号 司机 人事行政审批 管理部部长审批 以下内容由保安填写 出厂时间 值班保安 返厂时间 值班保安 员工加班申请单

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人 部门 岗位 加班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共天时 加班事由 加班人员



















文件编号 门禁管理制度 文件版本 A/0 生效日期 页码 第2页共9页





















献花(0)
+1
(本文系天智企业学...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