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此份为试运行文件,该规定负责人为安全环保部部长,主要职责是维护该章程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问题点收集、处理;
2.运行过程中若同旧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文件编制/更改一览表 版本 编制/更改内容 日期 编制/更改人 A/0 文件试运行 评审栏 会签 总经办 稽核中心 制造中心 供应
中心 管理
中心 销售中心 生产调度部 生产一部 生产二部 质量管理部 工艺技术部 设备部 电器部 安全环保部 供应部 采购部 人力资源部 行政部 财务部 销售部
1.0目的
预防事故、事件、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合理发放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充分发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作用,使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真正起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3.2五金仓负责常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库存统计、请购、采购进度跟进。
3.3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并验收。
3.4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
3.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检验。
4.0管理规定
4.1劳保防护用品、用具的分类、配发和使用
4.1.1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用途和价值的大小分大宗类防护品和小额易耗类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大宗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系指各类防护服、雨具、价格较贵的特种防护用品;小额易耗类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系指各类定期发放的防护鞋、帽、防护眼镜、耳塞、毛巾、手套、口罩、洗涤用品等。
4.1.2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企业免费发放给员工的,用于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保证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一种辅助防护用品。临时聘用人员和公司正式员工同等享受公司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4.1.3防护服的面料一律为全棉制品。特殊岗位、工种需用其它面料的,需求单位应向安全环保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1.4特殊防护护品如安全帽、绝缘护品、防射线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护镜、耳塞等,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且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4.1.5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符合现场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4.1.6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因生产、工作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时,由需求单位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放。
4.1.7新进厂人员首次发放的工作服,为便于更换洗涤,可一次发放两套。
4.1.8员工调换岗位、工种,应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按新老岗位、工种的发放标准折算后确定新的发放时间,以后则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4.1.9员工调出、辞职、辞退等离开公司时应将所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缴回。
4.2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遗失、损坏的赔偿
4.2.1员工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一律以旧换新;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因本人原因遗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的按使用期折算作价赔款后予以补发;因特殊情况遗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的,经部门证明,安全环保部审批后补发。
?作价赔款计算方法:
赔款金额=?————————————————————×采购价格×80%
4.2.2部门、员工个人(包括临时工)借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根据物品的新旧程度按原价的30%~100%赔款;对无故不还或故意损坏者,按原价赔款;因抢修、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安全环保部审批,予以报损,不作赔款。
4.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
4.3.1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购买。购买时要验明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3.2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4.3.3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毛巾、手套、洗涤用品等,应选择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的企业或经销商采购。
4.3.4实行比质、比价采购。除独家生产的企业外,必须选择两家以上的企业进行比较,比价格、比质量、比售后服务。
4.3.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具体参照《物料采购作业流程》执行。
4.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发放
4.4.1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发放。
4.4.2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护品要检查其企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两证”的一律不得购入。采购时索要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票据。
4.4.3对定期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时应做好员工个人领用记录。发放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或领取人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记录》上签字。
4.4.4使用部门按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企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员工个人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时更要注意质量检查,特别是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查验有无企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如不符合要求,可拒绝领用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
4.4.5部门、员工个人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4.4.6对员工退回的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及时与采购部联系,及时退回给供货商。
4.4.7各部门在领取到劳动用品后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在不使用时要存放在通风、避光、隔热、无化学品污染的场所。
4.5.9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发放按对应岗位中对防护用品的相关规定及实际需要进行发放。
5.0奖罚规定
5.1未按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以责任人30元/次处罚。
5.2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处以责任人10元/次处罚。
5.3未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就发放给员工的,处以责任人20元/次处罚。
5.4其他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处以责任人10元/次处罚。
6.0参考文件
6.1《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6.2《物料采购作业流程》
6.3《请购作业控制卡》
7.0相关表单
7.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记录 品名 单位 数量 日期 部门 车间 发放类别 领用人签字 备注 备注:发放类别为新入职发放、遗失补发、损坏补发、以旧换新、借用等。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品名 规格型号 工种 数量 单位 周期 备注
文件编号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规定 文件版本 A/0 生效日期 页码 第4页共7页
规定使用时间(月数)—已使用时间(月数)
规定使用时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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