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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0-06-19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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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份为试运行文件,该文件负责人为安全环保部部长、行政部部长,主要职责是维护该章程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问题点收集、处理;

2.运行过程中若同旧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文件编制/更改一览表 版本 编制/更改内容 日期 编制/更改人 A/0 文件试运行 评审栏 会签 总经办 稽核中心 制造中心 供应

中心 管理

中心 销售中心 生产调度部 生产一部 生产二部 质量管理部 工艺技术部 设备部 电器部 安全环保部 供应部 采购部 人力资源部 行政部 财务部 销售部

1.0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特点,特制定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负责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

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消防器材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对本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统一管理消防器材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消防器材由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油库安全防火管理

凡因公进入油料仓库必须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油料仓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油料仓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施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油料仓库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油料仓库内及服务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防爆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油料仓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须经批准备案,在限期内及时拆除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火作业时,需安环审批,办理动火许可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仓库管理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消防安全管理

认真法律、法规消防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本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厂方检查,服从管理进入厂施工必须与安签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时上报本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安动火许可证,经安环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如在厂内搭建临时工棚的,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汽车库、铲车库、车库消防安全管理

该三个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消防安全人对所属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

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变(配)电室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需要火作业时,需安环审批,办理动火许可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变(配)电室的安全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氧气、乙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

氧气、乙炔气库房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4.8.1在新入职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中须包含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建立“安全教育卡”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8.2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4.8.3在各部门定期开展的安全活动中,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4.8.4加强电工、焊割工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的学习和训练,并必须持证上岗;

4.8.5定期(每半年)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9消防安全检查

4.9.1定期开展由安环部、行政部及各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冬防等)组织专项检查。坚持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4.9.2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4.9.2.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9.2.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9.2.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9.2.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9.2.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9.2.6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9.2.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9.2.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仓库、中控楼、配电室、车库、煤堆场、煤均化库、煤磨房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防火安全情况;

4.9.2.9防火巡查情况;

4.9.2.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9.3公司每日由专职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4.9.3.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9.3.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9.3.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9.3.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9.3.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9.3.6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部门负责人汇报;

4.9.4公司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4.9.5检查、巡查出存在问题,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4.9.6检查、巡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签字备案待查;

4.10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10.1公司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10.2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安全负责人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及火灾情况;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维持好现场秩序,使损失降到最低;

5.0奖惩

5.1对由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等事故的责任人员,公司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理;违返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应部门作出处罚;

5.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2.1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上述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的;

5.2.2未经批准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5.2.3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或者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的;

5.2.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火灾的;

5.2.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的;

5.2.6埋压、圈占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5.2.7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或故意阻碍消防车通行,影响火灾扑救的;

51.2.8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5.2.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5.2.10过失引起火灾的;

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

5.3.1本部门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5.3.2无视安环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

5.3.3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

5.3.4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发生火灾事故的;

5.3.5设备带故障运行,不按规定检修,造成火灾的;

5.3.6作业环境不安全,消防设施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

5.3.7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

5.3.8发生火灾事故后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4对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或及时发现灾情、避免事故扩大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并作出奖励,具体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6.0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0相关表单

7.1《动火许可证《消防安全合同》















文件编号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版本 A/0 生效日期 页码 第9页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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