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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常见虚词知识
2020-07-10 | 阅:  转:  |  分享 
  
文言文常用虚词用法

〖之〗

一、用作代词

1.“之”常作第三人称代词,指代人、事、物,相当于“他(们)”、“她(们)”、“它(们)”,在句中作宾语。例如:

(1)桓侯故使人问之。《扁》

(2)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六则)

2有时也用作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我(们)”、“你(们)”。例如:

君将哀而生之乎?《捕》

3.用作指示代词,表近指或远指,相当于“这”、“这样的”、“那”、“那样的”。例如:

(1)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

(2)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捕》

二、用作助词

1.“之”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相当于“的”。例如

(1)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扁》)

(2)永之人争奔走焉。《捕》;

2.“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现代汉语中没有与此相当的词,可以不译。例如:

(1)虽我之死,有子存焉。《愚》。

(2)而两狼之并趋如故。《狼》

3.“之”用在被提前的宾语和动词之间,是宾语提前的标志。现代汉语中没有与此相当的词,可以不译。例如:

(1)何陋之有?《陋》

(2)惟弃秋之为听。《弃秋》——只听弈秋的讲解。

4.“之”用在表示时间久暂的单音词或不及物动词之后,起调整音节或舒缓语气的作用,现代汉语中没有和它相当的词,可不译。例如:

(1)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2)公将鼓之。《曹》。

三、用作动词“之”用作动词,充当谓语,相当于“去”、“往”、“到”。例如:

(1)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陈涉世家》

(2)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者〗

是文言文中最常见的虚词,常用作结构助词和语气词。

一、用作助词

1.用在动词、形容词或动宾词组之后,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有指代作用。相当于“……的人”、“……的事物”。例如:

(1)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两小儿辩日》

(2)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醉》

2.“者”跟它前面的词语组成比况性结构,用在句末,表示相似于某种状况,常与“若”、”似”配合使用,相当于“象……样子”。“象……似的”。例如:

(1)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黔之驴》

(2)言之,貌若甚戚者。《捕蛇者说》

3、用在数词的后面,一般指几种人或事物。例如: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岳》)

二、用作语气词

1.用在判断句中的主语之后,表示提顿或判断。例如:

陈胜者,阳城人也。(《陈涉世家})——陈胜是阳城人。

2.用在叙述句或描写句的主语之后,表示提顿。有时:语前加一“有”字,形成“有……者”的格式。一般可不译也可译为“的”。例如:

(1)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

(2)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捕》

3.用在因果复句的前一分句句末,把结果或现象提示出来,后一分句申述原因或理由。例如:

(1)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孟子》

(2)不以木为之者,文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活板》



〖所〗

用作助词,偶尔也用作名词。

一、用作助词

1“所”字经常用在动词、动宾词组或形容词之前,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有指代作用。一般充当主语或宾语。相当于“……的(人、事、地方)”,或“所……的(人、事、地方)”。例如:

(1)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桃》

(2)衣食所安。《曹刿论战》

2.“所”用在动词前,后面再加上“者”构成“所……者”格式,译法与不加“者”同。例如:

(1)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刻舟求剑》

(2)日暮,所击杀者无虑百十人。《冯婉贞》

3.“所”用在介词“以,从、为、由”等之前,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一般可充当主语、宾语或判断句的谓语,可分别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人物、处所、原因以及方式方法等等。相当于“……的人”、“……的地方”、“用……方法”和“……的原因”。例如:

(1)是吾剑之所从坠。《刻》句中的“所从”,即“从所”,表处所。

(2)行拂乱其所为。《孟子》句中的“所为”,即所做的事情,表动作行为。

(3)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出》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凭借。相当于“用来……的事”。

(4)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出》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原因。

4.“所”与介词“为”配合,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所”不译,“为”可译作“被”。例如:

升死,其印为予群从所得,至今保藏。《活板》

5.“所”常与“有、无、何”结合,组成“有所”、“无所”、“何所”的格式,相当于“有什么……”、“无什么……”、“所……什么”。例如:

(1)凡所应有,无所不有。《口技》

(2)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木兰诗》)

6.“所”用在数量词之后,表示概数。相当于“左右”、“上下”。例如:

从弟子女十人所。《西门豹治邺》

二、用作名词,表示处所、方位。例如:

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出》



〖而〗

用作连词。是文言文中起关联作用的虚词,连接词与词,词组与词组,句子与句子。它连接的两个部分,或表示并列、相承的关系,或表示转折、递进的关系。有时也表示修饰的关系。“而”偶尔还可用作代词,但在初中文言课文中尚未出现过,故此项不作例释。

1.“而”表示前后相承关系,相当于“就”。例如: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曹》

2.“而”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相当于“并且”、“而且”,有时也可不译。例如: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捕》

3.“而”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却”、“可是”、“但是”。例如: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马说》

4.“而”表示条件、因果关系,连接的两项,或前因后果,或前果后因。相当于“那么……就”、“因而……就”等。例如:

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答司马谏议书》——名称和实际是否相符的问题已经明白了,那么天下的大道理就弄清楚了。

5.“而”表示假设关系,一般连接主语和谓语,相当于“如果”。例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6.“而”表示修饰关系,它所连接的两项,具有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即前项是后项的状语。相当于“着”、“地”。有时也可不译。例如;

(1)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愚》

(2)朝而往,暮而归。《醉》



〖则〗

在文盲文中常用作连词,连接动词和动词性词组,连接分句与分句,表示承接关系或转折关系。有时也用作副词。

一、用作连词

1.表示承接关系,相当于“就”、“便”、“那么”。例如:

(1)沾水则高低不平。《活板》

(2)吾恂恂而起,视其击,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捕》

2.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却”、“可是”、“反而”等。例如:

(l)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活板》

(2)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捕》

3.表示假设条件关系,相当于“假如”、“如果”。为与前一分句的“苟÷若、如、向”等假设词相呼应,可以译作“如果……就”或“假如……那么。”例如: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

4.表示选择关系,与"非”组成‘非……则……”句式,相当于“不是……就是”.例如:非死则徒尔。《捕》

二、用作副词“则”用在判断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加强判断语气,相当于“是”、“就是”、“原来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

〖以〗

在文盲文中主要用作介词、连词,偶尔也用作副词、代词,与“为”字配合,组成“以为”或“以……为”的格式,可以用作动词。

一、用作介词“以”作介词用时,跟后面的词语组成介词结构,表示工具、凭借、原因和依据等。

1、表示工具时,相当于“拿”、“用”、“把”。例如;

(1)咨臣以当世之事。《出》

(2)以草火烧,瞬息可成。《活板》

2.表示动作行为所凭借的事物,相当于“凭”,“按照”、“根据”。例如:

(1)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

(2)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

3.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多用在动词、形容词前作状语。相当于“因”、“因为”、“由于”等。例如:

(1)而吾以捕蛇独存。《捕》

(2)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记》

二、用作连词

1.连接两个分句,表示原因,,相当于“因”、“因为”。例如:

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

2.连接两个动词或词组,表示目的,相当于“来”、“用来”、“以便”等。例如,

(1)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

(2)属予作文以记之。《岳》

3.连接两个动词或词组,表示结果,相当于“以致”、“因为”等。例如:

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

4。“以”用在偏句开头,表示假设,相当于“假如”、“如果”。例如:

以啮人,无御之者。〈捕蛇者说〉〉

5.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行动的方式,相当于“而”,可不译。例如;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

6.“以”与“是”组成顺承连词,构成“是以”或“以是”的格式,相当于“因此。例如:

(1)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扁》)

(2)是以众议举宠为督。〈出师表〉

7.“以”连接“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词,表示方向,时间、处所或范围。可译作“以”、“往”等。例如:

(1)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出》

(2)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陈》

三、用作副词“以”用在形容词前面,表示程度极高,相当于“太”、“甚”。例如:

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陈》

四、用作代词“以”作近指代词用,相当于“这”、“这么”。例如:

其间千二百里,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五、“以”与“为”配合,用作动词

1.“以”与“为”结合,构成“以为”,“以……为”的格式,相当于“认为”。例如:

(1)以为妙绝。《口技》

(2)或以为死,或以为亡。《陈涉世家》

(3)愚以为宫中之事。《出师表》

(4)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2.“以”与“为”结合,构成“以为”、“以……为”的,式,相当于“拿(用、把)……当作……”。例如:

(1)然得而腊之以为饵。《捕》

(2)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黔之驴〉

(3)子墨子孵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



〖其〗在文言文中常用作代词、副词、连词和助词。

一、用作代词

1“其”用作代词,指代人、事、物。表他称的相当“他(们)”、“他(们)的”、“她(们)”、“她(们)的”、“它(们)的”。在句子中主要作定语。例如:

(1)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马说》

(2)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避之。《曹》

2.“其”作指示代词,相当于“这”、“那”、“其中”。如:

(1)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2)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二、用作语气副词

1.“其”用于表示推测的语气,相当于“大概”、“也许”等。例如:

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

2.“其”用于表示疑问、反问或转折语气,相当于“难道”、“又”、“那”等。有时也可不译。例如:

(1)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

(2)吾村十里皆平原,而与之竞火器,其何能胜?《冯婉贞》

三、用作连词“其”作连词,用于抉择的问句,表示选择,相当于“是……还是……”。例如:

呜乎!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马说》



〖乃〗

在文言文中常用作副词和代词。

一、用作副词

1.表示相承关系,相当于“就”、“于是”、“才”。例如:

(1)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乃密布字印。《活板》

(2)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岳》

2.表示判断语气的,相当于“是”或“本来是”。例如:

当立者乃公子扶苏。《陈》

3.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却”、“竟”、“竟然”。例如;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

二、用作代词“乃”用作第二人称代词,一般作定语,相当于“你”、“你的”。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示儿》



〖于〗文盲文中常用作介词,由它所组成的介词结构常放在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在翻译时应提到谓语前充当状语.如果“于”组成的介词结构在句中用作状语,翻译时位置可以不动。

1用在动词之后,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相当于“在”、"到”。例如:

(1)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

(2)指通豫南,达于汉阴。《愚》

2.用在动词之后,时间名词之前,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作补语,相当于“在(到)……时候”。例如:

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捕》

3.介绍出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对于“对”,“对于”、“向”、“给”等。有时可不译,有时也可译作“跟”。’例如:

(1)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

(2)余将告于莅事者。《捕》

4.用在形容词之后,介绍出比较的对象,相当于“比”。例如:

苛政猛干虎也。《捕》

5、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介绍出范围,相当于“在……方面”。例如: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



〖夫〗

用作助词,有时也用作代词。

一、用作助词

1用作发语词,放在句首,引起议论或强调的作用。可不译。例如;

夫战,勇气也。《曹》

“夫’和别的字连用,组成“若夫”、“且夫”等,放在句首,也表示引起议论。相当于“像那……”、“要说那……”的意思。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岳》

2.用在句末,表示感叹或疑问语气,相当于“呀”,“了”、“吧”。例如:

今若是焉,悲夫!《黔之驴》

二、用作代词用作指示代词,相当于“这、这些”、“那、那些”等,例如:

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叶公好龙》

三、用作名词

用作普通名词时,“夫”是成年男子的通称,女子的配偶,丈夫,旧时指从事体力劳动或被役使的人,如车夫、马夫、渔夫、役夫、民夫等等。例如:

既而儿醒,大啼。夫亦醒。《口技》



〖也〗用作语气助词。

1用在句尾,表示加强判断和解释的语气,翻译时加判断词“是”,或以“呵”、“呀”对译。例如:

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愚公移山》

2.用在句尾,表示加强肯定或否定的语气,相当于“啊”、“是……的”。例如:小惠未偏,民弗从也。《曹》

3.用在疑问、反诘句末,表示疑问、反诘语气,相当于“呢”。例如:

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马说》

4.用在句尾,表示命令或祈使语气,相当于“啊”、“呀”,也可不译。例如:

不足为外人道也。《桃》

5、用在主语或时间名词及状语之后,或复句的前一分句的句尾,起停顿作用,可以不译。例如;

形之庞也类有德,声之宏也类有能。《黔之驴》



〖乎〗

常用作语气助词或介词。

一、用作语气助词.

1.用在句末,表示疑问语气,相当于“吗”和“呢”。例如:

若毒之乎?《捕》

2.用在句末,表示测度语气,相当于“吧”。例如: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

“乎”与表示测度语气的副词“其”、“得无”等连用,在测度语中含有委婉的反诘语气。例如:

览物之情,得无异乎?《岳》

3.用在句末,表示感叹语气,相当于“啊”、“呢”。例如;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说》

4.用在句末,表示反诘语气。“不亦……乎”的句式是一种习惯的委婉反诘用法。相当于“吗”、“呢”、“吧”。例如:

求剑若此,不亦惑乎?《刻》

“乎”与表示反诘语气的副词“岂”、“宁”或与表示肯定语气的副词“敢”等连用,构成“岂……乎”、“宁……乎”、“敢……乎”的句式,加强反诘语气,相当于“呢”、“吗”。例如: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

二、用作介词“乎”有时用在句子中间,同“于”字,相当于“在”。例如:

今虽死乎此。〈捕〉



〖焉〗语气助词,有时也用作代词或兼词。

一、用作语气助词,放在句末表示肯定,感叹或疑问的语气,相当于“了”、“呢”,或不译。例如:

(1)今其宣十无一焉。〈捕〉

(2)虽我之死,有于存焉。《愚》

二、用作代词

1.用作疑问代词,通“安”,常用在反诘句中的动词之前,作状语。相当于“哪里”、“哪儿”、“怎么”等。例如:

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用作人称代词,代事物,同“之”,相当于“它”。例如;

谨食之,时而献焉。《捕》

三、用作兼词“焉”用于句末,有时还兼有介词“于”和代词“之”的含义,相当于“于之”、“于是”、“于其”。介词“于”表处所。“之”、“是”、“其”是指示代词。可译作“在这里”、“在哪里”、“在其中”等。例如: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



〖哉〗用作语气助词。

1.用在句末,表示感叹语气,相当于“啊”。例如:

嘻,技亦灵怪矣哉!《核舟记》

2.句中如有疑问代词,“哉”在句末即表示疑问语气,相当于“呢”。例如: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岳》

3“哉”常与“岂”、“安”等配合使用,构成“岂……哉”、“安……哉”的句式,表示反诘语气,相当于“呢”、“难道(哪里)吗(呢)”,“怎么……呢”等。例如:

(1)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捕》

(2)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陈》

〖矣〗语气助词,

1.“矣”用在陈述句句末、,相当于“了”、“啦”。又有表已然、将然和由假设推出必然之分,表已然,有“已经”的意思,表将然,有“将要”、“就要”的意思;表假设推出必然,有“如果……那么就……”的意思。例如:

(1)前人之述备矣《岳》

(2)小敌去,大敌来矣。〈冯婉贞〉(表将要发生的事情)

(3)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由假设推出必然)

2.“矣”用在感叹句句末,相当于“啊”、“了”。例如:

甚矣!汝之不惠。《愚》

3.句中有疑问代词时,“矣”用在句末,表示疑问语气,相当于“呢”。例如:

事将奈何矣?《触龙说赵太后》——事情将怎么办呢?

4.用在祈使句句末,表示祈使语气,相当于“吧”。例如:

须臾,豹曰:“廷椽起矣!状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罢去归矣!《西门豹治邺》

5.用在句中,或前一分句句末,表示停顿语气,以引起下文,相当于“啊”、“了”。例如: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刻舟求剑〉



对以上部分文言虚词的特点和用法,只作了扼要的介绍和归纳。希望同学们在今后学习文言课文时,要多留意虚词的用法。一定要做到“词不离句”,虚词一旦离开了具体的文句,就难于确定它的意义和用法。要注意平时的积累,以期更广、更深地理解和把握文言虚词的特点、解释和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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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柳该升书馆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