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位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厦门市同安区金都海尚国际小区德海楼地下停车位,车位号号。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租金人民币元整/月(大写:)。年租金合计元整(大写:)。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每季度首月付清。租赁 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 辆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四、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 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五、乙方不得擅自更 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 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 ,后果由乙方负全责。七、本协议约定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八、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 平等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 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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