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此文件为正式运行文件,该文件负责部门为财务部,其主要职责是维护该文件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问题点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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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研发部 设计部 自控部 资料室 采购部 人力资源部 仓储部 生产部 PMC部 工艺&品质部 战略发展部 财务部 项目部 电工部 售后服务部 制定:审核:审批:
1.0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开展,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
3.0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购(建)价款及费用款项的预算审核和支付;负责固定资产账目设置、计提折旧和资产报表的编制申报;负责组织监督固定资产盘点和盈亏分析;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盘盈、盘亏的审查负责对报废残体的处置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控制的1年、单位价值在00元以上。
对于不属于公司主要经营设备的物品只要其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具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设置固定资产卡片。B/T14885-2010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进行)。
5.2固定资产的请购(建)、购置、验收和领用
5.2.1固定资产的请购(建)和购置
5.2.1.1需求部门在申请购(建)固定资产时,应考虑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大型固定资产项目还应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论证。
5.2.1.2固定资产购(建)的申请由需求部门负责制定,填写请购单或专项申请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名。
5.2.1.3生产设备的申请,要考虑合理产能的需求;非生产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申请、配置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5.2.1.4固定资产需求的申请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名后,还要经具有公司审批权限流程授予权限的公司领导审批、核准,具体参照采购作业流程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2.1.5需求申请经审批、核准通过后,由公司采购部按采购作业流程相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
5.2.2固定资产的验收
5.2.2.1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到达公司后,采购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全套设备的申请、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生产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验收。需供应厂商安装调试的,上述部门及人员要参加最后的测试及验收。
5.2.2.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验收,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请购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前,采购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手续。
5.2.2.3固定资产验收无误后,由验收人员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验收日期等,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账,落实使用部门和责任人。
5.2.3固定资产的领用和管理责任
5.2.3.1固定资产通过验收后,使用部门必须在人力资源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簿登记签名。
5.2.3.2使用部门要指定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登记、维护和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负第一责任,指定的资产管理人员负第二责任,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人员负直接经济责任。
5.2.3.3个人使用的办公和生活用固定资产,由本人对使用和保管的实物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坏和丢失,则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5.3固定资产的编码和登记
5.3.1固定资产编码
5.3.1.1所有购建的固定资产都要进行编码管理,资产编码牌要贴或挂在对应的资产实物体上。
5.3.1.2固定资产编码要按照编码原则,分类编排,一物一码,易于区分,便于管理。
5.3.1.3固定资产的编码原则:按所在部门的编号、大类、小类、取得日期、流水号编制,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编制。
5.3.1.4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编码标准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编码号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
5.3.2固定资产登记
5.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整个公司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记录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调拨、报废、处置、存放等变动情况。
5.3.2.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记录本部门所有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调拨、报废、处置、存放等变动情况。
5.3.2.3保管固定资产的部门也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记录本部门保管的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5.3.2.4固定资产台账应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分类、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部门、责任人、存放地点、开始使用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使用年限、资产来源、报废处理、移动记录等内容。
5.4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投保
5.4.1设备设施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司的维修、维护人员,进行维修、维护处理,如因技术实力不足或其它条件限制无法自行维修、维护时,应及时向采购部提出委托外部维修、维护申请,由采购部联系服务商进行维修、维护。
5.4.2日常的保养维护由资产使用部门自行负责,人力资源部对资产的保养维护进行监督考核、评估。
5.4.3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参照设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4.4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需要对固定资产提出投保申请、确定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和投保变更手续、处理投保理赔等,以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账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进行盘点和个别盘点。固定资产盘点的主要内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是否相符,有无丢失、损坏及未经批准擅自外调、外借、外售等情况;设备保管是否完整,有无拆套、拆件等现象;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设备检修是否及时,有无带病运转现象;房屋建筑物是否完整,有无随意拆除或改建等现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是否及时办理手续,计提折旧是否正确固定资产清查时,由财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盘亏处理审批表,如属人为失误造成的盘亏差异,视情况由直接责任人对盘亏差异负责。
5.6.9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人力资源部要及时登记、调整固定资产台账及更新固定资产编码牌,同时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表转送财务部一份,以便对财务账面固定资产作相应的盈亏调整处理。
5.6.10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账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逐步耗损,最后完全丧失使用能力,确实不能修复使用的包括已提足折旧的正常报废和未提足折旧的提前报废虽可以修复使用,但修理费用超过其重价值8%以上的固定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而毁损,经鉴定确实无法修复利用固定资产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地面塌陷等原因而易造成危险事故的房屋、建筑物阻碍生产建设而需要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因整体规划需要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其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使用会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购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接受捐赠、从境外调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固定资产的价值。固定资产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经提足折旧后,仍然继续使用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逾龄固定资产卡片应单独做出标记;毁损或其他原因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应将每年已提取的折旧额填记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固定资产于每年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固定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将固定资产卡片、维护记录、盘点资料等财务部,减值准备依据。财务部根据以上资料,初步判断当期固定资产减值情况,编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明细表总审批后,作为减值准备的核算依据。.1不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审批流程、作业规范等要求事项操作,造成公司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处罚责任。
6.2因工作疏忽,操作不当,致使固定资产管理混乱,但没有造成固定资产损失及影响生产经营的,视情节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6.3因违反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以所损坏或丢失资产的净值作为赔偿的参考价值进行赔偿。
6.4因违反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重大经济损失以及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由总经办决定赔偿或处罚金额。
6.5对在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采购、验收、报废处置作业中有重大过失,或在使用中故意损毁固定资产,没有有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除追索赔偿和处罚外,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6其它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人10-100元/次乐捐。
7.0参考文件
7.1《采购作业流程》
7.2《设备管理制度》
7.3《固定资产分类标准》
7.4《固定资产编码标准》
文件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文件版本 A/0 生效日期 页码 第2页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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