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村民会议的组成及职权 ★考点1: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三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组织 ★★考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施行。 ★★考点2: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1)民主选举; (2)民主决策; (3)民主管理; (4)民主监督。 二、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考点1: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考点2:主要任务 (1)就业服务; (2)社会保障服务; (3)救助服务; (4)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5)文教体服务; (6)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7)安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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