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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
2020-10-10 | 阅:  转:  |  分享 
  
管窥《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善为士者不武原文: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③。注释:①善为士者:士,古代社会的一个阶层。这里的“士”指为侯王出谋划策的人。善为士者,即尊道而为的士。②不与
:王弼:与,争也。③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之道。一说“古”字是衍文。译文:善于为士的人,不以诉诸武力为上;善于作战的人,不怒而
兴师;善于克敌制胜的人,不战而胜;善于用人的人,处下谦和。这叫作不争之德,这叫作用人之力,这叫作符合自然之道。简析:文中的“善”,
都含有尊道而为,以道御之之意,不可以简单理解为“善于”。士:古代社会的一个阶层。这里的“士”,笔者认为是为侯王出谋划策的人。善为士
者,即尊道而为的士。不武:不崇尚武力,以武力为上。善战:以道御战的意思。善胜:以道御争,不战而胜。不与,即不与争。善用人:以道御用
人,故处下,谦和。极:最高处,这里指天道。这一章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尊道而为之士,(在国与国或国之内部争端中)不以诉诸武力为上;以道
统御作战的人,不怒而兴师;以道御争善于克敌制胜的人,不战而胜;用道统摄用人的人,处下谦和。这叫作不争之德,这叫作用人之力,这叫作符
合(天之道)自然之道。老子认为诉诸武力是迫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行动。老子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道德经》第三十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道德经》第三十一章)诉诸武力是不合于道的。所以说:“善为士者,不武。”在迫不得已而
使用兵力的时候,不论是侯王还是指挥打仗的人,都不应当怒而兴师。老子认为怒而兴师,是克敌之大忌,是陷我之大坑。所以说:“善战者,不怒
。”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者,善之善者也。”这正是老子“善胜敌者,不与”的最好注释。孙子和老子都深知兵法
的奥义,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解“善胜敌者,不与”,最为恰当。在争端中,无论是诉诸于武力,还是不诉诸于武力,都需要用人。用人是从最高
统领到各级管理者必须掌握的艺术。老子认为,处下谦和是用人的最高艺术。借别人的智慧和能力为其或者为某一目标服务,是补己之短、达成目标
的有效途径。借别人的智慧和能力,就必须处下而谦和,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很难达到目的。老子明道,深知这一要妙,所以说:“善用人者,为之
下”。老子在这一章最后总结说:“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在解决争端中,尽量做到不使用武力而使问题得到解决是有
“德”的表现,是符合道的。从最高统帅到各级管理者,在用人上,在与下级关系上,真正做到处下谦和,是使下级发挥巨大潜力的艺术。上级与下
级的关系上,上级只有处下谦和,才会使(下级)所用之人发挥其最大潜力,从而达到要实现的目的,这正如江海成为“百谷王”的道理一样,是符
合于自然的。所以,老子最后说:“是谓配天古之极。”老子明示:作为管理者,与外不争,于内处下谦和,是处理好内外关系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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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Yourenlai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