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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直播带货”将被加强监管
2020-11-12 | 阅:  转:  |  分享 
  
新规出台:“直播带货”将被加强监管近年来,“直播带货”的模式发展迅猛,成为商家进行电子商务推广的重要销售渠道之一。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也存在着
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交易数据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十分必要。2020年11月6日,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等4部分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后三部分的内容:【压实主体法律责任】:主要对网络直播
营销活动中的三大主体(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在三个方面首次作了责任明确:一是针对直
播平台跳转至传统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直播营销模式,明确直播平台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针对网络平台提供付费导流服务,
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明确网络直播者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构成商
业广告的还应根据具体情形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主要对建立并执行商品进
货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禁止发布的商业广告、规范广告审查发布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针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从公
示有关资质、提供基本经营信息和网络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主要列举目前网络直播营
销活动中的电子商务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价格违法等8大重点违法
行为,并明确应依据相应的法律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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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公司法律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