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11月21日参考答案11月22日试题
2020-11-22 | 阅:  转:  |  分享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民诉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
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知,本案管辖协议有效,工商银行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2)保温瓶厂并非必须参加诉讼。若其参加
诉讼,其诉讼地位是共同被告。《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未约定,家具厂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另外,《民诉解释》第66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
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
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据此可知,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工商银行可以选
择将被保证人(债务人)或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中,工商银行仅起诉保证人家具厂的,法院无须通知保温瓶厂参加诉讼。若保温瓶厂自己
申请参加诉讼的,其诉讼地位是共同被告。(3)①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工商银行另行起诉。②
在征得家具厂同意的情况下,一并审理,并一并判决。《民诉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
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
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4)经家具厂同意,且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下,允许其撤诉申请。准许其撤诉的,应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民诉解释》第33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5)不
予受理。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第三人,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案中,若保温瓶厂参诉的话,其为共同被告
,而非第三人。因此,其不满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要件,法院对其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应裁定不予受理。11月22日试题材料:张某骑电动
车时被一辆自行车撞上后轮,一位老先生坐在地上,张某立即扶起老先生,老先生一把抓住张某,称其撞伤自己的腰,双方争执不下。在法院审理的
过程中,老先生和张某各执一词。老先生坚持认为是张某将自己撞倒,张某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而张某则完全否认此事与自己有关系,称自己完全
是出于好心,将老先生扶起,自己与老先生摔倒完全没有关系。由于无法查证是谁的过错造成,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法院判决张某支付原告2万元
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8.4万元。此判决一出,即引起社会的广泛质疑。问题:结合法理学、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法院的上述判决进行评价。
答题要求:(1)运用法理学及部门法的相关知识作答;(2)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3)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4)总字数不少于600字。
献花(0)
+1
(本文系我是一个学...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