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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的处理.pptx
2020-11-25 | 阅:  转:  |  分享 
  
坏账准备的处理主讲:司马老师目录:一、什么情形下确认坏账二、坏账的金额如何确定三、坏账的账务处理方法四、坏账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一、什么情形
下确认坏账《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账款属于下列两种情况时应确认为坏账: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时
。从法律角度讲,债务关系已不复存在了。2、债务人逾期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迹象表明无法收回。此时,从法律角度讲,债务关系尚存在,
但从经济实质上讲,债款已不能收回,会计上出于谨慎考虑,确认坏账损失。二、坏账的金额如何确定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这种方法根据会计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估计收不回应收账款金额,并为之建立相应的坏账准备。其中估计坏账率是一个会计估计问题,所采用的比例
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和当前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且及时调整,但并不是随意的。2、账龄分析法这种方法是根据各应收账款的账龄的长短来估计坏账
。理论上讲,应收账款被拖欠的期限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利用账龄分析表提供的信息(不同期限的账款估计坏账
率不同),就能确定坏账准备金额。账龄怎么算(1)应收账款账龄是指从销售实现、产生应收账款之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经历的时间间隔。也
就是指应收账款的账面上未收回的时间;(2)一般账龄可以划分为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3)一
般情况下,计算账龄按先进先出法;(4)实际工作中有可能是按业务批次或回款合同来收款的,比如按时间靠后的发货批次可能会先收款。案例分
析:A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200万元,应收账款明细如下,该公司账龄划分为1-6个月、6-12个月、1-2年、
2-3年、3年以上。1-6个月不计提坏账,6-12个月,坏账按1%计提,1-2年坏账按1.5%计提,2-3年按2%计提,3年以上按
3%计提。应收账款明细(单位:万元):科目凭证日期借方贷方方向余额期初余额2020/01/01借100.00应收账款-A公司20
20/03/24100.00借200.00应收账款-A公司2020/05/1580.00借120.00应收账款-A公司20
20/08/2630.00借150.00应收账款-A公司2020/10/1550.00借100.00应收账款-A公司2020/12
/01100.00借200.00本年累计230.00130.00借200.00答案:130万元的账龄在1-6个月,不计提坏账
。70万元的账龄在6-12个月,坏账按1%计提,因此2020年末计提坏账准备0.7万元。三、坏账的账务处理方法会计上处理坏账有两种
方法1、直接转销法。使用起来很容易,但它不能使收入与费用配比。2、备抵法。坏账费用的金额取决于赊销额的大小、信用部门的有效性、回款
时间等因素。案例分析:B公司采取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提取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应收账款的8%,B公司应收甲公司的账款200万元,20
19年末提坏账准备为16万元。提取坏账准备金借:信用减值损失—坏账损失160000贷:坏账准备
1600002020年6月,B公司应收甲公司的账款实际发生坏账14万。确定发生坏账借:坏账准备
140000贷:应收账款140000B公司2020年12月31日应收甲公司账款余额为250万,B公司应对该应收
账款计提坏账20万。借:信用减值损失180000贷:坏账准备180000B公司2021年1月12日收回2020年已作坏账转销的应
收账款6万元,已存入银行。借:应收账款60000贷:坏账准备60000借:银行存款60000贷:应收账款60000四、坏账企业
所得税前能否扣除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满足一定的条件。政策依据(财税〔2009〕57号)
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
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
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因此,企业需准确判断资产损失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
列支的相关条件,准确进行税前扣除。坏账税前扣除是否必须出具专项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8年第65号)规定,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共20项),其中第3项: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
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未强制出具专项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第
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
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备查资料清单由2018年新
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一)相关
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
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
)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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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李玉民_图书...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