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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罐作业操作规程
2020-12-03 | 阅:  转:  |  分享 
  
清罐安全操作规程1、清罐前(1)将罐内物料转移完毕,停止并隔断所有入罐物料(挂牌上锁、能源隔离);(2)打开罐顶和罐底的人孔,用轴流风机加强
空气对流,置换罐内气体;(3)按照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程序确认,所有清罐人员均应事前接受有关进入的安全培训;(4)领取《进入有限空
间作业许可证》,将其悬挂于油罐外人孔处;(5)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客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9.5%以上,23.5%以下,其有
毒、有害、可燃、爆炸气体及粉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6)进入人员不得带入非工具类物品;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口罩;
(7)罐内只能使用安全电器,照明灯具使用36伏电压,布置并检查照明设备;(8)清点人数,并做好清罐人员操作分工,强调安全要点;(9
)确定罐外监督人员与罐内人员的沟通方式。2、清罐时(1)作业人员和监督人员必须保持紧密联系,做到罐内有作业人员,人孔外有监督人员。
如有作业人员不适或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施救。(2)罐内工作人员须定时出仓休息;(3)如果油罐内部温度较高,作业人员要更换或间歇作业,
以防中暑3、清罐结束后,油罐内部所有工具必须拿出,原料必须彻底放干净,在得到监督人员许可后,方可盖好人孔盖及罐顶孔盖;4、清罐结束
后,清点作业工具,做好清洁卫生工作。5、如有其它安全措施欢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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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杉山书馆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