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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槽、基坑开挖的安全控制要求
2020-12-14 | 阅:  转:  |  分享 
  
沟槽、基坑开挖的安全控制要求1、土方开挖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中
涉及的各类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现状及其保护方法。(2)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2、开挖前应对地上障碍物妥善处理,对地下管线应按
规定进行拆改或做出标记。3、沟槽、基坑底部开挖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4、地层中有水时,应先将水位降至沟槽、基坑底设计高程50c
m以下,方可开挖。5、严禁掏洞挖土。6、挖土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断面开挖。当土质发生变化边坡可能失稳时,必须采取保护边坡稳定的措
施后,方可继续开挖。7、开挖土方不得扰动天然地基。由于条件限制,施工中可能发生扰动时,应在开挖前与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研究处理措
施,并按设计规定处理。8、在天然湿度的土质地区,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基面50cm以下,可开直槽,不设支撑,但槽深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湿
软亚砂、亚粘土:0.80m;亚砂、亚粘土:1.25m;粘土:1.50;坚实的粘土或干黄土:2.00m;注:直槽应根据土质情况设坡度
,且不得陡于1:0.05。9、当沟槽、基坑邻近建(构)筑物时,应在施工前对建(构)筑物结构进行安全验算,确认符合安全要求。需加固时
,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10、在变压器等供电设施附近挖土应遵守供电管理单位的规定。11、开挖中对沟槽、基坑影响范围内的已建地下管线和
建(构)筑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12、在有支护的沟槽、基坑内挖土时,应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的措施。13、施工中发现危
险物、文物和其他不明物时,必须停止作业,保护现场,不得随意搬动、敲击,并按有关安全规定办理。14、作业间歇时,严禁施工人员在沟槽、
基坑内休息。15、采用混凝土灌注桩、碎石压浆桩、旋喷桩等结构支护的沟槽或基坑,应先支护,待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开挖。16
、挖除旧道路结构应遵守下列规定:(1)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2)使用风钻作业时,空压机操作工应服从风
钻操作工的指令。(3)挖出的道路残渣应及时清理出场。17、挖掘机挖土应遵守下列规定:(1)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挖土,需在线
路一侧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现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约请管理单位派人现
场监护。(3)在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宜约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4)挖土时应设专人指挥。18、使用推土
机推土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深沟槽、基坑或陡坡地区推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垂直边坡高度不得大于2m。(2)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
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19、人工挖槽应遵守下列规定:(1)槽深超过2.5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
宜大于2m。(2)多层沟槽的层间平台宽度,未设支撑的槽与直槽之间不得小于80cm,安装井点时不得小于1.5m,其他情况不得小于50
cm。(3)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4)层间平台应随时清理,并检查边坡,
确认稳定。2.20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采用起重机吊运土方时,现场自制与使用装土容器、吊装作业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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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0480N...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