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太和县铁路家园小区3幢1603号毛坯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房屋简单装修,自行居住或出租。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方从2020年5月15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22年8月1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租金为人民币12000元,分两次结算,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支付甲方租金6000元,2021年9月1日前乙方应支付甲方租金6000元。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燃气户头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水、电、燃气、物业等租房期间产生的费用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安全责任
租赁期间如需装修,乙方需承担装修费用,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毛坯结构,不得改变毛坯房中埋设的水、电线路,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因施工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房屋再次出租,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付清所有租金,及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费等因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如若续组,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商议租金。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在30日内将房屋恢复原样。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本合同共有3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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