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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攻略分享:妙用阿基米德杠杆论扳回败局
2020-12-23 | 阅:  转:  |  分享 
  
诉讼攻略分享:妙用阿基米德杠杆论扳回败局作者:邓佳琴出品:高云合同为了更好地与各个领域的律师/法务深入交流合同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本人将在
本公众号定期举行合同实务问题探讨及相关主题分享会,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邓佳琴律师的分享:用一个案件撬动另一个案件
的服务合同纠纷。邓佳琴,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同六法线上实训营第1营学员。在法律职场,邓律师是一位优秀的律师;在生活
中,她是一位出色的90后妈妈。了解更多,推荐阅读:《如何兼顾事业与家庭?一位90后的律师妈妈给出完美答案》各位高云合同实务交流群的
朋友们,大家晚上好!我是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邓佳琴律师,很荣幸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打赢证据不足的官司》这个话
题。对于一名诉讼律师来说,打赢一场官司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尤其是打赢一场证据不足的官司,这种满足感是无可比拟的。但是,怎样打赢
一场证据不足的官司呢?这就是方法论的问题了。今天我主要从代理合同纠纷被告的角度来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一、熟悉案涉合同,找到与履行
脱节的地方我最近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代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不一定都会仔细审查案件当中的合同。我最近代理的一个案件的原告律师就是
这样。原告提交了厚达十几页的写字楼租赁合同,这份合同文本不是很规范,依照我改合同的经验来看,应该是在网站上下载的一份商场的租赁合同
,里面的序号、格式等都非常混乱,给阅读带来了极大障碍。但是,我认为,这都不是双方代理律师不仔细阅读合同文本的借口。法庭调查环节,法
官提问了一个合同条款依据时,对方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代理合同案件,首先要对案件的合同文本做到了然于胸,什么条款在什么地方应该能尽
快找到告知法官。作为被告,更多地是在防守。原告基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诉你违约,要严格扣住具体合同条款来考察是否构成违约,违约程度如
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否则,只是无力地在辩白而已。二、用一个案件来撬动另一个案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
是的,有的时候我们接到一个新案件,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有限,甚至欠缺关键证据,怎么办?这个时候发散性思维的作用就很明显。不是当事人提供
的证据才是证据,律师更应该积极地去搜集证据线索。当事人作为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士,当然不知道打赢这场官司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证明到何种程
度,这就是律师发挥作用的地方了。我之前代理过一个服务合同纠纷,我们主张退部分课时费。但是,单节课费用怎么证明呢?合同没有约定,因为
该课程是某几类课程的组合。那我们怎么去搜集到有利证据,争取按更高的课时费计算呢?恰巧对方是一个集团公司,经查,其他地方的子公司、分
公司也有大量的这种服务合同纠纷,某些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文书里面有其他关联公司关于某类课程单课课时费的自认。法官最后也采纳了我的观点
,按其他关联公司中较高标准支持退还了没完成的课时费。最近我代理的另一个股东分红纠纷案件,欠缺了一个关键证据即公司特定期间的营业额,
事实上,这个证据我们也很难取得。双方的股东协议签的不是很规范,约定如果我方主动离职,则股权注销。转念一想,本案中的委托人是有双重身
份的,他既是股东,也曾是公司员工,还是违法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这就好解决了,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和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
资差额。醉翁之意不在酒,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劳动案件的庭审,基于这个员工的特殊身份,也基于我们的其他劳动仲裁请求,本案的庭审中应该
会有一些对我们有利的事实的自认。届时,我们起诉股东分红诉讼,就能有这个关键证据的支撑了。这就是如何通过一个诉讼撬动另一个诉讼。三、
程序和实体并重,运用合同地图找到出口高云教练合同六法心法篇首创“系统观”,合同是具体交易的载体,合同的履行远不止关涉交易双方。同
样,在代理合同诉讼时,我们也应该全面考虑,寻求突破口:实体方面,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否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是否存在可撤销、违约的情
形,是否存在对方享有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主体方面,是否存在漏列的原被告,应当追加的第三人;诉求方面,法律依据在哪里,具体是哪部
法律的第几条,诉讼的请求权是什么;证据方面,每一份证据的代证事实是什么,是否形成证据链,能相互印证,这都是需要我们通盘去考虑的。可
别说,思维不够严密的话,真的会遗漏掉重点,授人以柄。我最近代理的一个案件,原告律师就并未将合同无效的情况考虑在内,导致我们后来提起
反诉主张合同无效,非常被动,甚至开庭更换代理律师。程序方面,时效是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经过的情况,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延长的法定事由;其次是管辖,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将管辖拉到我方所在地,尽量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最后是保全和执行,以免
拿到胜诉判决只是一纸空文。四、尽可能地提前介入案件有些律师在客户付费之前不会花费太多的精力,但是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问题。你既然不
花费精力,自然也不会深入地去把握这个案件,那客户选择其他律师的可能性就越大。我个人的习惯是,尽可能早地介入到案件中去,甚至在出现案
件迹象之前先行处理部分非诉事务,比如协助拟定来往函件,协助客户搜集、固定证据,这样,一旦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和解,那诉讼就是在所难免
的。你作为这个案件的前期的参与者,拿到案件的代理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不会像刚接到委托的律师那样对案件没有直观感受。我最近代理的一个服
务合同纠纷就是这种情况。在争端爆发前期,委托人就有咨询过我这个事,我对事情本身进行了较为深入地研究也协助拟定了应对方案。后来案件诉
前联调调解失败,委托人自然而然地委托我进行代理。还有一个货代合同纠纷也是这个情况,委托人的物料在第三方仓库发生泡水事故,完全报废,
委托人完全寄希望于谈判进行索赔。但是,我还是协助他们进行了关键证据的搜集、固定,后期双方谈判条件悬殊过大未果,果断委托我代理了本案
。因为是我自己拟定的关键证据,所以代理起来也是可预期的。我的分享到此结束。部分案件不便深入展开,大家感兴趣的可以报名参加高云教练的
合同六法线上课或线下集训营,到时我们可以进行进一步的交流。谢谢大家!高云(本名汪宏杰),合同六法创始人,《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
主编。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开启法律从业生涯,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和不良资产等业务,历任多家律所主任,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合规官等职务,先后出版《思维的笔迹》《公司法实务指南》等12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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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高云合同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