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列方程:(4V?10)?5V?3,解得:V=37,则此时乙的速度为:80?37?43,符合题目 要求的乙车速度大于甲车,所以我们的假设是成立的。 答:原来甲车每小时行37千米。 注:也可以设第一次甲走得多,这样算出来甲的速度就是43,乙就是37,不符合题意,所 以还是第二次甲走得多! 18.(1)145分钟(2)110元 【解析】100分钟的话费为100×0.5=50(元) (1)由于68>50,所以该用户8月份的通话时间超过100分钟,超过部分为(68-50)÷ 0.4=45(分钟),所以该用户8月份的通话时间为100+45=145(分钟); (2)由于0.44<0.5,所以该用户9鱼粉的通话时间肯定超过100分钟,假设超过100分钟 x 部分为分钟,那么有方程,解得x?150,该用户9月 100?0.5?0.4x?0.44?(100?x) 份交电话费100×0.5+0.4×150=110(元)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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