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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表
2021-02-23 | 阅:  转:  |  分享 
  










无锡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证明人信息栏,证明人简述受伤职工受伤经过并签字。

6.受伤害职工或近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7.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认定为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伤认定申请报送材料中,申请人提供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资料。

9.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由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10.申请表中有近亲属签署申报意见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据材料(提供原件核对)。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本人、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

初次诊疗资料、出院记录、死亡证明等的复印件,职业病的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受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另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为证明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性还可以提供:上下班路线图(在地图复印件上注明)、居住地证明(与身份证居住地不一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个人

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联系人姓名 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职业、工种

或工作岗位 事故时间或职业病诊断时间 伤害部位或职业病名称 受伤当日

作息时间 受伤当日加班时间 受伤害经过简述:(应载明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发生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劳务派遣或外包的,还应填写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受伤害职工或近亲属意见及文书领取方式

























签字

□单位代收□自行前往工伤认定部门领取

□邮政速递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及文书领取方式(请明确是否同意认定为工伤,如只盖章不签署意见视为同意认定为工伤)















单位公章□邮政速递□自行前往工伤认定部门领取年月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证明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证明人证词:













证明人签字:

日期:

证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证明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证明人证词:









证明人签字:

日期: 代为签收工伤认定文书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身份证号:)

系单位职工,现授权委托单位代为签收工伤认定文书。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为提交工伤认定、代为签收工伤认定文书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委托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向你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代单位签收工伤认定文书。





委托单位:(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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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万律说法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