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中华(B区)工程
预防高空坠落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章):
编制日期:年月 日
监理单位(章):
总监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章):预防高空坠落专项方案审批表
公司
/
分公司部门审核意见 部门 审核人 职务/职称 审核意见 生产
技术 质量
安全 材料
设备
公司/二层机构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日
目录
1、工程概况……………………………………………………………………3
2、编制依据……………………………………………………………………3
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领导小组………………………………………………3
4、专项措施……………………………………………………………………3
4.1基坑开挖………………………………………………………………3
4.2外脚手架…………………………………………………………………3
4.3模板工程……………………………………………………………………5
4.4钢筋工程…………………………………………………………………5
4.5外墙装饰…………………………………………………………………5
4.6卸料平台……………………………………………………………6~7
4.7脚手架的拆除……………………………………………………………7
4.8临边作业……………………………………………………………7~8
4.9洞口作业……………………………………………………………8~9
5、高处作业安全预防管理………………………………………………9~11
1、工程概况
盛世中华(B区)工程,现浇钢筋砼框支剪力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2#、3#、5#、6#、7#、11#、12#、15#、18#、19#楼共十一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55900㎡,建筑层数3~18层。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1.2、本工程高处施工主要有以下几项:基坑开挖、外脚手架、模板支撑、钢筋绑扎、外墙装饰、卸料平台、脚手架拆除、临边作业等。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及相关国家安全标准。
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4、专项措施
4.1基坑开挖
4.1.1基坑四周设置1.2m的护栏,附近要设置警示牌。
4.1.2基坑周围1.2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物料和土,1.2m以外临时堆积的泥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挖出的泥土要及时运走。
4.1.3基坑夜间要设置红色警示灯。
4.2外脚手架
4.2.1外脚手架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搭设与拆除。施工前,技术人员应详细的向工人进行口头和书面交底。
4.2.2防护设置及挡脚板:双排架子外侧应设护身栏,上栏杆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外立面用密目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4.2.3脚手板:第一步和作业层及顶层满铺脚手板,中间每隔不大于12m满铺一层脚手板,脚手板用铁丝绑牢,不得有探头板。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
4.2.4应设有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上下。
4.2.5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或拆除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以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他易发生失平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业。
4.2.6外脚手架搭设好,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使用。严禁未经验收合格就使用。
4.2.7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4.2.8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特别遭受暴风、大雨后,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的问题存在,发现有则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4.2.9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
4.3模板工程
4.3.1严格按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3.2支撑基础应牢固稳定。开始施工时,支撑应连结成一定整体,能承载足够荷载后才能上支撑拼装模板。
4.3.3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临空面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设置高度不应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3.4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规范要求。
4.3.5板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4.4钢筋绑扎
4.4.1绑扎梁筋时,模板要有足够的可靠的立足点。
4.4.2绑扎柱筋时,不够高的,不能攀登柱箍,要搭设稳固的操作平台。
4.5外墙装饰
4.5.1外墙装饰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梯道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严禁乘坐非乘人员的垂直升降设备上下。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应穿软底防滑鞋。
4.5.2外墙装饰作业施工前,操作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不允许有探头板,按规定搭设好挡脚板。严禁站在脚手架栏杆、阳台栏杆和墙头上操作。
4.5.3操作层脚手板上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4.5.4外墙装饰作业,在没有足够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
4.5.5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外墙装饰作业。
4.5.6外墙装饰作业过程中,严禁将外架拉结擅自拆除。必须拆除或改变位置时,必须征求项目主管人员同意并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
4.6卸料平台
4.6.1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和本工程卸料平台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搭设与拆除。施工前,技术人员应详细的向工人进行口头和书面交底。
4、6、2防护设置及挡脚板:上栏杆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外立面用密目网全封闭。井架出口处设置安全门。
4、6、3脚手板:每步均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用铁丝绑牢,不得有探头板。
4、6、4在搭设中不得随意改变构架设计,减少杆配件设置和对立杆纵距尺寸放大。
4、6、5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以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他易发生失平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业。
4、6、6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4、6、7卸料平台上不得堆置材料及其它杂物,从井架卸出的材料应及时移进楼层,平台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m2。严禁上架人员在架面上奔跑、退行、嬉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4、6、8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特别遭受暴风、大雨后,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的问题存在,发现有则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4、6、9卸料平台的拆除必须从顶层逐步往下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拆下的杆配件以安全的方式运出和吊下,严禁向下抛掷。拆除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管。拆除过程中,工人应作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作业。
4、7脚手架的拆除
4、7、1搭设、拆卸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具应系绳放稳,操作层须满铺脚手板。
4、7、2脚手架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4、7、3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7、4脚手架拆除前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7、5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8临边作业
4、8、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4、8、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4、8、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护栏。
4、8、4龙门吊、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4、8、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4、9洞口作业
4.9.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4.9.1.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4.9.1.2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9.1.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9.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9.2.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4.9.2.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9.2.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泥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9.2.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4.9.2.5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4.9.2.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4.9.2.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4.9.2.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4.9.2.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9.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
5、高处作业安全预防管理
1)、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安全用品。
2)、各类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用品必须经过技术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3)、各类脚手架、模版支撑、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垂直运输机械在使前经过专业人员(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进行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4)、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在适宜的地方设置安全标识(含色标),夜间应设低压红灯警示。
6)、对各类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和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检查,检查为物的安全状态,发现存在隐患的地方应立即整改,对违章损坏的人员应进行教育,同时按规定处罚。
7)、对项目以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应同绩效考核、工资、奖金发放挂钩。
8)、预防工作的细点(针对以下情况列出对策)
人的不安全因素:
a、人的思想波动:节假日前后、探亲假前后、新婚前后,家庭发生变化和不幸的时候,自己突发重病的时候,自己遇到极为高兴的时候。
对策:要同从业人员情感交流,相互沟通,时刻了解其思想动态,思想工作,如工作未果,应安排非高处作业或休息。
b、人的思想不适:从业时间不长,对安全知识缺乏,思想不重视,蛮干。
不经培训、不交底、无方案、无防护措施,违章指挥作业。
指挥无作业证的从业人员从事登高作业、违章作业。
室内照明不足违章指挥作业。
对策:加强安全法治化,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体系的有效性,加强安全管理纪律,加强安全业绩与考评、工资、绩效等挂钩。
物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设计未按规范、标准、专项设计方案落实。
安全设施未能保持与施工进度相适宜的要求。
物的位置、数量未按规定摆放要求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对策:强化专项设计,严格按方案实施,即时巡查纠正违章行为。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对大风、大雨、大雪、冰冻、大雾、高尘无相关作业规定。
对策:制定作业规定。
六级以上大风、严禁吊装作业,停止使用高塔。四级以上大风,停止高层临边作业和中、高层斜坡面作业。
大暴雨:严禁临边露天作业。
大雾、高尘能见度3m以内视线不清,停止高处作业。
大雪、冰冻:应清除后方能作业。
以上恶劣天气如突然发生,应按应急预案处置:从业人员在高处作业应迅速撤离临边、高处作业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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