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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方案解读
2021-04-21 | 阅:  转:  |  分享 
  
工作要求2.助产机构在广元市妇幼信息平台录入三病阳性孕产妇的信息时,应在备注栏记录治疗情况。3.助产机构在三病阳性孕产妇分娩后,出院一天
前,上报信息给去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由基层保健科安排专人进行面访,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服务技术要点一、艾滋病检测检测方法: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方法包括抗体筛查试验和补充试验。检测流程:对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应当首先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
初筛试验结果无反应,依据检测方法出具HIV抗体或HIV抗体抗原阴性报告;初筛试验有反应者进入复检试验,在疾控机构进行复检,
复检为阴性,可出具HIV抗体阴性报告,复检试验为阳性,可诊断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服务技术要点对临产时才寻求孕产期
保健服务、艾滋病感染状况不明确的孕产妇,尽快同时应用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原理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要求30分钟内出检测结果),根据
筛查检测结果及时提供后续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治疗一、孕产妇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一)治疗方案:对于孕期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
当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可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方案一: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
韦(LPV/r);方案二: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方案三:齐多夫定(A
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孕产妇艾滋病治疗(二)注意事项。1.在分娩结束后,艾滋病感染
产妇无需停药,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2.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0.75×109/L,建议不选或停用A
ZT。应用TDF前需进行肾脏功能评估。3.整合酶抑制剂应当选择可应用于孕产妇的整合酶抑制剂。孕产妇艾滋病治疗3.孕前已接受
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根据病毒载量检测结果进行病毒抑制效果评估。如病毒载量小于50拷贝/ml,可保持原治疗方案不变;否则,酌情
调整抗病毒治疗用药方案。4.对于孕晚期(孕28周之后)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荐使用:替诺福韦(TDF)
+拉米夫定(3TC)/恩曲他滨(FTC)+整合酶抑制剂。孕产妇艾滋病治疗(三)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的相关检测。孕产妇抗
病毒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进行相关检测,评估孕产妇感染状况,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1.用药前: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
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2.用药过程中:按规定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
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3.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4.有条件地区,建议孕产妇用药前、用
药期间进行耐药检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二、安全助产服务1.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
分娩医院,及时到我院待产(昭化区艾滋病孕产妇定点分娩医院是昭化区人民医院)我院有专人管理专人发放免费药物。2.艾滋病感
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3.产前检查和分娩过程中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危险的损伤性操作。三、儿童抗病毒用
药方案普通暴露风险儿童。儿童应当在出生后6小时内尽早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齐多夫定每天2次,婴儿应服药至出生后4
周。四、婴儿喂养咨询与指导人工喂养,指导其正确冲配奶粉和清洁消毒器具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干预服务技术六、儿童艾滋病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48小时内、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
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核酸检测)。筛查结果阳性者,应随访至满18月龄,并再次双份试剂进行HIV抗体检测,如抗体检
测结果仍为阳性者应及时进行补充实验,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孕产妇梅毒检测服务技术要点一、检测流程。对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
产妇,应当采用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进行初筛。初筛结果呈阳性反应者,应用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进行复检,同时进行——TRUST定量检
测,检测结果如为阴性,还需采用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进行复检。根据复检结果单阳双阳制定治疗方案。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一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一)一般治疗方案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案。1.苄星青霉素,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2.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单位/日,肌内注
射,连续15日为1个疗程。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二)替代方案。若青霉素过敏,在无头孢曲松过敏史的情况下使用头孢
曲松,1g/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点滴,连续10日为1个疗程。若青霉素过敏且不能使用头孢曲松时,使用红霉素口服(
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每次500mg,4次/日,连服15日为1个疗程。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三)注意事项。1.规
范治疗的定义:①使用青霉素治疗;②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③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2.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应
立即启动并完成1个疗程的治疗。3.梅毒抗体试验试验阳性、TRUST阴性的孕产妇,应给予预防性1个疗程的治疗。要求在36周
前结束治疗,治疗结束后,每月进行抽血复查TRUST定量,连续复查半年,半年中如有一次出现阳性,任何药物治疗延迟一天都要重新启动治疗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二、儿童预防性治疗1.治疗对象: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2.治疗方案:苄星青霉素,5
万单位/千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三、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定期进行
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每三个月进行1次随访。(6/9/12/15/18月龄任一次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
性,均排除感染。孕产妇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三、孕产妇乙肝检测检测方法: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
HBsAg)、抗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抗-HBs)、乙肝病毒E抗原(HBeAg)、乙肝病毒E抗体(抗-HBe)、抗乙肝病毒核心
抗体(抗-HBc)。乙肝感染孕产妇治疗一、乙肝感染孕产妇干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需进行肝
功能检测,有条件的地区进行HBVDNA定量检测。依据感染孕产妇血清HBVDNA、转氨酶水平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在医生的指
导下进行抗病毒治疗或转诊。若孕产妇孕中、晚期血清HBVDNA≥2×105IU/ml,建议与感染孕产妇充分沟通,在
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于孕28周开始抗病毒治疗;对于HBVDNA>2×109IU/ml的孕产妇可于孕24周开始抗病毒治疗
。若不能进行HBVDNA检测或无检测结果,可依据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结果于孕28周开始抗病毒治疗。乙肝感染孕产妇治疗
推荐药物为替诺福韦(TDF)。患有肾病或严重骨质疏松的孕产妇,可应用替比夫定(LdT)治疗。孕产妇用药后中途不建议停药
,分娩后应立即停药。应加强产后监测,复查肝肾功能,进行HBVDNA定量检测。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二、乙肝感染孕
产妇所生儿童干预(一)接种乙肝疫苗。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并按
规定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二)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均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注射方
法为肌内注射,注意应与乙肝疫苗的接种部位不同,也不可与乙肝疫苗吸入同一注射器内注射。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三)儿童喂养。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可以进行母乳喂养。(四)儿童随访和检测。儿童在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
,应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明确母婴传播干预效果。谢谢聆听!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
范(2021年版)杨利琴2021.4工作目标总目标:全面、规范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减少相关疾病母
婴传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具体目标:至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检测: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
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12+6周)检测率达70%以上。
结果: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以下。2.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
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3.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率下降至1%以下。备注:这个是国家级的一个目标要求,实际上我们平常工作中是执行的省级目标要求。要求是100%.工作要求1、所有医疗机构首诊孕产妇应查看三病监测情况、建卡情况、无监测条件的应督促其到上级医疗机构监测,有监测能力未实行孕早期(12+6周)监测的记录未检原因,并每月上报给区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对学HCG阳性妇女应检测三病。孕产妇三病阳性参照危急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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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不言迟的图...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