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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证据法学概述
2021-04-27 | 阅:  转:  |  分享 
  
二、诉讼制度概述(一)早期的弹劾式诉讼制度(二)传统的纠问式诉讼制度(三)近现代诉讼制度
(一)早期的弹劾式诉讼制度指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追究犯罪,而以居中裁判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二)
传统的纠问式诉讼制度所谓纠问式诉讼制度(inquisitorialprocedure),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
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度。其特点为:1.由司法机关主动追究刑事犯罪,而不再取决于被害人的控告2.以被告
人为诉讼客体,对被告人实行有罪推定,刑讯逼供盛行3.书面审理主义(三)近现代诉讼制度近现代诉讼制度的总体特点是控审分离,诉讼
双方地位平等,享有对等的权利义务,实行无罪推定、一事不再理原则。目前存在三种模式:1.以大陆法系为代表的职权主义诉讼制度2.以
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对抗制诉讼制度,又称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3.以日本与意大利为代表的混合诉讼制度,兼采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特点二
、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弹劾式诉讼制度←→神示证据制度纠问式诉讼制度←→法定证据制度
现代诉讼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三节证据概念及其理论分类一、证据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二、事实与证据三、证据的理
论分类一、证据的概念、特征与作用证据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主体在诉讼过程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1.证据体现的
是与待证事实(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2.证据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应当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3.
证据作为一种诉讼主体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经过查证属实诉讼证据的三个特征:证据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应当
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司法人员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一定是客观真实的,反映过程的复杂性和主客观因素的复杂性,人们的认识
并不能完全反映客观存在。法律规定,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2.证据具有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
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证据的关联性也就是证明力的问题。证据要能够证明案情,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即与是否发生犯罪,犯
罪行为是否被告人所为,犯罪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等情况存在客观联系3.证据合法性(1)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2)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3)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4)必须有合法的来源(5)必
须经过合法程序查证属实证据的作用:1.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根据2.是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的有力手段,是解决案件争议
事实的基础3.是对广大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工具二、证据与事实案件事实可以分为两类:实体法上要求查明的有关事实,即
诉讼当事人、公诉机关为支持其诉讼主张或者辩护而必须证明的事实证据法上要求查明的有关事实,指为证明证人的可信性或者证据的可采性而必
须证明的事实案件事实,是通过证据得以证明的事实。以事实为根据,从根本上说是以证据为根据,这就是证据裁判主义的根本要求三、证据的
理论与分类(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
据(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形式来表现待证事实的证据,即人证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实物形态作为
待证事实的表现形式的证据,即物证根据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可以根据其不同的特点来收集和运用证据(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地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与其他证据
相结合,经过合理的推理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这是根据证据是否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标准划分的,但大多数案件的认定都是直
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兼而有之(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即与案件事实有关的
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是指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经过传抄、转述、复制等手段而形成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第二手
材料可靠性程度上的差别,有利于为司法时间衡量证据的可靠性提供一个尺度第四节美国证据制度概览一、美国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二、
科学证据一、美国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美国联邦证据法是美国证据法的最重要部分,与判例法一道确定了以下一些基本规则:(一)相关性规
则《联邦证据规则》401与402规定了相关性规则,在下列情况下,证据具有相关性:(a)该证据具有与没有该证据相比,使得某事实更
可能存在或者更不可能存在的任何趋向;并且(b)该事实对于确定诉讼具有重要意义。所有相关证据均具有可采性,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具
有相关性的证据不可采(二)证人《联邦证据规则》601条的规定,除该证据规则另有规定外,每个人都有作为证人的资格(三)传闻规则
《联邦证据规则》801规定:“‘传闻’是指这样的陈述:(1)该陈述并非陈述人在当前审判或者听证作证时作出的;并且(2)当事人将其
作为证据提出,用以证明该陈述所主张事项之真实性”《联邦证据规则》802规定,“传闻不可采,除非法律或者规则另有规定”802条作
为一个基本的排除规则,受到29个例外和8个豁免的约束(四)最佳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起源于英国古代司法证明中的“文书审”,主要内
容是当书写文件、录制品或影像被提供用以证明其内容时,原件的可靠性极有可能大于复制件的可靠性。因此,该规则要求有原件应当提交原件,如
果可以合理解释或证明原件缺失,则可以提交复制品,在此时“第二手”证据可采。《联邦证据规则》1002~1006对此作出了规定(五)
司法认知与推定司法认知,指法庭对众所周知的且无争议的事实予以承认和接受,从而免除当事人对该事实的举证责任推定是法院和评论者用来
描述规制一种证明过程诸规则的术语,这种证明过程是在一个已证明的事实A——导致推定的事实,和在另一个推定的事实B之间创设一种特定法律
关系《联邦证据规则》201和301条分别司法认知在和推定作出了规定(六)特免权特免权是指基于特定身份或者具有某种法律关系的人
享有的就特定事项免于提供证据或阻止他人提供证据的权利,包括律师-委托人和医生-患者等二、科学证据(一)科学证据
的概念及其特点(二)美国的专家意见的采纳标准(一)科学证据的概念及其特点科学证据(scientifice
vidence)又被称为科技证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特点包括:科学证据具有科学性科学证据的运用要依赖专家科学证据具有广泛性
(二)美国的专家意见的采纳标准1.Frye规则:在专家能够以某种科学理论或技术为基础得出意见前,该项证据的提出者必须证明该
理论或技术“在其所属的特定领域中已经获得了普遍接受(generalacceptance)”2.1975年,《联邦证据规则》
702条规定:“如果科学、技术或者其他专门知识将会帮助事实审判者理解证据或者确定争议事实,则因知识、技能、经验、训练或者教育而具备
专家资格的证人,可以以意见或者其他的形式作证”在《联邦证据规则》生效之后,引起的问题就是,普遍接受标准是否依然是有效的法律3
.Daubert标准:对于系争专家证据是否具有科学上的有效性,应审查以下事项:(1)一项理论或技术……是否已经被检验(2)它
是否“已经历了同行评议和发表(3)已知或者潜在的误差率,以及关于该技术操作的标准是否存在,是否有维护(4)该理论或技术是否在“
在相关学术界”内具有“普遍接受性”2000年,《联邦证据规则》702条修改为:“如果科学、技术或者其他专门知识将会帮助事实审判者
理解证据或者确定争议事实,则在下列情况下,因知识、技能、经验、训练或者教育而具备专家资格的证人,可以以意见或者其他的形式作证:①证
言基于充足的事实或者数据;②证言是可靠的原理或者方法的产物;③证人将这些原理和方法可靠地适用于案件的事实”法医法学法医法学
第四章证据法学概述中国政法大学王进喜学习目标掌握: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法的价值目标
证据概念及其理论分类熟悉: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之间的关系了解:英美证据制度,特别是美国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第四章证据法学
概述第一节证据法学及其研究对象第二节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第三节证据概念及其理论分类第四节美国证据制度概览第一
节证据法学及其研究对象一、证据法学二、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三、证据法的价值目标一、证据法学证据法学,是研究诉讼和非诉讼法
律活动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法学学科,是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证据法学,是指专门研究诉讼
活动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广义的证据法学还包括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等非诉讼法律活动中的证据法问题二、证
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作为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证据法学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包括:(1)有关运用证据的法律规范,如证据的形式
、证据的收集、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的程序等(2)古今中外的证据法律制度(3)证据实践三、证据法的价值目标准确准确认
定事实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效率因为诉讼是一种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认识的特殊的认识活动,需要在诉讼时限内完成此外,诉讼是一种需
要成本的活动政策保护这些受到社会支持的政策,是证据法的目标,如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医生-患者特免权,神职人员-忏悔者特免权
等第二节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一、证据制度概述二、诉讼制度概述三、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一、证据制度概述
(一)神示证据制度(二)法定证据制度(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指在
纠纷解决活动中借助神灵裁断案情,并采用一定的方式将神意表现出来,裁判者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证据制度,主要盛行于亚
欧各国的奴隶社会以及欧洲的封建社会早期在生产力平极其低下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早期,此种证据制度对解决纠纷、判断案件是非曲直以及
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法定证据制度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运用证据预
先明文规定,裁判者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价和取舍。法定证据制度盛行于中世纪后期的欧洲大陆国家法定证据
制度的特点:1.法律明确规定证据的分类2.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3.法律预先规定判断证据的规则4.法律明确规定运用证据定案的标准与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先进性的一面,但存在把证据材料的外部特征视为内在的普遍规律,实行有罪推定等严重不科学的问题(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度,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规定,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在诉讼领域,绝对的自由证明并不存在。现代的自由心证,是一种相对而不是绝对的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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